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法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50:14 176 人看过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

2、违反法律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股票质押合同注意事项

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4、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质押相关文章
  • 以下哪些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一、有哪些情形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规定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规定:(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023-06-22
    43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股东无法行使知情权?
    股东不能实现知情权的情形如下: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性质条文内容第十四条公司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进行抗辩,拒绝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不予支持:(一)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二)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三)股东间协议约定限制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
    2023-07-02
    360人看过
  • 先履行合同一方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
    先履行合同一方以下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逃避债务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一、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中的抗辩权是什么啊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
    2023-06-20
    217人看过
  •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怎么办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1、股票质押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出质人物权处分该标的物;2、股票质押合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违反一般的公序良俗;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哪些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效以下情况下股票质押合同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2、违反法律法规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2023-07-26
    245人看过
  • 2024在那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一、在那些情况下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等要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合同,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
    2024-02-01
    472人看过
  • 合同履行方面,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时该怎么救济(1)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2)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做出后,非经债权人同意原则上不得随意撤回,否则,债权人有权以对方违约致债务履行已成为不必要为由而拒绝受领,并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3)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因此而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有生履行义务的据此可拒绝履行;(4)债务履行有担保的,债权人可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物权担保中,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担使物权,以满足债权的实现;(5)债权人认为需要履行的,可依法请求强制履行,但不得违
    2023-07-14
    22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股东会决议无效?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瑕疵股东会决议区分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决议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程序违反法律的,为可撤销决议。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
    2024-05-15
    91人看过
  •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股权质押需要赔偿
    (一)接受下列股权时1、本行的股权;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3、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4、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5、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6、按要求出质前应向股权所在银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造成备案未通过的银行股权;7、涉及重复质押或银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审慎行为的银行股权。(二)发生下列情况时银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2、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3、银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一、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
    2023-03-28
    163人看过
  • 办理股权质押有哪些情况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一、股权包括的权利有什么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等等。二、股权转让包含公司财产有法律效应吗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志以及独立承担责任。基于《公司法》人的独立性,股东股权转让不能包含公
    2023-06-24
    360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步骤:无法履行情况下的申请
    可以要求,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可否同时要求赔偿解除合同后是否还可以赔偿,要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
    2023-07-06
    255人看过
  • 股东在股票质押后有哪些权利
    股东在股票质押时有哪些权利股权质押仅将股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不改变股东的实际控制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股份到期后仍将返还给股东,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有何准备(一)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者股份(二)出质人为自然人的,他应提供身份证明;出质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文件,(四)质押股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出质人应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质押须经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决议通过。查明质押股份是否存在瑕疵,即是否禁止质押。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应当出具出质股权未重复出质的证明(重复出质的,应当出具质权人的同意书),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应当通过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5日,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项股东名册之变更,不予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2023-05-02
    123人看过
  • 股票质押股票有哪些手续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二、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
    2023-02-21
    33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其中包括商品房开发商的项目开发存在违法行为、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其中包括:1.商品房开发商的项目开发存在违法行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
    2023-09-04
    31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教育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2023-07-04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质押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更多>

    #股票质押
    相关咨询
    • 股票质押合同有哪些情况属于无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如何理解股票质押合同的无效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法律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承诺担保的无效。 (4)主合同无效的,也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 票据质押合同的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以汇票质押作担保,引起的借款纠纷管辖确定原则 ——借款质押合同纠纷中,虽然承兑银行作为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但并不影响本案依据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确定管辖。 金融机构接受禁止用作质押物的汇票,构成非善意 ——金融机构接受明令禁止用作质押物的承兑汇票,且票面记载内容有瑕疵的,不应认定为善意,不应享有票据权利。
    • 哪些情况下股权质押后被法院冻结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股权质押后被法院冻结的程序: 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要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工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申请人申请续行冻结的,续冻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没有次数限制。
    • 有无效股票质押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3
      以下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