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7:20:19 250 人看过

(1)须有生效的行纪合同存在。具有实际履行意义的生效行纪合同时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前提条件。没有行纪合同,或虽有行纪合同存在但未生效,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就缺少了根据。附停止期间或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或期间到达之前,同样无行使介入权的行使条件。

(2)行纪人介入权的标的物范围受到限制。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标的物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是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因为此类商品在价格上比较有透明度,行纪人难以任意抬高或降低价格。

(3)委托人无禁止的意思表示。这是委托人为防止行纪人损害其利益的事前救济措施。只要委托人在行纪人在介入的通知到达之前的任何时候做出禁止的表示,行纪人就失去了行使介入权的机会。委托人的这种意思表示既可以在行纪合同订立之时做出,也可以在行纪人介入前做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4)行纪人应具有履行因介入所承担的义务的能力。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这种注意义务在行纪人行使了介入权之后就表现为行纪人本身要有缔结合同的能力。行纪人对自己的资信状况比谁都清楚,如果他本身就没有订立合约的能力,那么,行纪人就必然会对委托人的利益有所损害,行纪人就违反了行纪人应负的对委托人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了对委托人的恶意欺诈。

一、行纪人介入权的行使方式。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时,只需将行使介入的意思表示告知委托人即可,无需委托人的承诺,只要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也无禁止的意思,就可以了。行纪人实施介入的告知,可以采用明示,(书面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实际履行行为。但必须让委托人知道行纪人就是买受人或出卖人,从保护委托人利益考虑,行纪人实施介入的意思表示采用到达主义,于到达委托人时才开始生效。

二、行纪人实施介入权的时间。

如果委托人无禁止介入的意思表示,行纪人在介入权存续期间均可以行使介入权。介入权存续期间是指行纪合同订立至委托人委托交易行为并未实施这段阶段,但委托人对交易时间有严格的限定的,行纪人就必须按照委托人指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行纪人的介入权内容有哪些?
    行纪人介入权也称为行纪人自约权,具体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买卖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其他商品时,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享有自己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的权利。而因为介入权由此产生的买卖合同,民法上关于买卖的规定均可适用。行纪人也仍然享有报酬请求权。一、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什么?(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叭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
    2023-03-13
    184人看过
  • 委托人介入权怎么行使
    1、须在隐名代理的场合行使,换言之,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缔结法律行为,第三人并不知晓代理之存在的场合;2、代理人非因自己的过失,而是出于第三人的原因对被代理人不履行义务.此时代理人自然要披露出第三人以求免责;3、须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明自己的被代理人身份,把隐名代理转化为显名代理,以证明自己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关于委托人的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一、代替授权人签字合法吗代替授权人签字合法。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有的是生活琐事,有的是重大经济活动,有的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二、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不同点有哪些(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
    2023-03-04
    424人看过
  •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对受托人与第三人具有约束力;二、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接影响到委托人的利益,这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三、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吗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通俗来说,“委托人”不可能委托自己来为自己办理事务,因此,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二、什么是委
    2023-04-11
    258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提存权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行使提存权的前提条件有:1、行纪人没有卖出行纪货物或者已经按委托人的指示买入行纪货物;2、经催告后,委托人没有及时受领行纪货物;3、债权人没有受领货物是由于下落不明、死亡、或者无其他任何正当理由等;4、该项货物适用于提存方式保存,并且提存费用不能高于该项货物的价值。一、民法典常见行纪合同包括哪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6、行纪人卖
    2023-03-11
    58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所需条件有哪些
    一、行纪人行使留置权所需条件有哪些行纪人行使留置权所需条件有:1.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行纪人已经合法占有委托物,非法占有委托物的不得行使留置权。2.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有委托人按期不予支付报酬的事实存在。3.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二、留置权的权利有哪些留置权的权利有:1.占有权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2.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
    2023-06-16
    192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一、留置权什么情况下消灭(一)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二)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
    2023-06-29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如何行使介入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的介入权由商业习惯发展而来的,最早出现于《德国商法》,此后,《日本商法》、《瑞士商务法》等纷纷仿效。二、行纪人如何行使介入权行纪人行使介人权,实际上就是行纪人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其与委
    •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受制于自身条件和专业水平的限制,并非所有的业务都亲力亲为。通过签订委托合同将事项委托给受托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受托方在执行委托事项时也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进行合作。那么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 行纪人行使的条件,委托人能要求行纪人担责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行纪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 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 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二.委托人能要求行纪人担责吗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
    • 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行使介入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的原因将损害或已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的情况下,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直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合同权利,称为委托人的介入权。委托人在以下条件都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介入权: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第三人并不知道受托人受委托人之托才签订合同,即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的存在。
    •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2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 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 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