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12:44 126 人看过

同居关系中,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一般可以视作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出资方对该房产享有债权,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的出资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分手后共同购房,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财产的财产分割标准:1、恋爱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分割共有财产,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2、无协议的,按分割原则处理,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3、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明确共有财产出资比例的,按出资比例享有份额。分手后恋爱期间共同购房房产怎么分在恋爱或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房屋认定为共同共有或是按份共有。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是共同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双方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要看受赠人是否履行了义务,如果没有,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023-07-05
    118人看过
  • (3) 恋爱期间购买的共同房屋,分手后如何划分?
    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以双方名义登记,双方占有份额的性质明确为共同所有。双方应当认定房屋共有,各方占有房屋50%的权益,双方一人一半。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有,双方没有家庭关系,没有共同共有的基本关系,视为按份共有;双方未约定占有份额的,按双方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房屋份额。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不会因分割而损失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而损失价值的,应当分割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恋爱期间共同购房怎样分割然而,随着交往的深入,李先生和林小姐开始因琐事不断发生争执,双方关系逐渐恶化。2009年6月,双方一致同意分手。但双方对所购房产如何处理产生纠纷。李先生认为该房产首付款和月贷款均由其个人全部支付,林小姐有出资,该房产应归李先生个人所有。林小姐则认为,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应为双方共有,双方各享有该房产50%的份额。2
    2023-07-12
    272人看过
  • 以案释法:同居期间所购房屋应该如何分割
    案件回顾:恋人分手为房产分割闹上法庭谭小姐在大学期间结识了顾先生,不久便坠入了爱河。2001年大学毕业后谭小姐住入顾先生家中,与顾先生及其父母一起生活。为了组建小家庭,2003年5月谭小姐与顾先生首付9万余元购买了一套71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谭小姐、顾先生两人名下,此后两人在这套房屋内同居生活。2005年底双方将银行贷款全部还清。2006年,两人感情破裂结束同居关系。而当时32万元购买的房屋此时已经涨价到71万元,两人都不愿意放弃该套房屋,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谭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房屋归男方所有,须付折价款28万一审法院认为,房屋产权人登记为谭小姐、顾先生,因此该房的产权属两人共有。现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产权,由于谭小姐愿意支付的房屋折价款41万元远高于顾先生愿意支付的折价款8万元,因此判令房屋归谭小姐所有,谭小姐支付顾先生房屋折价款415000元。判决后,顾先生提起
    2023-06-05
    311人看过
  •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均等分割。可以是一方实际取得房屋产权,同时对另一方折价补偿。也可以是将房屋出售之后,双方分割房屋价款。一、农村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实践中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证明的,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主张分割。(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于个人财产。如果仅支付首付款,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屋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3)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
    2023-04-11
    488人看过
  • 分居后如何再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划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并由法院来划分各自拥有的财产和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一、离婚后夫妻有偿贷款的由谁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二、夫妻债务夫妻双方应当怎样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1、在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
    2023-06-26
    253人看过
  • 如何考虑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因素?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因素如下:1、解除非法同居时,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共同财产来处理;2、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与赠与关系进行比较。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原则;3、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没有治愈的,应当在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照顾,或者对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哪些因素影响财产分割?以下因素影响财产分割:财产的实际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归谁抚养等。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是如何的?
    一、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是如何的?通常是进行均等的分割,具体可以参照以下三种不同的分割方案:(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
    2023-04-20
    107人看过
  •  共同居住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分担?
    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判断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综合考虑债权和债务产生的原因。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判断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综合考虑债权和债务产生的原因。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财产损失由谁承担?在同居期间,财产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在同居关系中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在同居期间,一方因抚恤金、医疗费用、生育或者收养费等需要向第三人支付费用,或者第三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如果未通知
    2023-08-25
    290人看过
  • 婚后买房共同姓名如何分割财产
    婚后买房写夫妻两个人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及特殊情况下一般平均分配。一、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合法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二、婚
    2023-04-02
    354人看过
  • 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有什么规定?
    法律规定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划分共有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一般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1、不考虑各自婚前出资情况,均等分割。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很长且婚前出资相差不多的情况。因双方生活时间很长,在长期的夫妻共同生活中相互辅助与照顾,并且婚前出资相差不是很大,出于公平原则,此时均等分割。2、以双方离婚之时房屋的市场价扣除双方婚前财产部分,剩余财产均等分割。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的情形。虽然双方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毕竟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此时若不考虑出资将有失公允,故分割时扣除各自婚前出资符合公平原则。3、按照
    2023-08-05
    402人看过
  • 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023-04-10
    453人看过
  • 同居时共同购房分手时将如何分配
    [案例简介]2003年2月,陈先生和李小姐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共居,两人以陈先生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于2003年6月共同出资在深圳某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70万人民币,并在2005年1月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陈先生的名字。2005年12月,陈先生与李小姐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当时该房产的市值已经达到了160万人民币。李小姐认为:除了她直接交的部分按揭贷款合计12万元人民币外,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她应当分得一半,即30万元。陈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后双方将此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该房产为陈先生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对于有证据证明的李小姐交的部分首付和按揭贷款合计12万元人民币外,陈先生应当偿还给李小姐。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陈先生个人财产,李小姐无
    2023-06-13
    127人看过
  • 同居时财产如何分割?一方买的房分手时能分割吗?
    读者小刘来信说,自己和张某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双方开始同居生活,至今共同生活已有五年,同居期间男方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双方因性格不合想分手,请问律师,如果分手了,我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屋吗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陈*伶律师解答,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所以,是否共同出资购置,共同付出是认定财产权属的关键。针对读者小刘的情况,因为房屋的购置她并没有出资,所以该房屋不属
    2023-05-29
    462人看过
  • 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夫妻财产分割为准,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时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财产过程中有辅助劳动和生活援助的,收入或者财产一般应当共有。不同的份额可以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来确定;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由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产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而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应当适当照顾财产分割,或者另一方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以及隐匿的赃款、赃物当成共有财产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
    2023-07-04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如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2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分手时应该如何分割呢?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
    • 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有约定从约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原则上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按份共有 如果对同居财产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按份共有进行解决。 但是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即双方的收益没有区别的时候,那么就会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 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4
      对于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通常可以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处理,通常法院依据下列规则进行分割: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
    • 2022年未婚同居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6
      未婚同居财产的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