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8:50:58 337 人看过

一、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商业秘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商业秘密鉴定,或者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在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中,“检材和鉴定资料”便构成证据,委托人有义务提供鉴定需要的检材和鉴定资料,这是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意味着委托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相关知识: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的鉴定范围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因此在商业秘密案件中委托专家或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鉴定的范围比较混乱,不仅包括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技术或经营信息是否实质性相同等问题,还包括商业秘密价值、经济损失数额等问题。这些鉴定范围是否合适,还需要深入的分析。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事实问题,是否可以通过鉴定来判断,可以按照本文所述的两种判断方法来分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些具体法律规则的适用是认定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的前提条件,法律规则必然影响到该问题的认定结论,因此,按照第一种判断方法可以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并不属于事实问题而属于法律问题。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必然要结合具体案件中的各方面因素进行利益衡量、价值选择,可能还会受到司法政策的影响。因此,按照前述第二种判断方法也可以认定,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由法官进行认定,不能成为鉴定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有小工伤认定证明吗《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不论是否严重,都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一)提交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
    2023-03-16
    206人看过
  •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多长时间鉴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般来说工伤的鉴定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但是,不能排除有的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调查取证不容易,就会导致时间延长的可能。社保部门应该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那天起60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要书面通知进行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或者所在单位。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这个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那天起15天内向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而这次作出的劳动
    2023-03-23
    499人看过
  • 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我爸爸上班的时候受伤了,要做工伤鉴定
    一、需要准备: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9、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023-02-25
    400人看过
  • 商业秘密能否出资,需要哪些手续
    商业秘密,属于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受到严格的保护。如果拥有商业秘密的人想要设立公司,是否可以以商业秘密出资呢,需要注意什么呢?一、商业秘密可以出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正确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出资方式的相关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号等出资方式均应予以认可,依法保障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种闲置资本进行投资创业。二、出资手续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商业秘密作价入股其他的公司,在进行评估时,商业秘密权利人应提供包括该商业秘密信息的有效状况、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技术根据和标准等的详细资料,以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对该商业秘密的价值进行评估。另外,鉴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属性,出资方
    2023-06-08
    268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什么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成分、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生产经营策略等,并由权利人提供实用、保密的技术资料和业务资料。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信息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得;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日益增多,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保护商业秘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财富。一旦受到侵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因此,应当采取法律保护的手段,制止和惩治不正当竞争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从而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障市场经济中正常的交
    2023-05-07
    97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做亲子DNA鉴定(什么时候需要做亲子鉴定)
    亲子DNA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遗传信息来确定亲子关系的科学方法。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种鉴定方法已经越来越普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什么时候可以做亲子DNA鉴定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1.什么是亲子DNA鉴定?亲子DNA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遗传信息来确定亲子关系的科学方法。通过比较父母和子女的DNA样本,可以确定他们之间的生物学关系。这种鉴定方法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目前常用的亲子鉴定方法之一。2.什么时候可以做亲子DNA鉴定?2.1出生前在孩子出生前,也可以进行亲子DNA鉴定。这种鉴定方法被称为产前亲子鉴定,通常在孕妇怀孕10周后进行。产前亲子鉴定可以帮助确定胎儿的生物学父亲,从而解决一些法律和道德问题。2.2出生后在孩子出生后,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亲子DNA鉴定。无论是新生儿还是成年人,都可以通过DNA样本进行亲子鉴定。这种鉴定方法可以用于解决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申请等问题。3.亲子D
    2024-07-25
    298人看过
  • 商业秘密需要法律保护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第86条第2款)的规定,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通过对上述两条规定的比较,商业秘密的新颖性低于专利,覆盖面广;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并不排除两个以上的所有者同时拥有一个商业秘密,每个所有者的权利是平行的,而不是完全排他性的;一些商业秘密可能同时被多个单位或个人拥有;此外,当技术信息或公式成为商业秘密时,并不妨碍他人通过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公开观察、善意获取等方式和手段获得相同的技术信息或公式,从而成为所有者。这显然不同于专利的新颖性。专利的新颖性
    2023-05-07
    24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范围正确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是正确适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从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果范围上看,在一般情况下刑法是在直接因果关系范围内确定刑事责任,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间接因果关系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二、商业秘密不包括利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正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是正确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2023-06-19
    73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职业病鉴定流程有哪些
    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第91号令)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二、职业病鉴定流程根据新修订的(令第52号)和规定,申请的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申请鉴定。申
    2023-02-24
    3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哪些细节具体需要被注意
    一、关于商业秘密哪些细节具体需要被注意1.只在他人需要知道的基础上交流商业秘密。2.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时候,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显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3.对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进行防护。在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4.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用物给予足够的安全保护。5.把所有商业秘密文件放置于安全之处。6.从会议室中拿出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的粉笔。7.客户和其他人在任何指定区域应有人员陪同,但会议室除外。8.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小心随口说出商业秘密。9.正确地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特别是不在办公室的时候。二、商业秘密之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
    2023-09-21
    446人看过
  • 什么时候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去哪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
    2023-06-08
    103人看过
  • 保密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签订保密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2、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确认;3、员工任职期的界定;4、员工在竞争企业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5、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等。一、竞业限制对直系亲属有限制吗?一般是没有的。“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二、商业秘密法律是如何保护的我国在《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一、《刑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其相应的刑罚标准,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且构成犯罪的人行使刑罚权来保护法人的商业秘密。1
    2023-04-01
    45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需要满足哪些要求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方面为存在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单位。4.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判刑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
    2023-10-11
    227人看过
  • 司法鉴定要什么材料?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表;(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二、司法鉴定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
    2023-04-17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哪些时候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一般要等多长时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3
      当事人或者法院对商业秘密问题存在争议时,需要做商业秘密的鉴定,第三方权威中立的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商业秘密的属性。商业秘密的鉴定要等多久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 哪些商业秘密需要保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商业秘密 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
    • 侵犯商业秘密报案资料需要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22
      搜集如下资料: 1、证明行为人具有刑事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行为人侵犯对象是商业秘密的证据。如载有商业秘密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侵犯对象是商业秘密的技术鉴定结论等。 3、证明行为人存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 4、证据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特别严重后果”的证据,如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
    •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8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商业秘密的内容,原告对该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被告非法将该商业秘密公开的事实行为证据等。在刑诉法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可以是书面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即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等类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
    • 企业需要了解哪些商业秘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5
      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 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 工艺程序:产品由于投放市场可能完全公开,但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