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1:52:13 164 人看过

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举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

3.死者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应提交死者户口簿以及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受害人伤残法医鉴定书以及残疾等级评定证明;

5.受害人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状况的证明;

6.医院诊断情况的证据和医药费、残疾用具费(以国产用具为准)、交通费、住宿费等单据;

7.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提交财产名称、原价值以及损失情况的证据;

8.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原告张X、段X诉被告李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张小青,女,1981年9月14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安仁县安平镇张古村大西塘组。原告段梦怡,女,2004年6月13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住安仁县羊脑乡坪塘村新屋组。法定代理人张小青,系段梦怡之母。被告李锦南,男,1970年11月15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安仁县承坪乡河东村河边组。本院于2009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小青、段梦怡诉被告李锦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侯英毅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小青、段梦怡诉称,2009年2月1日下午14时50分许,被告李锦南驾驶粤SEC039号小车从坪上方向开往安平镇方向,当车行驶至坪上乡高田村下坡转弯路段时,小车左前轮爆破,车辆左横与段文建(张小青之夫)驾驶的湘L93035号小车会车,两车相撞,车辆损坏。两原告当时坐在湘L93035号车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本次交通事故经安
    2023-06-07
    6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内容概述
    一般地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绝大部分属于侵权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侵害,应当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的规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都是无法直接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都是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然后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相对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在山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那么所涉及到的赔偿方面的问题不全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民法典》当中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处理,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双方责任承担的比例,其次就是需要确定一下对方的伤残等级的程度,因为这两者都是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金额的计算
    2023-07-04
    193人看过
  • 深圳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纪要
    (2005)第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09.26为了统一本市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的法律适用同,增强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效率,今年6月24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各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和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应邀派员出席会议并指导。与会同志就当前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一、程序问题1、2004年5月1日之后至国家统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实行前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案机动车已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才责任险的,第三者及其相关赔偿权利人起诉时,应当将相应的保险公司列为案件被告。第三者及相关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2、
    2023-04-23
    99人看过
  • 安邦财产X公司与刘X、毛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聚德,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立,该公司职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来旺(又名刘若旺),男,周口市。委托代理人孙飞,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毛连才,男,汉族,住周口市。上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周口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来旺、原审被告毛连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川汇区人民法院(2008)川民初字第8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安邦周口公司委托代理人李立、被上诉人刘来旺及委托代理人孙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2008年3月18日18时许,毛连才驾驶其所有的豫PH5129号松花江车,沿周口市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周口广播电台路段时,与相反方向行驶的刘来旺驾驶的豫PY5862号摩托车相撞,发生
    2023-06-07
    148人看过
  • 损害赔偿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2023-07-02
    21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迅猛上升的原因初探
    一、交通事故总数量的不断上升由于国家大力推进汽车工业发展,机动车(含摩托车)数量迅速增加,公民个人购买车辆已成为时尚,驾驶新手增长迅猛,相应地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提高。究其原因:一是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从本人近年来所审理的150余件此类案件看,驾驶员没有责任和过错的几乎没有,其中负主要责任的占35%,负同等责任占45%,负次要责任的占20%。二是部分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者及行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不依法通行,对事故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以本人审理的案件看,驾驶电动车和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责任。三是公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不能随着车辆数量的上升而同步发展,有的是道路窄、车辆拥挤、堵塞而引发碰撞,有的是道路虽然很宽敞,但无人管理或管理疏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少数驾驶员驾驶技术低劣,没有经正规驾校培训就拿到了驾驶证,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二、公安机
    2023-02-27
    6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预付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费用预付,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认定前或者当事人逃逸等情况下为了及时抢救伤者、保存尸体或者丧葬死者,对于相关医疗费、尸体存放费和丧葬费,由一方当事人或保险公司先行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用预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2、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
    2023-06-08
    10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方案:新闻报道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方案需要按照步骤进行。首先,要及时报案并由交通警察处理,同时保存好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应及时到法院起诉索赔。向法院提交的资料包括起诉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等证据、伤残鉴定报告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诉讼时效为1年。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逐年增加,恶性交通事故也在多个地区出现过。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能协商一致解决最好,如果协商不成的,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方案按照如下步骤走:首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由交通警察对肇事者及肇事车辆依法进行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其次,保存好自己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注意不要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向法院提交的资料主要有:1、起诉状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
    2023-10-01
    436人看过
  • 汉江中院诉前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11月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诉前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人龚某因法院及时高效地化解了矛盾而撤诉,并当场向被上诉人杨某支付了五万余元的赔偿款。2008年6月,杨某从武汉回潜江途中,乘坐的龚某所有的客车在汉宜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大挂车相撞,导致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鉴定为9级伤残。杨某、龚某及另一肇事方大挂车所在公司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达成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但龚某却以先前已支付给杨某的13000元赔偿款没有扣除为由,拒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为此引发诉讼。因杨某拒不承认曾经收到龚某的13000元,龚某又无法提供领条原件,一审法院判决龚某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龚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汉江中院立案庭法官在阅读卷宗材料后,考虑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为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长达三年的纠纷,彻底化解矛盾,在第一时间内启动了诉前调解,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
    2023-06-07
    460人看过
  • 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权益
    一般地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绝大部分属于侵权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侵害,应当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的规定。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的法理原则,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赔偿的,应当适用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赔的司法解释。因此,那些认为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精神损赔没作规定,受害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赔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根据精神损害的一般理论,道路交通事故侵害公民的人身权,造成的公民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公民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和减损,故事故的加害人理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人身受到伤害都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
    2023-07-02
    23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2023-06-08
    450人看过
  • (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
    2023-06-08
    44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受到损害的程度、双方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计算赔偿数额。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一、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结合地方规定、实际损失、地方经济水平等来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有:1.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致人死亡的,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多久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2023-06-05
    259人看过
  •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定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吗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2023-03-0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和要求基本一致。二者不同点在于,当事人起诉立案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由交警出具何种文书,但有一点是出具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明材料,一般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意见书》或《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等。根据《道路交通事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起诉举证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要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办理的人身伤害业务中,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是最多的,笔者几年来代理的诉讼或非诉调解人身伤害事故一百多件,其中交通事故依法的工伤案件占了大多数。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概念分析。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而且两者并列,但是从法理上来说,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并不是同一个位
    • 如何举证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6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的证据; 3.当事人承认或者双方达成损害赔偿的证据; 4.人身损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