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可以逐个延续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02:04 165 人看过

房子的产权人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因为居住权人对房子是有使用的权利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从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以后才消灭的,但该法没有实行之前,也不能随便侵犯居住权人的权利。(《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产权人能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私自卖房吗

产权人可以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私自卖房。因为房产属于产权人的,产权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任何时候,任何方式,但产权人发生变动后不影响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八百九十三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可以公证房产居住权吗
    可以公证。根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分析买安置房可以公证么公证处不会办理安置房买卖及产权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
    2023-04-10
    235人看过
  • 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
    一、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居住权没有产权不可以迁户口。居住人是当事人另外通过合同签订,保障当事人的住房需要,与房屋的产权所有无关,而户口迁移需要与产权挂钩。二、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与所有权对比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三、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
    2023-05-06
    175人看过
  • 小产权房可以办居住证吗?
    小产权房能办居住证。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一、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区别有哪些目前小产权还无法变成大产权。只有通过国家行为。将集体土地转成国有土地,才有可能变大产权。界定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主要标准是看房产所占土地的来源。如果是国家或者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属于大产权。这类房产在建设之初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个人在购买后,受到国家的认可,可以出售、抵押。发展商拥有的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拥有的产权叫小产
    2023-03-12
    462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永久居住权,保障终生居住。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的期间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失效。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2-07-09
    239人看过
  • 有产权的一方可以把同住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4-07-29
    83人看过
  • 产权人可以不让户口本上的人居住吗
    产权人可以不让户口本上的人居住的,产权人具有房屋的使用权,由产权人分配。一、户主迁出户口本剩下一个人申请变更户主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1)原户主死亡的;(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2、办理手续:(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二、如何查找丢失的房本首先考虑的是补办,还有一定要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
    2023-06-21
    401人看过
  • 继承房产居住权转让可以吗?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享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使用房屋,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一、房东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怎么看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二、遗嘱上可以规定居住权吗遗嘱可以写居住权。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也属于遗产处分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
    2023-03-06
    280人看过
  • 居住权可否办理两个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居住权可否办理两个人关于居住权的分配并无明确限制,然而,每位权利拥有者仅可享有唯一的居住权。例如,房屋所有者可将居住权赋予某对夫妇,则该居住权便归属这两位人士共有,尽管他们共享同一份居住权,但在法律上,每个人都被视为独立的权利主体。此外,居住权自完成登记之日起生效,一旦为相关人员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手续,便无法再次进行居住权的申请与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居住权并不被允许进行转手或承继,这主要是由于居住权作为非产权性质的一种用益性权利,其权益具有唯一且特定的指向性,因此无法被转让或由他人继承。居住权作为用益性物权的一个子类别,它所代表的含义即为对他人所有的房产及附属设施,加以合法的占用并使用的权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居住权既可以通过遗嘱或遗
    2024-07-27
    102人看过
  • 有居住权的人可以让其他人也住吗
    居住权人是否可以让其他人来住取决于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人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居住的要求,则居住权人的权利义务按照通常情况下为满足居住需求而占有、适用房屋的标准确定。居住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不同的人对生活居住的标准有所不同,法律并没有对具体情况下人们居住的条件与要求作出特别的限制,据此当时人可以自行约定对居住权人的居住要求。一、居住权属于什么权居住权是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
    2023-03-29
    101人看过
  • 遗嘱可以把产权和居住权区分开吗
    遗嘱是可以依法将产权和居住权分开的。根据相关规定,产权和居住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将其分配给某一人或者分给多人。但是这样做会留下许多法律风险,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懂。很容易产生纠纷。一、老人去世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二、民法典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三、民法典上买房算几年的居住权, 最多可以买多少年买房子并不会当然取
    2023-03-22
    318人看过
  • 租赁房同住人可以转让居住权吗
    经出租人同意,租房的同住人可以依法转让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间退出租赁关系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直接替代承租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租赁房同住人可以转让居住权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2-06-13
    318人看过
  •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业主可不可以继续居住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业主可以继续居住。一、48年产权是什么意思?一般说法是住宅70年产权,房屋所有权一直属于产权业主,只不过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概念要区分。如果买的是二手房,就按开发商拿到该地块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间来计算,还有现在有的开发商说卖的是住宅,实际用途是住宅,但是土地规划用途却是商住,50年产权减去建筑销售时间有可能土地使用权年限就剩48年了。二、50年产权补偿标准没有补偿的。住宅性质的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续期,续期也有可能被驳回。如果没有主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被驳回,不仅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连房子也可能会被国家无偿收回。三、如何区别房子70年和50年产权?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2、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
    2023-03-26
    150人看过
  • 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吗
    产权人死后有居住权的人还能住。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另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哪怕在产权人死后他的继承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居住权人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及第三人都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民法典中房屋产权人有房屋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等的权利,所以房屋所有人不需要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也有权占有、使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
    2023-08-18
    336人看过
  • 居住权与产权哪个优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居住权与产权哪个优先在讨论居住权与产权的优先性时,我们先需要明确两者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然而,当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情况则有所不同。2.房屋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居住权期限内,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居住权人的这一权利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受到影响。3.具体来看,所有权是所有物权中最优先的,因为它代表了对于物的全面支配和排他性。4.居住权则是一种用益物权,它基于所有权而产生,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房屋的特定权利。这种特定权利即是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虽然所有权具有优先性,但在居住权设立并生效的期间内,居住权人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法律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这
    2024-07-11
    20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永久居住权人能否被产权人驱逐?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5
      居住权持有人在房屋上的占有特权和使用许可是法律赋予的。虽然从时效性的角度出发,法律允许拥有普通所有权的人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居住权人搬出房屋,但必须是在取得合法授权且并在合乎法理的情况下进行。 居住权持有者依法享有住宅使用权、修葺与维护权益以及在居住期间将房屋租赁给他方的权利等多方面利益,这些权益都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之间产生争议,我们应该优先寻求双方协商解
    • 有产权住的人没住可以迁出居住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6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个人房产抵押给他人可以申请居住权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
      当急需用钱时,为了快速筹到钱,很多人选择抵押房产。由此产生一个疑问,把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 可以肯定的是,把房产抵押给个人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可以进行房产抵押,只要双方基础平等自愿的前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就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第二,
    • 房屋产权人是否有子女可以继续居住的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24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 房主可以和居住权人同住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30
      此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与分析。在同共有关系持续存在的阶段内,若部分共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处理共有资产,通常会被认定为行为无效。 假如第三方在不知情且付出了相应代价后取得了该项财产,则应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对于其他共有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由擅自处理共有资产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