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分手为房产分割上法庭
晓-暄与瑛-红(均化名)恋爱三年,已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因受近年房屋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二人决定婚前买房。一年前,两人搬进了以双方名义共同购买的阳光棕榈园新房内。住在一块后两人产生种种矛盾,决定分手。
然而,在如何分割以二人名义购置的房产这个问题上,两人看法大相径庭。晓-暄认为,虽然房产证书上登记的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该房屋,但实际上买房子的钱全是他一人所出,现在两人分手,这套房子理应归他所有;瑛-红则认为,我与你朋友一场,共同生中也有所付出,凭什么分手后房产要全部归你。两各不相让,最后诉诸法律。
法院判决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判定,晓-暄和曹-红为准备结婚而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以共同的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取得了房产证,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和记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的所有权应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晓-暄和瑛-红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建议重新登记房屋产权
法院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撤销房地产证上原有的登记,对房产所有人重新予以确认及登记,只能先通过行政复议,即晓-暄须拿着个人购买该房产的有凭证,要求国土局有关部门对其房产进行后果新登记,如果国土局不予办理,晓-暄可再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以法律手段撤销行政机关在房地产证上原来所作的登记,继而重新登记。
深圳市国土局设诉中心:重新登记房产证尚无可操作性
如何撤销原有的登记结论?又如何重新申请登记?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国土局投诉中心,然而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屋产权登记在我国有一套严谨的制度,一旦登记确认,如果不属于正常房产过户,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除非有司法机关的裁定书或者是判决书,即实际房产购买人拿出购房付款凭证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回属于个人的房产权,在司法机关做出法律界定后,实际购房人才可以到国土局房屋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变更。
国土部门作为行政机关,目前还没有能力对当事人所拿出凭证进行真实性的验证,因此也就不能够解决这种矛盾,否则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纠纷。至于法院建议所揭出的行政诉讼方式,国土局至今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
换句话说,法完建议当事人以行政复方议和行政诉讼方式来重新登记房产证的做法目前不具可操作性。
可以“撤销赠与”来保护身身权益
晓-暄的行为实上是一种附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件的赠与。在瑛-红与他结婚的前提下,他将自己的财无偿赠给瑛-红。晓-暄和瑛-红都是通过合同,从卖方处取得了各自所拥的50%的产权,瑛-红所拥有的50%的房产权,自婚至终晓-暄就没有拥有过。因为双买房是为了结婚,但最后这个婚没有结成,晓-暄可以在有证据证明房款确实由他一人支付及双方买房是为结婚之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途径撤销对瑛-红的赠与,要求瑛-红返还他所代付的50%房款。在瑛-红不能返还房款的前提下,晓-暄还可与其协商以房产抵偿。
-
婚前财产与死亡财产分割问题
256人看过
-
婚前财产买股票离婚分割看操作
262人看过
-
前夫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后是否还能分割?
195人看过
-
婚前财产问题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割
339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最新分割规定是什么
460人看过
-
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应该如何操作?
358人看过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配偶也没有请求分割的权利。但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自愿分割个人财产给配偶,或者离婚时有一方生活特别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更多>
-
云阳县离婚财产分割操作程序的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51、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商一致的原则下分割财产,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4)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
-
婚前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前财产要平分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0离婚后不需要平分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约定婚前财产,应按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协议分割婚前财产怎样操作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8如果确实是个人财产,且与其他共同财产分配无关,性质上确实属于赠与。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把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的赠与方式与普通赠与是不同的。普通赠与,在赠与完成前是可以反悔、撤销的。离婚协议中的此类赠与,与离婚密切相关,不但涉及身份关系的变化,一般也会其他财产分配有关。所以,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完毕,离婚协议即生效。即使没完成过户或交付,也不得随意反悔、撤销。从这个角度看,区分是否是赠与,结果上没什么区
-
请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以什么作为依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3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
婚前财产分割问题如何解决?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方法: (1)、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