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53:19 287 人看过

网络犯罪大多系单纯举动犯或抽象危险犯,此情形,该行为在实行瞬间即已既遂,即非结果犯,自无结果地适用问题。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网络犯罪结果地应享有管辖权

对于网络犯罪结果地应否享有管辖权的问题,一部分学者持否定态度。理由在于:网络犯罪大多系单纯举动犯或抽象危险犯,此情形,该行为在实行瞬间即已既遂,即非结果犯,自无结果地适用问题[8]。而在放弃“结果地”连结点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处罚,即所发生的法益侵害必须处罚,那么,可以适用以保护国家法益为宗旨的保护主义原则。如果本国国民是网络犯罪的被害者,可以适用消极的属人主义原则[9]。

上述理由是不能成立的。首先并非只有结果犯才有结果地。按照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结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而有些犯罪虽然不以法定结果为既遂标志,但它的成立可能包含有结果的要求。如诽谤罪即是,没有发生一些较严重的结果,那么谈不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所以哪怕是行为犯、举动犯等,它们也是有结果地的。其次,网络犯罪也并非全都是举动犯或抽象危险犯。虽然网络犯罪的概念迄今还众说纷纭,但从国外较为通行的《网络犯罪公约》的界定来看,它包括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和以网络为犯罪工具(或场所)的犯罪。如借助网络故意杀人的犯罪,显然就是结果犯且存在结果地。再次,如果放弃以结果地为连结点,适用保护原则或属人原则,那么按照各国惯例,这两项原则的适用基本上都有双重犯罪原则的限制。假设行为地国不认为该行为是犯罪,其他国家即使有心管辖,恐怕也无能为力。如2000年5月,菲律宾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制造了“爱虫”病毒,给包括菲律宾在内的许多国家的网络用户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是,由于菲律宾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对其定罪量刑,所以该案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而依据属地原则主张管辖则不受双重犯罪的限制,这就凸现了这类案件中以结果地为连结点的必要性。此外,我国刑法在属地原则中已经立场鲜明地采取了遍在说,如果仅仅因为犯罪中介入了网络的因素就改变原有的规定,法律稳定性、严肃性何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络犯罪相关文章
  • 放火罪是否包含过失成分的犯罪
    放火罪没有过失犯罪,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失火罪才是过失犯罪,根据法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放火罪的既遂标准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放火罪属于具体危险犯,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故只要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了实害后果,即
    2023-07-06
    94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的过失犯犯罪具体包含有哪些
    如果单位在集体研究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明知该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虽不希望该行为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应当预见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因而决定实施了该行为,并引起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则由此构成的犯罪,是单位过失犯罪。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相对自然人犯罪而言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社会上一些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此统称为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因此,严厉打击单位犯罪已是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实际工作中,如何认定单位犯罪、怎样区分罪与非罪将成为客观存在的问题,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单位犯罪的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
    2023-04-17
    213人看过
  • 再犯罪的定义是否包括过失?
    不构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过失犯罪判拘役会构成案底吗过失犯罪判拘役会留下案底,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下案底。不过如果嫌疑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底会被封存。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3-07-03
    189人看过
  • 解读刑法过失犯罪定义
    刑法解释: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定义】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定义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过失犯罪的规定。过失和故意一样,同是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根据本款的规定,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本款规定的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可认识的能力。应当预见要求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2023-04-22
    147人看过
  •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含义
    计算机网络犯罪主要指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的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一、计算机网络犯罪有哪些类型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色情服务及色情、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笔者认为网络犯罪的主体应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
    2023-03-27
    431人看过
  • 过失犯罪不能算累犯吗,过失犯罪过失的类型
    一、过失犯罪不能算累犯吗犯罪分子释放或者特赦后5年内再犯罪,前罪和后罪都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未成年人犯罪或者过失犯罪的,不会认定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过失犯罪过失的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
    2023-06-17
    63人看过
  • 【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及立法理由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①。合同的订立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要约人发出要约,承诺人作出承诺。要约发出之后,承诺作出之前,合同当事人必须要进行磋商。在磋商的过程中,随着当事人之间信用关系的增强,先合同义务逐渐产生。如果当事人不把这种义务视为义务,任由自己的意志不考虑相对方,则可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运用侵权行为责任理论来寻求救济,则可能由于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较为严格而难以达到目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促成交易,维护交易的安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一方面促使人们在市场中大胆寻求交易伙伴,遭受损害可以缔约过失责任寻求法律保护;另
    2023-06-09
    394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
    犯罪预备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落实犯罪行为而实施的,制造犯罪条件的意思是为了实行犯罪而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在中国刑法中,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其他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主要包括:(1)锻炼犯罪技术。(2)进行犯罪前的调査。(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4)合谋共同犯罪等。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条件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所借助的因素,可分为事实条件和理由条件两种。一、常见的预备犯罪行为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
    2023-06-27
    113人看过
  • 侵犯财产罪的对象含义
    刑事责任年龄
    侵犯财产罪的种类一般包括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例如盗窃罪、诈骗罪等;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例如挪用特定款物罪;以及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例如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寻衅滋事的主观特征1、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2、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
    2023-03-09
    307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怎样
    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划分是以生理、心理特征为基础的。青少年犯罪一词是个使用比较普遍,但划分标准和含义却不明确的概念。各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和年龄界限,但相互之间差别很大,无统一的内涵和外延。一、青少年犯罪特点是怎样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
    2023-04-05
    374人看过
  • 网络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犯罪逐步衍生出来的高级产物,广义的网络犯罪范围较广,几乎涵盖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罪名。具体来说是指行为主体违反法律规定,借助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对社会危害较大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复杂性、跨界性、匿名性等特点。此类刑事案件的受害对象广泛,社会影响深远,涉及面广,造成的损失大,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呈现多元化、低龄化和高职能化的趋势。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分布于社会各行业和各种年龄段。犯罪主体的平均年龄在25-35岁之间。其中,18岁至26岁的占到了51%,26岁以上的占到了45%,其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犯罪嫌疑人达到了56.5%,并且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少数黑客更是以高水平的作案手段实施计算机网络犯罪,从而为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巨大的困
    2023-08-12
    57人看过
  •  犯罪的预备特征及其反义含义
    1、犯罪嫌疑人具备实施特定犯罪的意图;2. 为了实行犯罪,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的准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受到犯罪嫌疑人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未能在犯罪预备阶段达到预定的目标。《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犯罪嫌疑人具备实施特定犯罪的意图;2.为了实行犯罪,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的准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受到犯罪嫌疑人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未能在犯罪预备阶段达到预定的目标。《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 罪 预 备 与 犯 罪 既 遂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具体来说,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活
    2023-09-17
    136人看过
  • 简述犯罪主观方面中过失的具体分类及每项分类的含义
    犯罪主观方面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类。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又叫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一、失火罪的犯罪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
    2023-06-24
    315人看过
  • 过失犯罪两种类型的定义和特征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二)过于自信的过失1、过于自信过失的定义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它的两个特点:(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危害结果的预见,包括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危害结果。(2)行为人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一、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所以又称无认识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先对危
    2023-03-19
    48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更多>

    #网络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包含过失犯罪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5
      职务犯罪有过失犯罪也有故意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过失犯罪包含哪些罪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什么是缔约过失,缔约过失的含义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6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过失的中毒犯罪中的生活过失如何定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
      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只要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日常的生活以及社会交往中,都负有这种预见义务
    • 单位过失犯罪包含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7
      如果单位在集体研究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明知该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虽不希望该行为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应当预见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因而决定实施了该行为,并引起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则由此构成的犯罪,是单位过失犯罪。规定的单位过失犯罪不多,主要有劳动安全事故罪,质量事故罪,设施管理责任事故罪,消防管理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