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怎么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6:24:11 371 人看过

在劳动者就业的时候,如果劳动者涉及的岗位是关键性的保密岗位或者涉及核心竞争技术的岗位的,就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职工在离职以后,只要用人单位如期足额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还是有义务履行竞业限制的规定。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怎么解决?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经要求仍不支付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同样,上述规章又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放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即双方不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尚未解除前因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的,则根据“从其约定”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应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予以处理。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则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规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但又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则视用人单位的意思表示予以处理: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应当按相关标准及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应当按相关标准支付劳动者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一般参照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收入的适当比例确认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中涉及竞业限制解除争议的,解除部分按前款双方解除条款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李东东律师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案例背景】马某是上海一家高新技术公司的技术主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止。2006年3月初,马某因个人发展的原因离开公司,离职时马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离职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马某不能在离职后2年内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去上班,但该协议中却未约定原公司需给予马某经济补偿。且自马某离职后几个月,原公司一也直未给马某任何补偿。2006年6月,马某被另一家公司录用,该公司要求马某于2006年6月20日准时上班,但该公司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与此同时,原公司通知马某不能到新公司上班,否则,将按照原定协议追究马某的法律责任。马某不服,认为原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失公平,遂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与原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认为,马某在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并不享有立即解除竞业限
    2023-06-10
    426人看过
  •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协议因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后,按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当然,竞业限制的协议的重点内容应当是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约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依法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协议,那么当事人一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或者不履行这份协议呢?“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经要求仍不支付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样,上述规章又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放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
    2023-06-10
    178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限制没有解除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可以要求获得补偿。竞业禁止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还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属于无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如何使用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怎样使用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在《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中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和劳动者的解除权。(一)用人单位的解除权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的无条件解除权,这样规定似乎仅认识到竞业限制协议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才有竞业限制的规定。(二)劳动者的解除权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
    2023-07-26
    101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第二、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第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第四、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即在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也可以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有约定,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2023-06-13
    242人看过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非无底线
    2011年7月,张某应聘到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生产葡萄糖酸钠工程师。公司(甲方)与张某(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甲方在此期间支付乙方相关经济补偿。但并未具体约定经济补偿数额。2014年7月,李某从单位辞职,并自觉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但公司每月仅支付张某经济补偿200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
    2023-04-22
    432人看过
  • 未经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问题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能得到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要,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2023-07-22
    95人看过
  • 处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哪些?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劳动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多少钱?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什么范围内约定该项经济补偿,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023-07-05
    32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中没约定经济补偿咋办
    1、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的保密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制度,蕴含了用人单位财产权益和劳动者劳动权利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予以调整的法律问题。竞业限制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2、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此时,如果认定竞业限制无效,则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在承认双方的约定有效的前提下,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双方未事先约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因此,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市场实践中的一些既有做法,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参照计算的依据。一
    2023-03-27
    432人看过
  • 不竞争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差异
    竞业禁止协议是一种约定义务。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区别在于,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保密约定的,应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若双方不存在保密约定的,企业不能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范围内,通过侵权诉讼来追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保护秘密的范围仅限于法定意义上的商业秘密,而不包括企业的其他秘密。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什么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一方主体应当是企业,另一方为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2、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超过两年;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不给劳动者补偿的。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如下: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2、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
    2023-08-05
    27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往往只约定劳动者应当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协议中未约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即使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金。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规定,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典型案例】2005年3月份,王先生入职深圳一
    2023-06-09
    298人看过
  • 对经济补偿有争议该如何解决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按实际情况,对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2023-04-06
    461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经济补偿金如何解除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超三个月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6-14
    22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是经济合同吗
    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是政府或者由政府或法律授权的机构,是具有经济目的或经济内容的合同;而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通常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合同。一、劳务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2、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3、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二、事业单位员工辞职会受竞业限制吗事业单位员工辞职是否受竞业限制,分以下情况:1、事业单位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受竞业限制;2、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2023-04-02
    263人看过
  • 签订的经济补偿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因此,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效的。关于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之效力分析【案情回放】2014年2月,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从事项目策划经理工作,第九条约定陈某不得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1年内服务于甲公司的合作方、合作方的上下游服务商或者同行,如有违约须10倍支付甲公司已付给陈某的所有劳动报酬。2014年9月,陈某从甲公司辞职后前往甲公司的合作方乙公司工作。事后,甲公司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陈某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劳动仲裁委驳回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请。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
    2023-07-07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要交多少经济补偿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对象和期限,同时规定了在协议中应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金。但并未明确规定,未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条款或单位未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对劳动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也不尽相同。如上海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当事人对竞争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员工应当履
    • 竞业限制属于劳动争议还是经济争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竞争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失败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确定,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条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理解与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3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理解是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由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依据一定的标准、支付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补偿性质的款项。 适用是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内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1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