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价关系
很多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前提,是同一双务合同中存在互为对价关系的两项债务。“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未为对待给付之提出以前,可以将自己的给付保留。”因双务合同的效力在于两项给付的交换,在“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以拒绝给付对抗拒绝给付,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应有之义。
先履行抗辩权不必有“对待给付”的限制,权利义务即使无对价关系也可成立先履行抗辩权。早在1773年,曼思菲尔德代表英国王座法庭审理了金斯顿诉普雷斯顿一案。在该案中,一个经营丝绸的商人与他的徒弟订立了一个合同,约定在一年零三个月以后把他的生意转让给他的徒弟和另一个合伙人。作为该转让的代价,该徒弟将以按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就这一转让向该商人付款。为了保证能付款,该徒弟将在该转让发生前向该商人提供充分的担保。后来,该商人没有把其生意转让给他的徒弟。该徒弟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该商人提出的反驳理由是,该徒弟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就这一转让提供担保。该徒弟的律师反驳说,该商人转让其生意的诺言独立于该徒弟提供担保的诺言,因此,该商人可以就该徒弟的违约另行起诉。曼斯菲尔德否定了这一观点,判决该商人胜诉。英美法虽然不使用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但案件折射的原理和规则,在实质上与大陆法并无二致。
该徒弟提供担保与该商人转让生意,两者不是对待给付的关系。但是一方的履行已经成为另一方履行的条件,因此前者不履行就可以成为后者不履行的理由。这一观点用来解释本文所说的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是有说服力的。再进一步说,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不以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为限。只要一方的履行是另一方履行的先决条件,后履行者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当然,在互为对价两项债务中,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更可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2、双方债务到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都以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到期为成立条件,但两种到期的具体要求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双方对待给付的交换关系的反映,并旨在使双方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权同时实现,所以,只有在双方的债务同时到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求双方所负债务到期,但一方履行期在前,一方履行期在后。在后一方履行的一方,以另一方的履行为自己履行的条件或因在后履行享有期限利益。当一方应先为履行而未履行或虽履行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另一方可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预期违约,是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前明示或默示毁约,另一方能否因此成立先履行抗辩权?对预期违约的救济,是解除合同或立即起诉,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对预期违约,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到期如约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可能是在后履行的一方违约,在先履行的一方可保留自己的给付,但这不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预期违约,也可能是负在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在后履行的一方不欲解除合同,而等待对方的履行,此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准备工作,以防止损失的扩大。此种行为本身,因仅仅是中止履行准备工作,尚不是严格意义的先履行抗辩权。但这种行为,随着履行期的届至,可以在性质上转化为先履行抗辩权。比如甲方(买方)与乙方(卖方)双方订立买卖棉花的合同合同约定甲方交款后七日内提货。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表示因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再需要棉花,表示到期将不付款。甲方为预期毁约。乙方为能保证收到货款后及时交货,在甲方款到前就必须准备货源、租用仓库等。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一方面可要求甲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可暂停组织货源、租用仓库。如甲方到期履行了付款义务,而乙方就合理的迟延不负违约责任。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可认为乙方合理的迟延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结果,即乙方中止履行合同准备工作的行为,应认为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如甲方仍拒绝履行合同,合同最终归于解除,则因乙方停止履行准备而减少了损失。甲方的违约成本随之减少。此时,就无所谓先履行抗辩权了。
其次抗辩权行使者的行使实现必须是在先履行方的债务即将到期,而先履行方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偿还债务。为了保证后履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后履行方可通过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办法终止己方的债务履行以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432人看过
-
先履行与先抗辩:哪个权利在先?
127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实例
66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282人看过
-
在我国谁有先履行抗辩权
373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些
164人看过
-
对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有哪些几个必要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
-
法律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成立应当有哪些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0首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因同一双务合同相互负债,且两债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首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首先履行方债务的清偿期。 (4)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
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的合同成立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其享有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权利。那么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及其条件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
先履行抗辩权要件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2先履行抗辩权要件包括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其债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