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享受的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4:00:46 480 人看过

(1)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6条规定:怀孕妇女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3)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所费时间算劳动时间,检查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一、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只要女职工怀孕生产,都可以享受产假。但未婚生育,可能会影响到生育保险报销

产假是女职工生育后享有的法定假期,不论女职工是否结婚均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怀孕为由,拒绝劳动者的产假要求。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女职工在产期享有的待遇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产期应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分娩时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3)女职工产期为90天,其中产前为15天,产后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期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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