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反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25:59 366 人看过

一、提出反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1、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时间是在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反诉即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被告也可另行起诉,所以本诉撤诉的,不影响反诉的审理。被告若在二审提起反诉的,法院应告知其另行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可以反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①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双方违约);

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诉能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作用);

③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反诉提出的限期如何掌握
    反诉的提出期限如何掌握反诉是诉讼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反诉到底应当在什么时限内提出来却有争议。一是最迟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出。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二是提出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当事人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适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第7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
    2023-05-03
    169人看过
  • 遗产纠纷反诉什么时候可以提
    一、遗产纠纷反诉什么时候可以提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在签收起诉状后的答辩期间、举证期间至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遗产纠纷反诉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纠纷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时,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告是可以对原告提起反诉的。反诉的条件:(一)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与本诉当事人同一性的特征决定了只有本诉的被告才能够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如果不是本诉的被告,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无权提出反诉。(二)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本诉进行中是指法院已经受理了本诉,法院尚未受理本诉,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反诉无从提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反诉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避免证据突袭和诉讼迟延。超出举证时限提出的反诉,如果法院认为应当合并审理,须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三)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
    2023-06-08
    207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提出是期限是什么时候呢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一、债权申报程序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
    2023-06-25
    50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怎么处理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怎样提起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房租98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修房自己所花费的1000元。这就是反诉。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和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排斥、并吞本诉原告的权利,或者使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实际意义。被告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之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4.反诉与本诉
    2023-06-13
    156人看过
  • 一审反诉提出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一、二审怎样发回重审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4)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5)原审程序遗
    2023-06-23
    335人看过
  •  外国人出境期限规定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六种非法入境的行为,包括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伪造证件等。同时,对于入境后可能进入恐怖、暴力、霸权活动、走私、贩毒、卖淫活动、患有精神疾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不能保障中国期间所需的费用、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国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外国人,被禁止入境。一、非法入境的;二、非法居留的;三、非法就业的;四、伪造、篡改、冒用、转让、买卖签证、证件的;五、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发现患有《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疾病,公安机关应中国卫生主管机关的请求,责令其离境而未离境的;六、违反治安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下列外国人不得入境:(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不满足入境年限的;(二)入境后可能进入恐怖、暴力、霸权活动的;(三)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
    2023-11-15
    453人看过
  • 反诉提出时间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反诉的提出时间的规定:1、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2、细化逾期举证后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提出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诉,被告的反诉依然可以继续,而不会因原告的撤诉而不成立或终止。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5
    125人看过
  • 被告应诉时是否可以提出反诉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经仔细研读,觉得原告不仅起诉没有道理,而且还应向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此时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销、动摇或者并吞本诉的目的。反诉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原被告间彼此联系的非单一性以及权利的交叉和重叠。法律规定反诉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原被告各自的利益,并使两诉合并审理,达到节省人、财、物,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反诉是特定形式下的一种起诉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1.反诉对象的特定性。反诉只能由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起,即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当事人的人数完全相同,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2.反诉请求的独立性。反诉虽然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本诉也就不存在反诉,但是,反诉请求也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体现在:反诉具有独立之诉的要素;被告向
    2023-06-14
    426人看过
  • 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时间是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6个月时间内。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六个月”应理解为除斥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
    2023-04-15
    330人看过
  • 修改为:反诉提出时长
    反诉提出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作为一种诉,在程序上与本诉的提起是相同的。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如何提出1、反诉与管辖权异议,是不允许同时进行的。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的。当然要是拖延时间的话,可以提的。反诉的话,要在举证期届满以前提出的。2、若是二者都需要进行,则顺序应当如下:(1)向原法院提出反诉,就承认了原法院的管辖权,则不能再提出管辖异议;(2)先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则会移送管辖,那么审理期间也将重新计算,当然可以再新的举证期间提起反诉。即先提出管辖权异议,再提出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7-11
    96人看过
  • 提出反诉在应该在什么阶段提出
    提出反诉在应该在什么阶段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反诉的时间和诉讼请求的增加是: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四条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三款,反诉的时间和请求权的增加是:在证明书期满前。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证据规则属于同一法律,对于同一法律,当然,新的法律优先原则和旧的法律,当然适用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八十二条规定:“法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的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事实上,法院通常事先被告知证据的期限,证明的期限通常是在法院之前,而在诉讼期满前提出反请求的请求。有时在法庭上作出反诉,法官也被承认。反诉的提出是被告就与本诉同一法律事实提出的一个新的反请求,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在庭审辩论前提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合并审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能够有效的节约诉讼成本,便于判决执行
    2023-06-17
    130人看过
  • 诉中保全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诉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生效判决前提出。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诉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对于情况紧急的,还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中保全担保要有多少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
    2023-07-23
    441人看过
  • 诉讼时效过了在什么时候提出抗辩
    一、诉讼时效过了在什么时候提出抗辩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有哪些情况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2023-06-15
    405人看过
  • 反诉状什么时候法院交
    法律综合知识
    1、对于民事反诉状应当在什么时候上交法院,最高法院有两个不一致的规定,一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二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2、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提交时间,但是把反诉条款安排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之间,说明是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提出反诉的。3、所以,只要被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反诉状,提出反诉,法院就应当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怎样写民事反诉状民事反诉状的写法与民事起诉状的写法基本相同。所要注意的有以下四点: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反诉的构成条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辩论终结前。(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
    2023-08-01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从什么时候起提出上诉的期限是多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规定。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期限为15天;对一审裁定不服,上诉期限为10天。这些期限都是从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第二天起计算的。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提出上诉,一审的判决、裁定就开始生效。
    • 什么是反诉?何时提反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称为反诉,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反诉应以本诉为基础,应与本诉有联系,必须向审理本诉的同一法院提出。 反诉应该在原告起诉后,法院作出裁决前提出。
    • 反诉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8
      被告提出反诉的时间,必须是在诉讼的过程之中提起反诉,最好是在被告举证期间提出反诉,这样可以保留原告的答辩权利,并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前了解到案件的争议。
    • 哪些时候被告能提出反诉,被告反诉状怎么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提起反诉的条件 1、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3、只能向受理本扩的法院提起。 4、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审理。 5、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 最长时间收到刑事案件?在什么时候提出反诉?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7
      民事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受理案件后,法院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在一审程序中,应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提出;在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告知另行起诉。但双方同意由二审法院共同受理的,二审法院可以共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