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51:54 279 人看过

参与分配,民事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向执行法院申请参加执行程序并按债权比例受偿的制度。

参与分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如其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可以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其债权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因我国没有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破产制度,故对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通过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的制度予以解决。

2、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且均已取得执行根据或已经起诉,并请求对同一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仲裁裁决、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不需要以取得执行依据作为前提条件。

3、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申请,即该制度伴随强制执行而产生,且应当在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4、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覆盖所有债权,则不需要参与分配,直接全部受偿,且执行标的应为金钱给付。

律师补充: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执行根据。只要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就其他财产不能足额受偿,该债权人就可以依照该规定参与到分配程序中请求获得清偿:(一)被执行人的财产足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采行优先主义(按照执行顺序清偿债权);(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一般金钱债权采取参与分配(但依照法律规定有特殊债权优先受偿的例外);(三)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被执行人有破产能力的情况下原则上采取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仍应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七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普通债权人如何在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人在申请参与分配时,是否满足以下三条件: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2.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申请;3.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因前两条件的认定在实践中基本不存在争议,故本文主要关注第三个条件,即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普通债权人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即有权参与分配,无需证明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实践中,只要申请人一方提供相关材料,符合一定要件后就应予以认可,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满足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条件,应由执行法院来审查,并且执行法院对此也应从宽把握。只要法院能够确定现有财产已经不能清偿
    2023-05-07
    382人看过
  • 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与破产立法
    目前我国的破产立法仅赋予了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破产能力,在立法例上属有限破产主义。而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自然人的破产问题,尚有待在将来的破产立法中加以规定。为了弥补破产法适用主体上的不完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针对具有多数法人人的其他组织和公民资不抵债的情况,规定了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参与分配制度却弊端百出。从国际上看,破产立法出现了由有限破产主义向一般破产主义发展的趋势,我国目前也正在酝酿出台新的统一的破产法。在这种情况下,对参与分配制度操作层面上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并建议把参与分配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规定在破产法之中,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一、参与分配制度及其所体现的执行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广泛而活跃的横向经济交往,一个市场主体往往同时与多个市场主体发生经济关系。一旦某市场主体因经营
    2023-06-06
    369人看过
  • 民事执行法中拍卖制度之理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执行案件数量的急剧增加,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制定单独的强制执行法已迫在眉睫。我国对于强制拍卖制度的研究还很不够,这与拍卖在强制执行法中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本文以强制拍卖的性质为基础,对拍卖的法律关系、拍卖的效果、善意第三人的救济等作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对此问题做更深入的研究。关于强制拍卖性质的各种学说及其比较关于强制执行法上拍卖的性质,学界观点不一,众说纷纭,可分为私法说、公法说以及折衷说三种。三种学说对拍卖的法律关系、拍卖的法律效果作出了不同的诠释。(一)私法说。私法说的观点在早期民事诉讼法学占统治地位。早期民事诉讼法学,由于大部分依赖于私法范畴,具有浓厚的私法色彩。作为强制执行行为之拍卖在性质上自属私法行为,属于民法中买卖的一种。德国在1913年以前,即视强制执行行为为私法行为,执行吏为债权人之代理人,执行拍卖为私法行为。日本在民法买卖一节
    2023-04-24
    63人看过
  • 参与分配制度的缺陷及发展趋势
    一、参与分配制度是破产法律制度不完善的产物所谓参与分配,是指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其他组织以及未经清算而被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对其债务按比例公平清偿,法人制度的比较及其缺陷参与分配制度作为民事执行程序规定的一部分,其功能和目的与整个民事执行程序不能协调,不甚和谐。民事执行原则从立法趋势看将从执行平等走向效率优先,即先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相对于后加入者享有顺位优先受偿权,而参与分配制度却只能采取公平的比例清偿。民事执行程序以国家强制力迅速实现私人债权为目的,其手续要求简便快捷。参与分配制度为了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的目的,必然设置相当复杂的程序,显得拖沓、冗长。相比之下,两者的程序价值和作用迥异,参与分配制度在整个民事执行程序中显得突兀。现行参与分配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重点缺陷:一是无执行根据的债权人无法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申请人必须持有执行根据,那么,大量未经诉讼、仲裁或公证的债权人,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民事执行与破产
    破产制度自产生伊始,就作为一种债务清偿特别制度而确立。破产制度的构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第一,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第二,诚实的债务人应当拥有摆脱债务压力、重新振作的机会。前者与一般的民事债务执行程序相区别,不同于“先予执行”、“优先受偿”等民事制度,在债务清偿问题上树立了公平观念,并且将“争讼”的可能性降至极点,显现出这一制度的经济性;后者则体现着破产制度的现代人文精神。这与民事诉讼在法律理念、具体制度上存在着差异。(一)法律理念的选择普通民事诉讼的目标是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并对取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人给予强制性的债权保护。其出发点是及时、充分实现债权,它的法律理念在于保障执行的及时性、充分性。传统的执行优先主义清偿程序会造成债权人受偿比例的差异,由此产生的连锁后果必然是:由于债权人的正当利益不能得到法律的公平保护,迫使那些不甘受损的债权人以自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其利益。而在债权人维护自己正当
    2023-06-04
    197人看过
  • 怎么申请参与执行分配
    一、怎么申请参与执行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二、参与执行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具体是什么的在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又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采一般破产主义的国家,其破产制度普遍使用于法人、公民和
    2023-03-25
    303人看过
  • 参与分配制度不应与破产法相冲突
    参与分配是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已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其他债权人提起的执行程序开始后、完毕前,可申请参与对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制度。参与分配是最高人民法院以系列司法解释建立的制度,体现了执行中的多数债权平等而不是个别债权优先原则。破产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通过企业重整,避免债务人倒闭的法律制度。破产是对全体债权人的集体公平、有序清偿程序。属破产法适用对象的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其债务清偿就应以破产程序解决,这是法制的基本要求。建立参与分配制度主要缘于两方面考虑。第一,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未涵盖应经破产程序保障公平清偿利益的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分配的平等执行可缓解不能适用破产法造成的清偿不公矛盾。第二,因观念偏见、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不健全、不当行政干预、法院内部机制阻碍,以及一些政府部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完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建议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和规定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部分的规定相当粗糙,还有许多问题没有涉及。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针对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各种弊端,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关于法院是否应当参与民事执行和解过程中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当前实际出发,根据现实的需要,法院应当参与执行和解的协商过程,但是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执行法官在不干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可以配合或者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工作应该加以严格的限制,避免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侵害,法院参与执行和解工作的应当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和解方案,经执行法院交由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时法院充当的只是和解方案的媒介,并没有介入自己的意思;二是双方当事人要求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方案并自愿接受。此时,执行法院基于协调双方利益的立场,代为拟定和解方案,起到促成和解的作用。针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平等分配制度与破产制度的分工
    在执行程序中,同一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时,依据实体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应优先受偿,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无争议。问题是,多个普通债权人之间如何分配,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实践中掌握的尺度不一,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一、分歧与现状对于多个普通债权人如何取得执行中所得的财产,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极端的做法。根据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确定优先劣后顺序,先查封者优先满足的,称为优先主义;不分执行的先后顺序而实行平等分配的,则称为平等主义。优先主义实质上赋予了在先申请查封的债权以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的地位(此优先地位能否延伸到破产程序,各国有所不同,我国与英国类似,不能延伸),而彻底的平等主义则使在先查封的债权人除了执行费用以外,没有任何优先地位。在这两极之间也有折中的做法,称为团体优先主义。具体是划分执行的时间节点,节点之前的债权人成为一个团体,优先于节点之后的债权人团体受偿,团体内债权人之间平等分配。我国目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参与分配制度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申请参与分配制度,是指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取得财产保全裁定的财产保全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其实质相当于提前实施了一部分执行程序,并排除其他法院对该部分财产重复采取执行措施的权力以及其他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对该部分财产申请立即强制执行的效力。其他债权人要参与分配该部分财产,必须向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提出申请,且需等到财产保全申请人的案件审结之后才能进行实际分割。从这个意义上说,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地位,相当于申请执行人。当然,就其申请分配财产而言,由于其是在其他债权人已申请执行的情况下作出的,在时间上具有后续性,故又是申请参与分配人。二、关于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问题《意见》和《规定》均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作为申请参与分配人提出申请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如何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两个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实践中,有的同
    2023-06-06
    222人看过
  • 股权制度如何分配
    1、看出资的情况。在股权分配的过程中,许多时候都是按照出资多少进行分配。比如100万的一个项目,如果某人出资了50万。那么,就拥有50%的股权。当然,这是比较简单的一种分配方法。但是,随着后期的增资,这种股权的分配方式也会越来越麻烦。2、看合伙人的优势。在整个公司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支撑,比如资金、专利、创意、技术、运营等。每个人负责的岗位不同,对公司的贡献也是不同的。因此,股权分配的过程中,需要综合的考量。之后再确定股权分配的方式。3、公司带头人决定。这一方面,公司的带头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比如CEO这些职位,他们自身就有较大的股权。因此,具有较大的发言权。所以,在股权分配时可能会受到公司带头人的影响。4、有明显的股权架构梯次。有些时候,在股权分配的过程中,会有一个明确的股权架构梯次。比如6:3:1、7:2:1等分配方式。当然,分配时在预留融资、预留股权激励等方面都会有明确的分配。
    2023-02-14
    341人看过
  • 虚假诉讼参与执行分配是合理的行为吗?
    虚假诉讼参与执行分配是不合理的行为。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要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构成要件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以虚假事实为根据,依照民事诉讼法想法院提起诉讼。常见的情形是,通过伪造书证、物证,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自诉、行政诉讼中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刑事自诉或者行政诉讼的,不成立本罪。2、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本罪的结果要件。3、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不限于严重侵害他人财产,使他人成为民事诉讼被告而卷入诉讼过程的,就可以认定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4、本罪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主观责任形式虚假
    2023-04-12
    50人看过
  • 能否依据被执行人离婚调解书参与执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只能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案件权利的当事人。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
    2023-07-31
    65人看过
  • 已拍卖的执行款能否参与分配
    1.当事人是被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分配拍卖款项,拍卖款项依据一定的原则分配,有担保物权的,优先清偿担保债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法院拍卖房产程序1、首先是委托办理,法院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拍卖也要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才能
    2023-02-20
    5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民事强制执行中参与分配的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4
      民事强制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其他组织是一个专门概念,主要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一种民事主体,依据《民诉法解释》第52条之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就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假如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民法典规定参与财产分配制度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分配?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人的全部或
    • 什么是参与分配制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所谓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 有权申请参与分配的人是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如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支付令,裁定书、公正债权文书等,除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 因参与分配是在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除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如基于所有权、担保物权所
    • 被执行人如何参与分配债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2
      被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分担债务,若是之前就已经有债务分担方案的,那么按照之前确定的方案分担债务即可。若是被执行人名下并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那么可能会中止执行。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问题,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民诉法》对强制执行有以下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