怎么样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9:03:40 383 人看过

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违法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才会构成血液制品事故罪。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是哪些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表现为侵害对于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对他人身体健康产生了危害;

3、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为存在主观过失。

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标准如下:

1、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2、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3、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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