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由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54:45 202 人看过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由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以下2种:(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裁定撤销该项注册商标,这里所指的违法行为,其内容包括:①就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③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④注册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凡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商标法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则不能提出请求裁定,非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什么时候发现,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评审委员会采取什么方式评审商标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公开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是依法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当事人请求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提出需要公开评审的具体理由。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下列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2)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言的证人作证、质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对重要证据的认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质证、询问的;(2)对重要证据的认定,需要对出具过证言的证人进行质证、询问的;(3)其他需要进行公开评审的情形。已经进行过公开评审的案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重新进行公开评审。[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3条;《商标评审规则》第6、45、46、47、49条。
    2023-04-23
    63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评审申请类型有哪些
    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四)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六)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七)在先商标权力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八)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事宜。《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2023-05-03
    273人看过
  • 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什么时候生效
    一、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什么时候生效1、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4、申请
    2023-06-19
    412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回避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三)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
    2023-04-23
    132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无效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一、具体情况商标
    2023-02-16
    208人看过
  •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或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不服可以通过何
    根据《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一规定确立了商标确权的司法审查制度,确保了商标确权的公正性。
    2023-06-08
    450人看过
  • 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评审组织的形式是什么
    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1)商标局作出驳回裁定、异议裁定所引证的商标在评审时已经丧失专用权或者在先权利的;(2)被请求裁定撤销的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的;(3)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商标归申请人所有,因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办更手续被商标局驳回,评审时申请人已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完变更手续的;(4)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评审时已核准转让给申请人的;(5)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的案件。
    2023-06-13
    430人看过
  • 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一、办理驰名商标需要多少钱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于什么是相关公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这样规定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费用大概在50-80万之间,途径有四种:1、工商案件查处;2、异议程序;3、争议程序;4、法院司法认定。二、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
    2023-06-28
    396人看过
  • 被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驳回复审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
    2023-04-02
    310人看过
  • 为什么有的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商标审查委员会是国家负责处理商标纠纷的法定机构,裁定取消注册商标后,原注册人失去享有的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原商标专用权被视为不存在。其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对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属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合同解除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还包括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害赔偿。《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
    2023-08-18
    487人看过
  • 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具有哪些效力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机关,其作出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后,原注册人就失去享有的受法律保护,原商标专用权就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其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属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的日期怎样为准1、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的日期怎样为准,依据提交的方式而定:(1)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2)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3)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
    2023-08-16
    52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商标注册人如何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
    2023-03-31
    110人看过
  • 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能否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1、不能。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但是,经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但是,经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除外。一、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具备一些条件(一)驳回商标的复审申请人需要和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来申请人保持一致,其他人是不具有商标复审申请资格的。(二)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提出驳回商标复审申请,超过时间就不行了。(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要和被驳回
    2023-02-16
    472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受理那些情况
    复审请求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是根据《商标法》规定设立的,是与商标局平行的机构。除了负责驳回复审外,商标评审委员会还受理以下情况:①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②对商标局做出的异议裁定提出的复审;③对商标局撤销其商标注册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④对商标局撤销其注册不当商标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⑤对在先商标权利人提出的注册商标争议的评审;⑥对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的评审等。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做出裁决。
    2023-05-01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商标注册人是否可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4
      根据《商标法》第2条第2款关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规定及有关法规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注册商标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什么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公开评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是依法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当事人请求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提出需要公开评审的具体理由。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下列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2)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言的证人作证、质证的。有下列情形之
    • 商标评审委员会采取什么方式评审商标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公开评审?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是依法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当事人请求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提出需要公开评审的具体理由。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下列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2)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言的证人作证、质证的。有下列情形之
    • 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之前,商标转让可以撤回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当前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之前,是可以撤回申请的。受理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核准商标转让。 在此期间,如果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商标局将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即转让程序将会失效。 一旦商标转让撤回申请成功,商标评审程序就立刻结束,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