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4:33:52 16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与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要看协议当中是否约定,有约定的会在约定时间内打款,没有约定的一般三个月左右会打款,征地补偿协议是和当地拆迁部门签订的。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多久打款要看协议是否约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补偿协议会约定补偿支付的期限,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和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022-06-15
    29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一、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而所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拆迁双方当事人签订
    2023-04-27
    488人看过
  • 土地流转协议应该由谁签字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承包方是否可以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二、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很多种,农民主要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以及抵押这六种方式进行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三、自己私下转让承包地有效吗承包方和受让方私下
    2023-04-01
    170人看过
  • 公民与谁签征地补偿协议
    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一、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
    2023-06-25
    30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征收协议应该注意什么在签署征地协议过程中,我们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协议的签署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其次,关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是否合理合法;最后,对于拟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也需要进行严格核实确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土地征收协议是否是行政诉讼,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因土地征收协议,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
    2024-04-19
    5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协议必须谁来签
    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签订协议时,往往是和村委会或者是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而不需要承包户签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
    2023-06-17
    379人看过
  • 谁应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签订后,双方需履行赔偿协议的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等途径解决。拆迁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行执行。采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
    2023-05-31
    202人看过
  •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哪方签署
    一、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该由哪方签署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哪些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
    2023-06-06
    370人看过
  • 征收补偿协议可否跟继承人签订
    一、征收补偿协议可否跟继承人签订可以与继承人签订,但如果有多个继承人,需要听取其他继承人的意见。如果拆迁方没有听取所有共有人的意见,没有其他共有人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那么,背着其他继承人与拆迁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依法应当确认是无效的。二、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三、继承权的原则(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
    2023-05-03
    122人看过
  • 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是什么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
    2023-03-23
    293人看过
  • 承包期内的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应该付给谁
    一、承包期内的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应该付给谁在探讨承包期内的土地被征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国家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若给权利人带来了损失,应当进行补偿。这里的权利人主要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款应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非直接支付给承包人个人。3.承包人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在承包期内对土地进行投入和经营,因此,承包人仍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弥补其因土地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二、土地承包期征收补偿标准关于土地承包期内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2.对于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3.对于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当遵循先补偿
    2024-08-03
    446人看过
  • 合同补偿未签定补偿协议可否强制征收土地?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一)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二)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四)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
    2023-08-07
    158人看过
  • 谁应该征收土地使用税
    谁应该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市、县、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工矿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原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字(88)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应由各方单独支付。”
    2023-05-08
    112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到底该给谁?
    按正常的逻辑讲,农民的土地被征收,那补偿费用自然而然该归农民朋友所有。听起来似乎没毛病,但是在实践中农民朋友拿到的土地征收的相关补偿费用却并不多,甚至很低。而有很大部分补偿费用却会在村集体的手中,这就导致村民能拿到的补偿费很少了。因此,很多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对此颇有意见,为什么我的土地补偿费用会在村集体手中?这是不是损害到我的利益了呢?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地方确实也存在村集体侵占、挪用、贪污村民土地补偿费用的情形,对村民合法权益损害巨大。对于村集体成员贪污、挪用或侵占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查证属实,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对其进行惩戒,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承担。所以对于这样的现象被征收人是可以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的。但除了这样的个别情形,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是不是会有分配给村集体的呢?被征收的农民又该拿到多少的征地补偿款呢?这些问题由在明拆迁律师来一一为你解答。《土地管理法》第
    2023-04-1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征用土地未签土地补偿协议,土地款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
    • 村里的地要征收,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土地征收协议的签署方是谁?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市县政府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签订协议时,通常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而不需要承包户签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
    • 征收土地补偿协议范本土地补偿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征用土地补偿协议合同范本: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合同编号: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 公民之间的征地补偿协议到底应该由谁签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 2、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3、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