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案件一定要经过法庭调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1:30:57 187 人看过

拆迁安置诉讼能调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就拆迁安置问题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时要遵循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一、强制执行法法官调解几次

在执行期间,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没有明确的频率要求。法院没有具体说明调解次数,只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自愿以及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建议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合同纠纷调解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调解时应遵循公平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不论穷富、本地还是外地、单位大小都要坚持公正的立场,秉公调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合理原则就是要实事求是的对待经济合同纠纷,通过调查研究,达到以理服人;自愿的原则就是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同意调解的应该指导和督促他们及时申请仲裁或诉讼;合法的原则是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解,不能无原则地“抹稀泥”,充当“和事佬”。

三、诉讼离婚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吗

1.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2.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已经分过离异回娘家赶上拆迁还能否安置
    拆迁安置已经分过离异回娘家赶上拆迁还能否安置?可以。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注意事项: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拆迁安置房分配原则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
    2023-06-15
    26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案件费用要多少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是属于涉及财产的诉讼,诉讼费用依据涉案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
    2023-04-17
    10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购买攻略:了解这一过程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购买安置房后,如何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和领取《领房单》。接着,需要凭借《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并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以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在10天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然后,凭借《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并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 拆 迁 安 置 房 如 何 进 行 产 权 过 户 ?拆迁安置房如何进行产权过户?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过户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被征收房屋的拆迁安置房符合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转移需经过严
    2023-09-09
    189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一定需要安置
    是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2023-08-01
    381人看过
  • 房子拆迁安置房有期限吗,拆迁安置房过户有
    拆迁安置房诉讼时效有期限要求,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知道或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手房过户有期限吗二手房过户有期限,一般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023-08-18
    131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
    2023-06-08
    31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
    一、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已经安置的,不能再享受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
    2023-06-15
    388人看过
  • 安置问题解决:拆迁与安置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一
    2023-07-05
    363人看过
  • 未经协商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解决方案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开展拆迁工作的前提基础,其应是拆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拆迁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生效,拆迁工作可以开展。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为一名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实践,笔者以为绝大部分拆迁纠纷是由于补偿安置不能达成一致引发的,很多当事人来电咨询说遇到拆迁,不知道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很多当事人来电咨询说遇到拆迁,不知道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当事人最关心的问
    2023-07-07
    41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调解方式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
    2023-07-05
    18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一方不到庭还要调解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不到庭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原告不出庭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2、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二、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不会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对被告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还不出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被告方拘传到庭后法院会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2.如果被告方确实无法到庭,如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下落不明的;又或者被告方虽然没有到庭,但是依法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法院此时会进行缺席判决。对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2023-03-08
    27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是民事诉讼吗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不是民事诉讼,是行政诉讼。一、拆迁补偿纠纷应该通过哪些方式去解决呢拆迁补偿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
    2023-02-23
    495人看过
  • 拆迁安置已经完成如何认定
    拆迁安置已经完成的认定是已全部支付货币补偿、已全部交付置换房产。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已经退休老工伤如何认定已经退休人员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无工伤一说,应当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
    2023-07-27
    202人看过
  • 安置房的面积一定要大于拆迁范围吗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一、房屋拆迁评估依据是什么1、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补偿拆迁款的5%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5%的,可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而以前关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是按被拆迁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对被拆迁范围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册人员,补偿6个月费用。承租人补偿标准提高10%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补助款,支付给承租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承租人90%补偿,给予被征收人10%补偿。原拆迁政策是补偿承租人80%,补偿产权人10%。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
    2023-03-13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诉讼能否调解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
      拆迁安置诉讼能调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就拆迁安置问题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时要遵循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 政府拆迁案件有调解商调解的必要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6
      是有调解部门的,一般都是人民政府协调。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
    • 拆迁安置房过户规定都有哪些,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3
      关于拆迁安置房过户更名规定如下:安置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
    • 刑事案件一定要庭外调解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可以庭外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
    • 拆迁安置房的调解书可以更名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确定: (一)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二)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