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缩水时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9:42:34 213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缴费费率确定。职工应发工资与缴费工资、核定职工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相同。但是用人单位出于成本角度的考虑,常常少报缴费工资,一旦职工发生工伤,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发下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会大大低于工伤职工应当领取的待遇。

据了解,“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但一位基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我们一般只按用人单位的缴费工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报多少,我们就按照多少去核定。”

“用人单位在实际工资数额以下申报职工工资数额,少报缴费工资,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下,这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少缴纳工伤保险费、节约成本的惯用手段。另外也有的存在当地政府行为、对某些行业一刀切所致。”张律师说,“有的地方默许企业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待遇“缩水”,该怎么办?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对《工人日报》记者说,职工可以采取三种途径维权: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到社保机构补足差额。如果单位拒绝或者拖延不办,可以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求助,或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单位补足了社保费,职工就可享受正常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在享受国家社保支付的较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后,通过仲裁、诉讼等渠道维权。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在打官司过程中,工资条是最好的证据。

但陈律师特别提醒,如果伤者是1-4级伤残的严重工伤,最好要求单位补足社保缴费基数。他解释说,1-4级伤残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而伤残津贴是要享受到退休或正常死亡的,时间很长。所以,对于1-4级伤残的工伤者来说,一定要想办法让单位到社保按照月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这样待遇就有了永久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023-04-28
    33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中,难以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应当以工伤事故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一、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
    2023-03-27
    334人看过
  • 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
    一、企业未投保工伤险怎么办理工伤待遇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二、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
    2023-08-31
    163人看过
  • 职工工伤怎么办理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
    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员工和个人工商店的员工有权按照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适用对象不包括公务员。职工工伤构成三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8-18
    28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待遇吗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咨询:2005年3月张某在工作不慎夹伤手指造成工伤,经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2006年11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依法支付张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张某委托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律师回答:1、工伤待遇是法定(强制性)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大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和工伤职工“私了”工伤待遇问题。《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1号】第十条:当事人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受理和处理?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
    2023-05-05
    494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待遇险,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其中: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
    2023-04-19
    489人看过
  • 思明区工伤保险待遇科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在找工作的时候,大家对公司的待遇应该了解一清二楚,这样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就不会一头雾水,减少员工与公司的矛盾。当然大部分的正规公司有包含了五险的基本待物。其中,工伤险待遇对于露天工作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就在厦门市思明区工伤保险待遇科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就很具体。一、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待遇1、停工留薪期(医疗期间)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因伤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机构确认(工伤职工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上载明“特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2人确定,载明“一级护理”的,护理人数按1人确定,护理期间按住院的期间),护理人员每人每日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1日后的50%计
    2023-04-11
    228人看过
  • 工伤复发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性轮椅等辅助器具。治疗完毕,距离上次劳动能力鉴定一年以上,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后,被鉴定为伤残1-4级的,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一、手腕骨折赔偿10万手腕骨折算是一般伤情,应按照一般伤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应当为三个月的正常工资,如果是劳务关系的,应该提供能够证明收入的证据要求对方给付工资。其赔偿标准是按照一般工伤的标准来赔偿。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
    2023-06-26
    294人看过
  •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民事诉讼案件来说,可能有些时候并不能够得到满意的答案就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根据有关规定,起诉状中应该包含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起诉的具体事由。具体看下文。工伤案件民事起诉状范本原告:被告: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原告不服X市仲裁字[20xx]第58号仲裁裁决书,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了20xx第58号裁决第二项的内容。以平均月缴费工资1090元作为本人工资的标准。2、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字20xx第58号裁决第三项的内容。依《湖南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前医疗期试行标准》确定停工留薪期。3、请求撤销X市劳仲裁字20xx第58号裁决第四项的内容。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起诉状应该具备以下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
    2023-04-28
    43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有仲栽时效吗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
    2023-04-06
    36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待
    一、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2、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3、其他待遇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4、工亡待遇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二、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
    2023-06-23
    324人看过
  • 公司不给工伤待遇,该怎么办?
    广东广州徐东平律师回复: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级政府规定。广东东莞郭进律师回复: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1个月医疗补助金、4个月就业补助金。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023-06-10
    270人看过
  • 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条款号:;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2011-01-01;第四十二条;条款内容: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施日期:2011-07-01;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材料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申领表三、衡水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四、衡水工伤保
    2023-05-13
    258人看过
  •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该怎样量刑呢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如何判有价证券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犯罪嫌疑人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骗保1万以下怎么处理骗保一万以下,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3-06-25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天水市工伤保险待遇2022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8
      2018年天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工伤保险待遇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后怎么办,工伤保险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1、申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确定赔偿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依法工伤待遇: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
    • 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9
      伤者职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劳动者,快则半个月,多则遥远无期。(公司不配合的情况下会找各种理由推脱,申请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也有可能转移财产,造成劳动者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困难。)1、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工伤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一样,工伤保险待遇该如何办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1、工伤伤残等级不一样,工伤保险待遇也就不一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体差别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