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塔用地如何设立地役权
铁塔用地设立地役权如下:
1.首先要有两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这是铁塔用地的地役权成立的前提;
2.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铁塔用地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转让,也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二、地役权的分类有哪些
地役权的分类有:
1.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
2.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以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是否继续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
3.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以地役权的存在是否表现于外部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
三、地役权的特征
地役权的特征包括有:
1.地役权以存在两项不动产为前提;
2.地役权具有很强的意定性;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分生上的不可分性、消灭上的不可分性、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
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及地役权的设立
48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地役权的定义有哪些,地役权的分类
62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232人看过
-
地役权的种类有哪些
486人看过
-
地役权何时设立呢
175人看过
-
民法典的地役权人的义务有哪些,地役权人的权利分类
419人看过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
什么是地役权设立,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有哪些,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
-
1什么是地役权设立, 设立地役权的形式有哪些, 地役权的效力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
-
-
地役权如何设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30根据《民法典》规定,地役权通过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产生。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地役权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署才能符合地役权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