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效力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5:52:13 107 人看过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一、著作权的权利纠纷

处理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种类型:

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

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是相同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重庆劳动仲裁劳动局电话多少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协议效力相关文章
  •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复议
    一、合同仲裁裁决不服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复议不服仲裁裁决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所以仲裁裁决不再行政复议范围内,因此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内容包括哪些1.仲裁地点力争在本国仲裁。不过采用在被告国仲裁较客观、公平。若采用在第三国仲裁,一定要选择在政治上对我友好的国家。2.仲裁机构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绝大部分采用
    2023-09-26
    81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之仲裁庭认定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那么直接牵扯到仲裁庭是否享有对争议的管辖权。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界普遍认为,仲裁庭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其自身的管辖权问题作出决定,这被通称为管辖权/管辖权原则。有学者认为,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仲裁庭拥有裁决自己是否对某一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权力;二是只要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就须将争议交付仲裁,不存在当事人只要提交实体答辩和没有管辖权异议即被视为放弃仲裁协议而接受诉讼管辖权的问题,因为认定仲裁管辖权成立与否的权力在仲裁庭。据此推论,法院对其受理的争议,如一方抗辩应将争议交付仲裁,法院只要有表面证据证明存在仲裁协议,就要给予仲裁庭优先的管辖权,由仲裁庭去决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及是否享有仲裁管辖权。这确是较为理想化的扩大解释,但这既不符合《纽约公约》第2条(即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
    2023-04-22
    412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1、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具备三个条件: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2、约定不明的仲裁协议情况处理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通达成补充协议或者能确定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到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该地只有一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视为有效;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若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提出异议的除外。3、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采用内部报告制度本辖区所属高院审查-审查意见报最高院,最高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
    2023-06-06
    321人看过
  • 对仲裁协议不服咋办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仲裁协议不服咋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二、劳动仲裁费用如何支付劳动法规规定,劳动争议首先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上诉,而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先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要缴纳仲裁费用根据《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三、劳动仲裁申请材料申请书
    2022-02-08
    366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力——论合同转让后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2)
    三、非合意转让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债权让与产生纠纷的另一种情况是受让人提请仲裁而债务人要求诉讼。由于债权让与仅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成立与生效,因而无法通过双方在合同转让时或发生纠纷时的意思表示来推断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仲裁合意。受让人能否依据合同中的条款提起仲裁是决定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的基础,此时需要从仲裁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仲裁协议独立原则,以及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分析来探讨仲裁条款是否自动转让。并且,这种分析对债权让与的其他情形,乃至合同概括转让和债务承担也同样适用。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上文分析,在债权转让的某些情况下难以推定当事人的合意,这是否违背了仲裁的两大原则之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是否在有关当事人明确接受的情况下才能转让?受让人或非转让方的通知能否使仲裁条款继续约束债务人?债务承担之所以须经债权人同意,乃是因为债的关系
    2023-06-06
    405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力
    非合意转让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债权让与产生纠纷的另一种情况是受让人提请仲裁而债务人要求诉讼。由于债权让与仅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成立与生效,因而无法通过双方在合同转让时或发生纠纷时的意思表示来推断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仲裁合意。受让人能否依据合同中的条款提起仲裁是决定仲裁庭是否有管辖权的基础,此时需要从仲裁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仲裁协议独立原则,以及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分析来探讨仲裁条款是否自动转让。并且,这种分析对债权让与的其他情形,乃至合同概括转让和债务承担也同样适用。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上文分析,在债权转让的某些情况下难以推定当事人的合意,这是否违背了仲裁的两大原则之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协议是否在有关当事人明确接受的情况下才能转让?受让人或非转让方的通知能否使仲裁条款继续约束债务人?债务承担之所以须经债权人同意,乃是因为债的关系通常
    2023-06-06
    353人看过
  • 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仲裁协议如何仲裁
    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包括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五种情形。仲裁的基本程序为受理、组庭、开庭审理、裁决四大步骤。一、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仲裁协议如何仲裁仲裁协议仲裁可以按照下列流程进行:1.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
    2022-06-29
    214人看过
  • 不服仲裁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诉,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制,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不同的启动条件,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争议自愿提交仲裁机关,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诉讼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果选择仲裁,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2、机构不同,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和商会组成,其监督机构为中国仲裁协会,仲裁员多为兼职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法院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3、当事人权利不同,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进行仲
    2023-04-11
    478人看过
  • 仲裁与诉讼(三)——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是独立于民事诉讼的重要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负有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活动,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一贯注重发挥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特别是仲裁的作用,坚决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尽可能减少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但是,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坚持仲裁协议在诉讼中的有效解释原则,并不排斥少数仲裁协议依法应当确认无效的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0月21日在《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27号)中认为: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约定仲裁机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选定的在该地点的仲裁机构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仲裁协议约定由该地点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点有两个以
    2023-06-06
    150人看过
  • 什么样的仲裁协议是无效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实践中常见的无效仲裁协议有:1.模棱两可的仲裁协议。例如,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发生争议后,可以进行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这一类仲裁协议因内容不明确,无法作出判断而无效。2.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例如,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发生争议后,由某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实上当地并无仲裁委员会。又如,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发生争议后,由某仲裁委员会适用某某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而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规定,在本仲裁委员会仲裁
    2023-06-06
    395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下来不服怎么上诉
    一、仲裁裁决书下来不服怎么上诉仲裁裁决书下来不服,是不能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去劳动仲裁委要求出具仲裁送达证明,在15天内准备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有哪些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1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
    2023-07-02
    485人看过
  • 仲裁生效后不服仲裁怎么办
    不服仲裁的处理方法:如果是民商事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而不能够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也可以直接去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我国实行的是或裁或诉原则,也就是说仲裁和诉讼是两个相互排斥的争议解决方式,一旦选择了仲裁,那么对于仲裁做出的判定必须服从,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度。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仲裁庭的仲裁程序有误,或者仲裁员有收受贿赂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律规定:根据《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
    2023-06-17
    464人看过
  • 不服人事争议仲裁可上法庭
    上海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正在增加,为维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出台了《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办法》,首次决定人事仲裁不再是终点站,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的。据了解,上海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年全年受理26件人事争议案件,而今年3个季度就达到72件。市人事局人事争议处理办公室周茂生主任告诉记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今年市府十大实事项目之一,改革力度的增强使得聘用合同中的争议突增,其中有8成左右争议集中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矛盾,包括合同的解除、违约、服务期、培养费以及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发生一些经济补偿等。按照以往的规定,人事争议处理只能走仲裁一条路,一旦仲裁结果出来,案件不可能翻盘。然而现在出台的新规定让翻盘成为可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和劳动仲裁一样,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
    2023-06-10
    362人看过
  •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合同仲裁协议无效
    唐先生是一个个体户,前段时间跟别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我们听说仲裁委打官司比较快,于是就约定了,如果发生纠纷的话,通过仲裁的形式来解决,不去法院。现在,对方没有付款,唐先生想去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回复说我们没有约定仲裁机构,需要我们补充约定仲裁委,否则要去法院起诉。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问题吗?唐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仲裁协议或者是仲裁条款的签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您签订的合同,虽然有约定以仲裁的形式来解决纠纷,但没有选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您可以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了。
    2023-06-0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协议效力是指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协议对争议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 更多>

    #仲裁协议效力
    相关咨询
    •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
    • 仲裁裁决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撤销仲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2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当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
    • 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
    •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从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由此可知,无论是作为合同中的单独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协议,仲裁协议的积极生效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主
    •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9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某些仲裁条款可能约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