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1 11:10:43 133 人看过

发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一)未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三)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四)造成暂停施工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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