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后房屋该由谁来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0:55:07 337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假离婚的后果是真的离婚了,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载明的房产归谁所有,就归谁,另一方应当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双方签订假离婚协议,法律不会认可。

一、离婚协议是属于什么合同

离婚协议不算合同。离婚协议不属于合同。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了。因为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

二、假离婚是什么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假离婚,以达到避免债务、满足购房条件等目的。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离婚登记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离婚协议生效后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仍生活在一起,同居。假离婚后,在上述情况下,夫妻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生效,除非发生欺诈和胁迫,否则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然而,由于夫妻离婚后仍然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同居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即条件相同,平均分割。

三、逃避债务假离婚这样可以吗

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是不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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