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居间合同的重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02:38 251 人看过

房屋中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房屋中介居间人的资质审查,居间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居间合同履行内容,是促成买卖合同成立,还是介绍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亦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费用的计算标准、报酬约定及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的处理。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如何防范

1、消费者选择中介公司提供服务前应查看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验2、对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审查,如发现有不公平之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3、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卖房的,应明确委托权限与违约责任,并认真审查中介公司代签的合同及核查所有手续以防隐瞒价款4、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购房者应当亲自办理。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中介合同中房产居间注意事项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跟中介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跟中介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注意合同内容。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然后,选择正规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在工商局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
    2023-07-03
    479人看过
  • 重庆房屋中介
    法律综合知识
    庆房屋中介由于近来重庆楼市低迷,二手房市场观望气氛也十分浓重,导致房屋中介门前冷落,无法承受高额房租和运转费用的一些房屋中介门面纷纷关门休业。在2007年6月国家批准重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重庆的房价曾出现较大幅度上涨,9天之内房价上涨9.6%,甚至出现市民通宵排队买房的场景。楼市的火暴也刺激房屋中介的扩张,有的中介公司一天有近10个店铺开张,在重庆主城区的街道上,甚至形成了房屋中介一条街。但是,今年以来,楼市的低迷使这些盲目扩张的房屋中介陷入了生存危机。渝北区新南路一带是重庆中高档楼盘扎堆的成熟社区,各大房屋中介公司的店铺林立街头,有的地段不到百米的距离就有一二十家。近来,这些店铺纷纷关门休业。在被称为房屋中介一条街的花卉园街道上,房屋中介店铺比过去减少了1/3。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重庆楼市没有回暖迹象的情况下,过去盲目扩张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很有可能在这样的大势下被淘汰。
    2023-06-10
    425人看过
  • 房屋中介合同需要中介公司的公章吗
    需要盖章,因为这一行为代表了中介公司对合同的积极行为,也需要具体行为人的签字。房地产中介合同又称房地产中介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它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又称中介机构)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旨在实现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居间合同的主体是居间人和委托人。居间人是指在居间合同中为他人交易的当事人,俗称居间人、中间人或介绍人。在同一份居住合同中,通常只有一个客户,有时也有两个客户。有一个委托人的居间合同称为双边居间合同,有两个委托人的居间合同称为多边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的标的物是实现委托人的委托。(3)中介合同有其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介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由此可见,加盖公章的行为是中介公司对合同的肯定行为,同时需要具体行为人的签字。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08
    252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中房屋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未签成不需要支付中介费。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4-04-17
    302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中介费合同的中介费项目有哪些
    居间中介费包括:评估收费、代理收费、咨询费。居间合同本来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没有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
    2023-02-25
    13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居间正式合同没签付中介费合法吗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正式合同没签,付中介费一般是不合法的,中介费需要在合同成立后支付。所谓居间又称中介,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4-05-09
    317人看过
  • 解除居间合同要收中介费吗
    合同解除了居间方是否还可以收中介费要看情况。如果居间方促成了合同成立的,已经履行完自己的义务了,可以收取居间费;如果未促成合同的,则居间人也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的支出费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居间合同:1、协商解除。居间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居间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3、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因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根本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
    2023-07-25
    172人看过
  • 房产中介居间合同解除收回原合同
    一、房产中介居间合同解除收回原合同既然交易已经解除,原合同已经作废,可以签署终止交易协议,中介收回原合同可以理解为存档,防止泄露业主信息、房源信息等。如果你能承诺保守业主及房源信息,当然可以不交,因为中介还有一份合同(一般签署三份,交易双方及中介各执一份)。二、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甲方(房屋出售方):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乙方(房屋购买方):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丙方(中介服务方):××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登记地址:所有权证号:房屋抵押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人:目前是否已出租:房屋权属情况:公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情况: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
    2023-06-05
    8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委托中介的居间合同没有签定有效吗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正式合同没签,付中介费一般是不合法的,中介费需要在合同成立后支付。所谓居间又称中介,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1)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
    2023-07-26
    30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居间合同的性质主要是属于一种中介服务的合同。一、居间费最高是多少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关于居间费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限度,主要是依照你们的约定决定,但是公平交易原则要求居间人的收入应与其付出相对应。二、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2023-06-27
    489人看过
  • 涉及居间合同与中介合同的诉讼
    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发生纠纷,可以请求法院居中裁判。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1、中介是否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金或服务费而不成立合同;2、委托人是否避免中介人私下签订销售合同构成违约;3、委托买卖双方为中介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中介是否应当参与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023-07-07
    1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房屋估价的重要性
    不管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都要对所拆迁和所调换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未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产权调换如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也可以不进行评估。大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操作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以下简称拆迁补偿估价),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拆迁补偿估价,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设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公开市场价格进行评定估算。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提
    2023-07-07
    349人看过
  • 房屋中介的地区性规定
    【目录】深圳房屋中介服务管理规定青岛房屋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上海房屋中介规定北京房屋中介费规定【正文内容】深圳房屋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
    2023-06-10
    313人看过
  • 租房中介属于行纪合同还是居间合同?
    一、租房中介属于行纪合同还是居间合同要看具体的情况;1、地产公司委托具有行纪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代理销售,则该房屋中介是行纪;2、地产公司未签署委托代理,则该房屋中介是居间。《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
    2024-01-09
    9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如何解除中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解除中介买卖中介合同有: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依法通知对方。
    • 房屋居间合同需要中介公司的公章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3
      房屋中介合同需要中介公司的公章,并要求特定行为人签字。房屋中介合同应当注明委托人、中介机构和房屋的基本信息、中介服务项目、中介服务价格等。当双方就中介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经签字或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 想要解除合同?二手房中介只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6
      因为居间合同是买卖各方与房产中介订立的,而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订立的。所以,解除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是出于本合同(提醒一下,这里存在两个合同哦)双方的自愿,而与第三方无关明确地讲若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将原签订的买卖合同撤销,则无需征得中介的同意。它起的作用,无非是代为买卖双方在二手房网签合同系统上(假如该合同是网签的)操作一下,上传或撤销合同罢了。若它不愿意干这事,你们买卖双方也可以绕开它,直接去
    • 中介要求签居间的购房合同合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正式合同没签,付中介费一般是不合法的,中介费需要在合同成立后支付。 所谓居间又称中介,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 媒介居间合同什么性质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7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