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严格执法给予违法者更重的处罚,还在于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增加《规定》的威慑力,更在于助安全驾驶成为一种自觉,让交通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使文明出行成为一种方式。
最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于《规定》加强了对道路交通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人们形象地将其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对于《规定》,多数人表示赞成,认为可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降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而确保人们的出行安全,实施数日也确实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也有不少人表示处罚过于严厉,个别规定甚至引起了广泛争议。
重典治乱有充分法律及实践依据
近十几年来,我国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发展,交通运输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机动化水平的迅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正日益凸显。根据国内外道路交通管理的经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仅要重视道路建设,更要注重道路政策理论研究,甚至政策导向的效果往往更明显。从此一意义上来说,通过用重典治道路交通之大乱符合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律,《规定》的初衷无疑是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给予计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因此,公安部出台《规定》是有直接法律依据的,其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合乎实证法规范的。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们出行安全的角度出发,《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实际上,通过加强道路交通行为的管理和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促使人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而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的机率,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这在国际立法实践中也是一种通用的做法。例如在美国,对于酒后驾车,如果超过一定标准,警察可立即将驾驶人员逮捕。第一次醉酒驾车视后果严重情况,可判处96小时至6个月监禁的处罚,罚款从390美元到900美元不等,并得吊销驾驶执照6个月。我国之前醉驾入刑的经验也表明了重典在治理道路交通违法现象的卓越成效。据统计,自2011年5月1日实施醉驾入刑至2012年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同理,被称为最严交规的《规定》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财产权益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加大处罚力度应以必要为限度
然而,《规定》的出台亦引起了诸多争议。
对交通违章的扣分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交通行政主体通过处罚权的行使,以限制或剥夺交通相对人特定财产或者特定资格的方式,起到规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目的,这种限制或剥夺也应当以必要为限度。否则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就易陷入无限增加处罚力度的困境。
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和修订的过程来看,旧的扣分标准在当时来看,肯定也是合乎历史事宜的,只不过随着道路交通实践的发展,旧的标准显得过时了,因而需要进行修改。然而,新的标准也会因实践的发展其威慑力下降而被修改。以对酒驾处罚的立法为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对饮酒和醉驾行为进行处罚、拘留、暂扣驾驶证等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对酒后驾车加大了处罚力度。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按照这样的逻辑,是否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出现闯红灯入刑、遮挡车牌入刑呢?实际上,刑法应保持必要的谦抑性,能用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用刑事手段。对于立法和执法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理解:能用执法手段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用立法手段,立法也应具有一定的谦抑性。很多时候,立法并无必要越严越好,如果动辄就从立法上加大处罚力度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问题,易造成新标准不断代替旧标准的逻辑,陷入制度不断改进而实践效果却不彰的困境。
通过常态化落实消除侥幸心理
从舆论的反映来看,尽管存有争议,《规定》的出台还是得到了公众和媒体广泛支持和普遍认可,治乱用重典正在成为普遍共识。
在治理交通安全问题上,完备的立法固然重要,但立法毕竟是静态的,需要执法者的积极落实。在某种意义上讲,处罚力度低的法律如果得以常态化落实,其效果远比处罚力度大的法律运动式落实的效果要好的多。为此,应当严格落实《规定》的有关内容,消除人们的侥幸心理。不可否认,在醉驾入刑这一重典面前,依然有很多人敢越雷池。究其原因,多是因为酒驾的执法力度不够、没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所致。《规定》既已出台,就应当严格落实,在注重其指引、预测作用的同时,凸显其强制作用。当然,严峻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固然重要,但从根本上需要人们良好的交通和出行习惯。重典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严格执法给予违法者更重的处罚,还在于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增加《规定》的威慑力,更在于助安全驾驶成为一种自觉,让交通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使文明出行成为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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