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担保人需要本人到场吗
担保人必须要亲自到场签字。到场就是为了证明担保事实,且担保人知悉该项事实,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否则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担保人必须要现场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作为担保人必须现场在协议上签字,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担保人是必须在现场签字才可生效的,担保人需要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就应该由担保人进行承担。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担保人怎样起诉另一担保人
担保人是不能起诉担保人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人是起诉不了担保人的。
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共同对被担保人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担保人之间是不能起诉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欠债人跑了担保人要还钱吗?
1、当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若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只要欠款的一方没有被强制执行,担保人无需还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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