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30:50 423 人看过

姓名权有下面几个法律特征: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一、肖像权和姓名权法律上有法律的界定吗

一、法律上的姓名权则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依法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所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主体的姓名。

二、所谓

“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

二、自然人享有基于什么产生的人格权益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并对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进行保护的抽象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主体普遍性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犯姓名权相关文章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
    一、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
    2023-05-06
    289人看过
  • 姓名权可以侵犯吗
    不可以侵犯他人姓名权,侵犯姓名权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二、怎样认定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
    2023-08-18
    90人看过
  • 重名也算侵犯姓名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名是不会构成侵犯姓名权的,同姓同名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多的,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1、侵害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
    2023-04-17
    288人看过
  • 民法典同名是不是侵犯姓名权
    一、民法典同名是不是侵犯姓名权民法典同名不侵犯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二、冒名作品是不是侵犯署名权冒名作品是不是侵犯署名权,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其次,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侵犯署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民法典》
    2024-01-27
    183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 名誉权 肖像权案
    正文: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案原告:任X,女,1986年5月16日出生,在校学生。法定代理人:白X,女,原告母亲,个体工商户。被告:周X,女,陕西省杂技团演员。被告:**艺术报社。被告:柏X,男,**电影制片厂干部。原告任X于1991年6月经人介绍到陕西省杂技团演员周X处学习杂技并共同生活。1994年7月,被告周X未征得原告父母同意,将原告姓名改为周任X(未变更户籍登记)。1994年12月,原告参加了由**青年电影制片厂和**邵氏电影公司联合摄制的电影《变脸》的拍摄,并担任该片女主角“狗娃”的扮演者,影片上署名为“周任X”。1995年9月30日,原告由其母从周X处接走,后再未回周X处。电影《变脸》获奖后,被告柏X受该片导演吴*明委托,去周X处通知原告领奖及参加首映式时,周X告知柏X,原告已由其母亲于1995年9月30日下午一时许领走,至今音讯全无,及原告父亲好赌并沾染吸毒等,家中早已折
    2022-12-07
    259人看过
  • 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
    一、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同名不构成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二、侵犯他人姓名权所负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1.停止侵害。为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结果扩大的情况发生,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2.赔礼道歉。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对受害人产生了实质的危害结果,但后果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获得得受害人谅解。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财产。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并以此取得了受害人的
    2023-05-03
    315人看过
  • 冒名上学侵犯姓名权的案例
    [案情]被告人舟某,男,24岁,某县派出所民警。被告人舟某了解到与自己妻子婚前有过两性关系的某铸造厂工人洪某有赌博行为时,在未受任何领导指派的情况下,于1998年3月15日下午4时许,将洪传唤到自己房间里对洪有否有赌博行为进行讯问,在洪矢口否认的情况下,舟将洪的双手反镑在床脚上,对洪拳打脚踢,并用电警棍触击洪的身体,洪忍受不住,大声叫喊,舟便用数张厕所内粘有粪便的手纸赌洪的嘴。在堵嘴时,洪提出要解大便,舟将洪的裤子、鞋全部脱光,拿过一个脚盆让洪大解,洪感到不适提出不便。舟见状恼羞成怒,又用电警棍触洪的生殖器,并问洪“强奸了几个妇女”,洪当即否认。下午7时,舟将洪从自己房间拖到办公室,将其双手反锗在长椅上,令*光着下身跪在地上继续讯问,并对洪拳打脚踢,电警棍打头,洪被打的遍体鳞伤,最后,洪被迫承认曾参与过两次赌博,被罚款200元后,在深夜12时方让回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局第四小学二年级教
    2022-11-13
    331人看过
  • 子女姓名权的侵犯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4-05-05
    343人看过
  • 公司治理中侵犯股东姓名权的法律纠纷
    原告a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和董事。a不出席董事会的,B董事直接在董事会决议和其他文件上伪造a的签名,导致a成为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A认为B的行为是公司的职务行为,故公司未经其同意盗用其名称,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法院确认上述盗用名称的侵权事实,请求被告公司撤销相关工商登记,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原告引用的侵犯姓名权的范围仅限于公司范围,盗用姓名的行为与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公司有使用股东姓名的权利,且公司使用股东姓名不能产生损害股东人身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故驳回了原申请。判决后,原告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点评]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变更、使用自己的姓名,排除他人干涉或者非法使用的权利。所谓姓名侵占,是指未经权利主体同意或者授权,以权利主体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实践中,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盗用姓名的现象较为普遍,容易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对于如何处理此类案件,也有不同
    2023-05-07
    387人看过
  • 本案侵犯的是姓名权而非名誉权
    [案情]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杜-文,近期遇到了一件蹊跷的事:贷款买房前期手续都办好了,去银行贷款却被告之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在7年内各商业银行汇票不得贷款。自己一向遵纪守法,究竟在什么时候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他郁闷极了。原来,2004年8月,**公司贾汪支公司与中-行联合举办“手机优惠大奉送”活动,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均可办理,费用委托中国银行徐州分行从长城卡账户上划缴。杜-文单位的同黄-斌得知该项活动后,觉得比较合适,想办理,但黄-斌身份证丢失了,就向杜-文借用身份证,并言明是买个手机卡用。杜-文觉得这是小事一桩,就将身份证爽快地借给了黄-斌。黄-斌拿着身份证到联通公司办理手机手续,填写了长城卡申请表,在持卡人亲笔命名栏上签上杜-文的名字,并将申请表拿到单位加盖单位的章,与联通公司签定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办理人必须承诺二年时间从入网之日起每月最少消费66元,在两年内最
    2023-06-01
    170人看过
  • 网络侵犯名誉权有什么特征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么相对于传统的侵犯名誉权的方式,网络上侵犯名誉权有什么特征?第一,侵权言论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空间更广阔。这一特点是由互联网的性质决定的。通常情况下,上载到互联网上的信息在几秒钟之内就能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一个人的侵权言论通过网络可以轻易地传到其他地区甚至是其他国家,与其他侵权方式相比网络侵权的可控性很小。第二,侵权言论的危害后果更加难以估计。比起传统媒体,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和快速性使侵权言论的传播范围更大,对于受害人来讲,所受到的伤害也就越大。第三,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者更加难以界定。追究谁的责任一直都存在争
    2023-04-24
    22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姓名权,侵犯姓名权可以报警吗
    一、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姓名权通过以下行为可以判断是否存在侵犯姓名权: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二、侵犯姓名权可以报警吗在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时,受害者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报警并不能很好的对该侵权行为进行处理。这涉及的是民事上的权利,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然后再赔偿损失。此时需要有足够充足的整理来证明你的诉讼请求,否则的话最后的判决也是不利于受害者的。三、侵犯姓名权的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的侵犯姓名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
    2023-05-03
    339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公民姓名权案件委托律师诉讼的,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代理律师共同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姓名权纠纷应该要怎么处理1、停止侵害。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
    2023-06-01
    21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当然,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比如说笔名、艺名等等。... 更多>

    #侵犯姓名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
      被侵犯姓名权了,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 侵犯姓名权的情况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是:(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
    •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
    • 姓名权的权能有何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同名侵犯姓名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律师解答 同名不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形有:盗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