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立案有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41:17 205 人看过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诉多久后被告能收到传票

起诉后被告能收到传票的时间视情况而定:

1、起诉后被告能收到传票的时间是在起诉立案五天后会收到;

2、根据立案时间的快慢以及文书送达的时间快慢,最长是13天后加上送达时间;

3、根据规定,法院会在收到起诉书后七天内决定要不要立案。决定立案后五天内就会把传票发出去送达被告手中。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去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登记申请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提供财产证明、(需要判决抚养权小孩的需提交小孩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证据目录、送达地址确认书。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只要证据充足,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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