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由哪些项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33:17 453 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基金由哪些项构成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所需资金支出。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政府要组织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二、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失业保险基金是领取失业金的基础,而劳动者在失业的状态下,要想领取失业金,当然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其中,有一条就要求劳动者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从这点上来看,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么因为不满足这一条件规定,就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金损失该由谁承担?
    翁女士咨询:我在南京一家外贸公司上班,2014年3月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经协商我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同意单位解除。但单位在为我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时在解除原因一栏写员工辞职,后期我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时,社保部门称员工单方面辞职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目前现有的失业金领取政策是,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导致员工失业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但如果因员工单方面辞职则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是由于用人单位在上报给劳动部门的材料中篡改了你的离职原因导致你无法领取失业金,此种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3-06-09
    342人看过
  • 新农保基金的构成有哪些
    问: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问:新农保的参保范围都有哪些?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
    2023-05-08
    59人看过
  • 失业保险由什么机构发放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一、离职后失业金怎么领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办如下手续:持本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该社保经办机构依法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此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计算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开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二、无工作怎么开失业证明不可以。离职人员办理失业证,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之外,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跨
    2023-04-10
    371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的构成是怎样的
    一、失业保险金的构成有哪些?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1、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2、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失业保险对于单位与员工各要交多少?《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三、缴费基数是多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总额。(1)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
    2023-05-13
    299人看过
  • 保险机构停发失业员工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
    失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内,可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失业保险机构将停发失业员工的失业救济金呢?一、失业保险的缴费失业保险费按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单位员工人数×1%×40%。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失业员工在失去工作后的1个月后,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内,应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三、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四、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失业救济金的一次性领取和停发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内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可
    2023-05-08
    346人看过
  • 骗领失业金构成哪些犯罪?
    骗取失业金3000元以上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相关规定,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
    2023-08-06
    138人看过
  • 知识产权由哪些项目构成
    (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三)
    2023-04-27
    149人看过
  • 怎样运用失业保险基金
    怎样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
    2023-02-19
    194人看过
  •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二是失业人员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应当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就可以到受理其原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基金时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2023-04-26
    177人看过
  • 济南失业保险基金条例
    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
    2023-05-30
    414人看过
  • 养老保险的构成由哪些部分组成?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充分体现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深刻体现社会保险权利义务之间的高度统一性。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关文章北京市
    2023-07-02
    468人看过
  • 失业保险基金有多重要
    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失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他国家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五
    2023-05-31
    114人看过
  • 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1、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2、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每级相差两个月)。(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90%至75%的伤残津贴(每级相差5%)。(3)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享受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的护理费。3、工亡待遇:(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享受40%至30%的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一、
    2023-04-06
    12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确定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失业保险金确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内容:一是必须保证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劳动者是失业压力的最终承受者,其承受能力主要取决于失业后的经济收入,包括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辅助职业收入。就我国的情况看,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人数较少,失业者的生活保障主要来之于失业救济。因此失业救济标准应能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样才能做到保护劳动力,使其维持再就业的基本身体条件。同时鉴于失业主要是因现代经济发展中客观条件变化所致,国家和社会应负有主要的保险责任,失业救济的水平不应低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平均水准。二是能有效激发失业者在较短时间内再就业的动力。这就要考虑计发标准的适度性,既要使失业者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不能影响失业者再就业的意愿,不能把失业保险制度异化为培育失业者懒惰的温床。三是效率与公平相互兼顾的原则。失业保险金标准应注意区别对待,如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好的与差的,生活水平高的与低的,
    2023-05-04
    6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哪些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 失业保险基金由哪些部分构成,哪些单位、哪些人员需要履行相应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
    • 由什么构成工伤保险基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6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社保基金由什么构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保障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它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1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