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24:11 242 人看过

按照上面的分析,肇事逃逸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会主张拒赔。但本案经过两审终审,还是判保险公司败诉。原因在于:原告认为投保时保险人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义务,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保险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已履行提示义务。实际情况是,保险公司没有给投保人提供保险条款。那么,提示义务当然没有履行了。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被告______购买了华安财险河北分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的交强险和三责险。在保险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法庭调查的事实,原告的各项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的最高责任限额的,依法应当由华安财险河北分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最高责任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在三责险范围内赔偿,请求法院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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