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口的好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01:31 270 人看过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

一、农村户口如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1、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3、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4、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5、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吗
    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需要申请的。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一、集体土地能开宅基地证明吗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包括宅基地使用证,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两者可以相互代替,但在涉及转让等方面
    2023-03-29
    214人看过
  • 集体使用土地证拆迁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2023-03-13
    416人看过
  •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有什么好处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如下: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是他用或生产工作自用;集体土地的使用,自用方面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此外在收益渠道不同二者也不同。《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24-05-04
    215人看过
  • 什么样的房产是属于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使用权人没有权利改变集体土地的用途。一、国有土地性质和性质有哪些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二、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流程如下:1、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2023-02-04
    48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实际使用人即最终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使用集体土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
    2024-01-03
    4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为集体时过户流程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1、土地证工本费20元。2、土地登记费30元。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一级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
    2023-06-28
    228人看过
  • 落户口用土地使用证么
    一、落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如果是你自己要落户口要原来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新生儿您所需要以下证件。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准生证》3、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通知单》4、《结婚证》5、女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6、男方的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窗口办理即可二、新生儿落户口(一)办理条件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4规格)一套。(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
    2023-02-21
    275人看过
  • 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分户
    在一般情形下,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分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
    2023-08-12
    231人看过
  •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需要哪些资料
    一、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需要哪些资料1、
    2023-11-15
    308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有何区别国有土地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
    2023-03-04
    234人看过
  • 集体土地证换不动产证的好处
    有利于办理,可以起到证明所有权的作用。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能由该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等,有诸多限制。集体土地在申请时时免费获得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一、土地证归哪个部门管土地证归国土资源管理局管。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另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
    2023-03-26
    3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房产能过户吗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房产能过户吗怎么办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1.需要明确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因为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能随意处置。因此,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一般来说,过户需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且需要符合相关的过户条件。3.过户人需要办理好房屋产权证,并且需要符合过户的资格要求。如果不符合过户条件或者未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那么过户行为可能不受法律保护。4.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问题。由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不能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因此无法作为房主的私产进行上市交易。二、集体土地证过户流程集体土地证过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需要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房屋
    2024-07-12
    277人看过
  • 2024年集体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4-01-29
    307人看过
  • 农场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1)国有农场土地的确权是将土地使用权确到农场,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将土地所有权确给村集体,承包经营权确给农户;(2)国有农场土地确权是国土部牵头,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农经部牵头;(3)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发放“不动产权证”,而农村集体发放的是“承包经营权证”。另外解释下,不少人都认为国有农场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其实这是不一定的,也有可能是当时租用的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国家的,只是将使用权以合法方式租给农垦企业,这就需要确权确定该国用农场的土地性质。因此,农场境内或者代管的集体土地,不适用农场国有土地确权政策,不在此次确权范围。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经过法律的程序对其具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隶属权进行详细的规定。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与农村集体使用权的概念略有不同又有所重和,在辨别两种土地使用权时要参考具体的法律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判
    2023-08-15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是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04
      可以办理吗?”的详细回答,以及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其他资料,虽然是非农户口但是也是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要准备好规定的资料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办理。
    • 户口不在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归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
      1、当事人户口是当地的体制内户口(如:农业户口等),并且未迁出的,就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参与当地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 户口迁到养集体土地使用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1992年迁入户口,1998年土地第二轮承包开始,但是若想承包农村土地,应符合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土地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个别调整承包地的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业户口人员,属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新生儿
    • 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5
      集体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