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首例婚内人身损害赔偿案庭前调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01:31 414 人看过

因为夫妻吵闹别扭,阿德被妻子阿花关在房门外,于是小叔子阿军打抱不平与阿德一起打伤阿花。身心受伤的阿花一纸诉状将小叔子和自己丈夫告上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多方说服教育,7月3日,阿花在阿军给付2500元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后撤回了本案的诉讼。据了解,此案也是台州首例婚内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5年8月30日夜,结婚二年多的阿德已不止一次被妻子阿花无故关在房门外,于是夫妻俩就开始吵架斗嘴,直到很晚阿德才把门叫开,正在气头上的他就打了妻子几拳,此时阿花说要把自己的老松捅死。小叔子阿军听了这话就开了自家的门拿着门闩进去用门闩打伤阿花眼睛。当晚阿花到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共用去医疗费4025.94元,并与丈夫开始了分居。为此,阿花曾在去年10月28日起诉与丈夫阿德离婚,案经调解和好未果,经办法官认为夫妻双方因耍小脾气导致丈夫过火动手打了妻子,对夫妻感情产生一定影响,但尚不至于彻底破裂,于是在当年的11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今年5月12日,阿花认为自己与阿德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因而对其分居后支出的医疗费用阿德仍应承担赔偿责任,阿花同时认为小叔子阿军在兄嫂发生家庭纠纷时不仅不予劝阻,反而一起动手打人更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而要求自己丈夫和小叔子共同赔偿医疗费4025.94元、鉴定费100元、住院伙食费225元、误工费785元,合计人民币5135.94元。

6月29日,黄岩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阿花诉阿德、阿军人身损害赔偿案。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中,原告阿花变更诉讼请求,撤回了对丈夫的起诉,仅要求小叔子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经承办法官再三规劝教育,双方当事人同意坐下来好好协商。7月3日,阿军在赔出2500元后,阿花撤回了起诉。

一、湖南财政厅一官员被指猥亵女下属,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30岁的湖南省财政厅原临聘文员刘楠(化名)举报其原主管领导肖思德长期对其言语、肢体性骚扰,并多次实施猥亵、性侵等行为。澎湃新闻获取的相关信息显示,在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监察部门对肖思德违纪行为的调查中,肖思德承认对刘楠有过摸屁股,发淫秽视频、短信的行为,基本承认刘楠后来举报的内容。

但肖思德否认了前述举报内容,他称:这些举报(内容)都是假的,因为她(刘楠)的合同到期了,要她走她不想走,所以她这样做(举报)。

4月22日,湖南省财政厅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厅里已经对厅办公室事务管理科副调研员肖思德作出停职决定,最终的处理正在走最后程序,很快将会公布。

据刘楠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肖思德曾在对话中提出陪我睡觉等。此外,刘楠还举报称,肖思德在2019年4月12日曾在车内对其裸露下体,之后又在办公室趁其午休期间,对她实施了性侵。对于办公室性侵一事,肖思德在与刘楠亲戚的通话中称,我承认这个事,但是你(刘楠)过来勾引我的。

刘楠称,2020年12月18日晚,她向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等相关负责人都发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了肖思德的行为。12月23日,肖思德被宣布停职。2021年1月14日,包括财政厅党组成员在内的数人听取了刘楠的陈述及诉求等,并表示重视和同情。刘楠说,厅领导表态,会按党纪处理肖思德,并希望能帮助她,比如找份新工作,走出创伤。当天晚上,刘楠向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城南路派出所正式报案肖思德性侵。第二天,刘楠到湖南省脑科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住院诊断显示为,抑郁状态:心因性可能性大。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2018年交警队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案例提示:车辆投保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获得本车交强险赔偿。案情概要:2013年11月20日,吴某驾驶小轿车前部撞上马某停放的小轿车,将马某车前部站立的叶某(叶某为马某所驾驶车辆的车主及投保人)挤撞在陈某停放的小轿车后部。经交通大队认定,吴某为主要责任,马某为次要责任,叶某、陈某无责任。后叶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及陈某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叶某虽然是车辆的投保人,但是因其站在车下在其他车和本车的共同作用下受伤,叶某可以作为第三人获得本车交强险的赔偿,所以承保叶某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应当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一案例提示:乘客下车开车门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人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
    2023-08-15
    259人看过
  • 宁波受理首例职业病损害赔偿案
    本报宁波5月11日电记者曾祥生通讯员袁裕来报道5月8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受申诉人委托,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申诉书,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5月9日受理了此案。这是《职业病防治法》5月1日实施以后,宁波市首例因职业病引发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申诉人任平儿,男,1957年3月出生,系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他在申诉书中称,他于1985年起就开始与宁波市大名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一直在大名公司从事打砂轮和抛丸工作。由于长期接触粉尘及高强度工作,身体受到严重摧残。2001年春节期间,因为吐鲜血10多口,去鄞县横溪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到宁波市医疗会诊中心、鄞州区卫生防疫站、宁波市卫生防疫站等地方诊治。2002年4月被宁波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确诊为职业病,系矽肺I期。4月23日,被鄞县劳动局确定为6级伤残。他在申诉书中要求赔偿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
    2023-06-05
    34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和婚内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3、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婚内损害赔偿。婚内损害赔偿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法侵害另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由不法侵害人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法律制度。一、《民法
    2023-03-18
    5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索赔案例研究与分析
    一、案例【案例1】2004年8月27日18时45分,24岁的赵某文(驾龄四年)开着桑塔纳2000型轿车在圆明园西路主路(城市快速路)行驶时,突然发现一个伏在路面上的井盖,赵某文急踩刹车,并向右猛打方向盘。桑塔纳辗上了井盖,车飞了起来,飞过隔离带落在辅道上,先与一辆富康车相撞,随后弹向路边,撞向了4名骑车人,致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根据车速鉴定结论,赵某文在限速60公里的圆明园西路上以至少77公里的时速行驶,以至于无法及时闪避井盖,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北京海淀交通支队做出的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赵某文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据此,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赵某文提起公诉,2005年9月29日,北京海淀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赵某文承担事故全责,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并赔偿受害者91万余元。【案例2】学生张三、李四、王五系四川省邑县韩场中学同班同学,其家均为农民,而王五户口
    2023-07-02
    32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能报案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一、人身损害能报案吗可以报案。在人身受到伤害时,警察应当出警。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
    2023-04-19
    331人看过
  • 峡江法院“三分”法调解人身损害赔偿案
    今年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共审结人身案件14件,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结案率达64%,峡江法院主要采取三分调解法取得好效果。该院的三分调解法为分案调解法、分责调解法、分段调解法。对于一些当事人较多、分歧较大、调解阻力较大的案件,峡江法院的法官们采取化整为零、分案审理、先易后难、逐一调解的分案调解法。由于部分案件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能区分责任,出现或是诉讼主体不当,或是诉讼请求不合理等情况,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对此,承办法官采取分责调解法,依职权追加所有责任人,然后进行责任分摊,以缓解矛盾。分段调解法,即庭前调解一部分,庭中调解一部分,庭后调解一部分。如原告王强武与被告田金阳、王绍平、吕上清人身损赔案,田金阳承包了吕上清家房屋顶建筑工程,请来王强武、王绍来做帮手。由于木工王绍平的失误,顶棚坍陷,三人堕下而受伤,其中王强武高位截瘫,构成一级伤残。王强武夫妻均为农民,家有三个未成年儿女,经
    2023-06-08
    454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案例(一方家庭暴力)
    案情总结:准许离婚。男方被判决离婚时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案情叙述:闪婚埋祸根疑心酿裂痕1994年,家住-市的25岁甲与24岁乙相识了,二人不久便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后,两人便迅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间“战事”连连,最让丈夫甲耿耿于怀的是,听说妻子婚前曾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妻子乙一直隐瞒着自己。于是,甲开始怀疑妻子的生活作风,在他看来,妻子是个道德败坏,不珍惜婚姻生活的人,婚后经常以加班为由与其他外地男人来往,但妻子乙坚决否认有此事。由于对妻子的不信任,夫妻间经常因家庭小事引起矛盾。恶言扰妻子还责娘家人2002年,甲以乙搞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梁家二老认为儿子的怀疑没有理由缺乏证据,反对离婚,甲只好撤诉。此后,甲离家出走,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撇下妻子乙在家中料理家务,抚育小孩。在甲打工期间,他虽然来信不少,但没有只言片
    2023-08-11
    5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人身损害赔偿案需提供的证据
    一、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
    2023-05-02
    223人看过
  • 婚内暴力可以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吗
    1、婚内暴力可以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2、一般身体健康权益受到损害之后,都是可以请求获得赔偿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一、遇到家庭暴力精神伤害怎么办1、遇到家庭暴露可以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反家庭暴力
    2023-03-22
    280人看过
  • 杭铁法院执结十年人身损害赔偿积案
    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坚持把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积案作为重点,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终于使长达10年的28件积案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金额人民币150余万元,受到了各方好评。为了有效执结积案,杭铁法院采取了针对性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为个人的案件,执行法官在重新调查被执行人个人财产的同时,主动调查其配偶的财产,发现配偶有财产的,运用司法职权,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通过重新调查被执行人个人财产而执结的积案有7件。此外,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原是服刑对象的案件,则进行动态跟踪,发现服刑期满出现执行机会的抓住不放。被执行人张某刑满释放后找到了工作,其家庭对张某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寄予厚望,在对张某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执行法官重点从亲情这条线入手,将执行工作的对象扩大到被执行人的亲友身上。经过反复多次做工作,张某终于得到其父母
    2023-06-06
    30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由谁出具
    一、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由谁出具1、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审判员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2、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等内容。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和解协议书怎么写1、和解协议书首先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2、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三、什么是调解书1、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2、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3、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
    2023-04-21
    14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会由法院调解吗人身损害赔偿在双方自愿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平等原则调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律型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将调解置于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长线上,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努力过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平等原则凸显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体现为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2023-06-06
    267人看过
  • “助人为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本案的典型意义本案中,双方对侵权人是否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各执一词,在此情况下,原告方提出的被告方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承认侵权行为的书面证据,就成为认定事实的关键。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被告方不能提供证据反驳案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根据书面证据认定被告的侵权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2条的规定。此外,在赔偿责任的负担上,法院对于侵权行为与被侵权人死亡结果之间原因力的区分和确认,以及对最终赔偿责任的合理划分,亦有借鉴意义。二、助人为乐过程与争议杜某某(88岁)与陈某某(小学学生)系同村村民,2009年1月4日在双方住房附近的街道上,陈某某将杜某某撞倒在地。杜某某被送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心房纤颤;2.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花费医疗费人民币2121.85元。半年后,卫生所再次诊断为右下肢骨折,合伴感染。同年8月17日,杜某某去世。杜某某亲属要求陈某某及其
    2023-02-26
    38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3-04-18
    38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是否可以得到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这二种赔偿。争议很大。很多人赞成二种赔偿.不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规定: 第二十条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同时又构成工伤的,当事人获得工伤待遇后又向侵权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予支持。当事人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又要求工伤待遇的,应予支持。工伤待遇中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可以扣除第三人已经实际赔偿的部分,但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应扣除。 工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如果在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 2017最新人身损害赔偿仲裁案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2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不能仲裁的。仲裁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不可以仲裁。法律规定不能仲裁的范围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多久才能审结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3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
    •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没有签字可以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8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未签收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