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7:20:07 58 人看过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依据法律规顶,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有纠纷,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申诉,也可以双方先协商调解。了解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的方法,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还有《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效力的法律法规。

一、经济适用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办理房产证和普通商品房流程一样:(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种类及登记要求分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如:开发企业在没有达到法定的售房条件下,为解决资金问题,私下销售房屋等等。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主要是买受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不符合国家限购政策。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
    2023-07-04
    42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登记是否等同于房产权属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如果购房者在入住
    2023-06-10
    232人看过
  • 办房产证需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办理房产证的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合同)。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必须本人自己亲自到场,不可代办)。9.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校
    2023-05-30
    112人看过
  • 商铺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比较
    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一般认购合同是属于前期对买卖意向的约定,对双方的约束力有限。如何终止商铺买卖合同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解除、依法提存标的物、债务抵销或者免除、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
    2023-07-03
    21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进行房屋权属登记
    一、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对城中村改造中历史遗留无证房屋,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补办规划手续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确认。(一)申请产权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市规划局产权办理移送表或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划工作联系单、报建图及其他报建资料;5、质监证明或有资质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6、房屋测绘报告。二、原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建设的生产安置用房城中村改造中,原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建设的生产安置用房,申请产权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附件;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三、原村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原村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时,原村集体企业名下的房产,应依法申请转
    2023-04-14
    376人看过
  • 买二手商品房产权登记不完成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一、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是否要注销房屋拆迁后,房屋就消灭
    2023-06-28
    217人看过
  • 怎样登记商品房产权
    商品房产权登记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起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本文提供的就是商品房产权登记流程和费用计算。一、提交证件:1、购房合同(收原件);2、购房发票(收原件);3、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4、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5、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6、其它所需证件。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终审→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四、领证:1、产权办证的各项缴费凭证(验原件);2、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3、代理的提交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产权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五、收费标准:个人购买商品房(指普通住宅)1.契税:按成交价(注:以下均指房价)的2%征收(单位面积价格较高的别墅、度假村、商住楼、高级公寓等不在此类)。2.住房转让手续费:普通住宅按每平方米3元征收
    2023-05-30
    325人看过
  • 新建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要则
    因新建商品房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登记要件①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④购房交款凭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初始登记时开发企业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有抵押登记记载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原件留存)。已办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留存),不再提交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税费标准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买卖房价总额的2‰交纳。②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减半交纳,由转让方承担;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023-04-22
    387人看过
  •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作为当事人办理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涉税业务等的依据。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买卖合同签订后网签备案是重要的程序之一。在网签备案完成后,房屋预告登记、抵押贷款等后续事宜方可进行。从买方的角度,可以将网签备案作为一种风险防范措施。一、最晚多久网签合同下来网签合同下来最晚几天签合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房管局审核期限为10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到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二、网签合同超期备案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由开发企业委托的网签操作人员将首先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文本相关信息,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网签操作人员将合同电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网签系统申请合同备案。申请备案的合同提交后,网签系统将即时
    2023-06-27
    17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新建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要则因新建商品房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登记要件申请书(原件留存);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购房交款凭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初始登记时开发企业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有抵
    2023-08-11
    255人看过
  • 大丰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商品房买卖)
    办理条件:已经登记的商品房,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完税凭证;5.房屋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说明:1.开发企业已经领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当提交;2.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售房等,应提供相应的协议、合同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3.集成窗口办理的“完税凭证”由窗口内转。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发证-归档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批量除外办理费用: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不收费,拆迁前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小业主按50元标准收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颁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收取工本费10元。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办理地点:大丰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局或者不动
    2023-05-29
    354人看过
  • 佛山购买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办理指南
    审批条件1、办理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符合房地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并且合法有效。2、办理转移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并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商品房;②并非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③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④权属无争议的房产;⑤已依法进行初始登记,确认了权属的房地产;⑥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移的其他情形。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
    2023-05-29
    369人看过
  • 苏州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指南
    1、申请登记(①服务台咨询、填表、取号等候②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领取收件单);2、发证窗口领证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留存);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5、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结报联);6、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7、房屋登记委托书;8、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9、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3-05-30
    2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购房预告登记必须提前办理吗购房预告登记不需要提前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办理预告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二、公证引起物权变动吗公证无法引起物权的变动。具体理由如下:1、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3-07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买卖合同的产权登记怎么办理?如果有谁办理商品房买卖产权登记有什么影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 商品房产权登记必须要买卖合同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 房产产权登记机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
    • 商品房合同怎么办理,办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8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购房合同)怎么登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