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0:51:56 372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一、怎样写租房合同协议书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租房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比如承租一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所形成的添附,在双方解除合同时对所形成的添附的处理约定等。另外,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房屋有可能被征收,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租房子冰箱坏了应该谁负责

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冰箱坏掉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照损坏物品同等价格赔偿。如果出租房冰箱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租客损坏冰箱由出租人负责。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热水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由承租人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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