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通知书必须要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0:20:14 440 人看过

结案通知书不是必须要拿,具体如下:

1、一般在案件结束后,拿到的是调解书和判决书,此时涉诉的事件完全结束了,当事人不需要去拿结案通知书;

2、但是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不满意,想要上诉时,有些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会要求提交结案通知书,此时为了能够顺利上诉,就需要去取结案通知书了。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2、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5、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八)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

(九)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执行结案通知书有效期

在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2年内,当事人必须向法院申请执行。只要在2年内申请执行了,即使没有执结,也不影响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影响以后继续执行。结案通知书就是法院判决书,即打官司结束后,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他们的争议焦点做出的判决结果。一般没有结案通知书的说法,通常称为法院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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