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学生跑步训练死亡家长获赔,学生体育训练死亡学校要负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42:47 358 人看过

女学生跑步训练死亡学校是否要负责

学校如果没有做到及时的施救工作就需要承担责任。

【事件经过】

14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放学后留校训练跑步过程中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其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但因父母未启动尸检,未能查明死因。近日,南沙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担责一成,扣除此前已垫付的3万元医疗费,学校还应赔偿王*君父母5.4万余元。

女中学生跑步训练死亡

据法院查明,王*君(化名)原是南沙区某学校的学生。学校为参加南沙区的中学生运动会,于2014年10月16日组织部分学生在下午放学后留校进行训练,王*君被主持训练的老师分在了长跑组参加训练。训练过程中,王*君出现不适并倒地,训练老师在现场采取了急救措施并拨打120求助。当年11月15日,王*君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据死亡记录载明,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入院后处于昏迷状态,无自主呼吸,一直需升血压药维持血压,家属经商量忍痛要求放弃积极治疗。死亡原因为:室性心动过速,缺血缺氧性脑病,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住院期间,学校垫付了医疗费3万元。

【法律解读】

学生之死谁之过?

此后,王*君的父母将学校告到了南沙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内组织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救护、妥善处理。但该学校并无按照上述规定,在事故发生时未能实施专业的救助措施。

法院认为,王*君的父母没有对其进行尸检,无法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其他死亡原因,也无法判断其死亡与校方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程度。校方没有配备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过错行为不排除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抢救时机的可能,该行为与王*君的死亡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原因力较弱。本案也不能排除王*君自身隐性的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导致其死亡。

鉴于王*君父母负有举证责任且启动尸检的决定权在于王*君父母,应承担举证不充分的不利后果。另外,学校组织王*君参加运动会及赛前训练仍属正常的教育活动范畴,学校没有违反相应的注意义务。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由校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7.4万余元,并酌情确定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扣除已经垫付的3万元医疗费,校方还应支付5.4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学校是否应该为大学生死亡负责?
    大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是否负责要视情况而定: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却有监管不力,可以要求学校责任,至于责任多少会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现有证据进行划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都可以,具体如下:1、首先要确定现在普通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都可以进行异地报销;2、如今医保已实现全国联网,一年只能交一次。由于学校是每年9月缴费而居民医保是每年的年底缴费。所以在学校开学后,医保费用跟学费一起上缴了后,老家的医保是已经缴不进去了;3、学校医保也是属于学校所在地的当地城镇居民医
    2023-07-03
    341人看过
  • 学生实习中死亡学校推脱责任
    律师:学校应负责学生家人可诉诸法律由于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相对较差,校园安全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相对校方的“强势”,单个的学生及家长无疑属于“弱势群体”,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事发后的责任认定成为难题,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24岁的闫某2010年夏天在学校的实习基地实习过程中离奇死亡,校方却只支付了1万元的抚恤金并不再过问此事。为此,闫某的家人多次与校方沟通,却均无结果,在咨询了律师之后,他们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闫某的权益。实习基地突发急症学生离奇死亡闫某于2009年考入某大学水产养殖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2010年6月初,闫某被导师派遣到某基地进行实践,后据了解,基地处于交通十分闭塞的农村,实验环境相当恶劣。进入2010年7月后,当地出现了高达40摄氏度的高温闷热天气,加上实验基地条件极差,闫某在闷热潮湿的环境中身体开始不适,最初的症状酷似感冒。闫某发病
    2023-06-08
    114人看过
  • 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
    只要是属于工作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练瑜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那么这个情形只能算是意外的死亡,而工伤部门也不会认可;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
    2023-06-26
    293人看过
  • 意外死亡学生学校责任探讨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该怎么赔偿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赔偿应由伤人者和学校进行赔偿,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标准应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遭受精神损伤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
    2023-07-07
    51人看过
  • 学员学车撞死人教练被判负全责
    【发布时间】2005-6-14作者:金华赵向煜发布时间:2005-06-1014:57:16因学员在学车时撞了人,6月7日,驾校教练王某被江苏省吴江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王某今年42岁,是一名有着十多年驾龄的老司机,近两年在某机动车培训中心任教练。今年1月27日上午9点左右,王某在自己的教练车内指导学员徐某进行道路驾驶,撞倒了站在路边的一位老人,老人被教练车右后轮碾轧而死亡。据学员徐某回忆,当时他在教练的指导下驾驶着教练车由东向西行驶,车上还有8名学员。行至平望镇溪港村村道时,前方道路两侧都有人在聊天,一自行车也迎面而来,为躲避自行车,他向右打方向盘。此时,他听到擦肩而过的骑车人喊了一声,同时感觉自己的车右后轮碾轧了什么东西,就将车踩刹住。下车看时他发现,刚才站在路边的一位老人已倒在地上。吴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调查后认定,王某随车指导学员进行道路驾驶练习
    2023-06-05
    464人看过
  • 大学生岗前培训17公里拉练热死单位赔偿23万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田建民(化名)夫妇起诉被告北京永康乃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最终判决被告赔偿二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万余元。原告田建民夫妇诉称,二原告之子小勇2005年7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同年7月底被被告通过河北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为被告公司业务员。自2005年8月6日小勇参加由被告组织的岗前培训。8月14日,天气炎热气压低湿度大,被告为了完成自己的培训计划,无视恶劣天气,仍组织小勇等员工参加长度为17公里的拉练,致使小勇在跑至14公里处突然中暑晕倒,送入医院经抢救8天后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小勇死因为中暑、热射病。同年9月14日,二原告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0月10日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通知书认定小勇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原告认
    2023-06-09
    177人看过
  • 练柔道受伤致残学生状告体育运动学校
    中国法院网讯刘某是一名某体育运动学校柔道班的学生,因在训练时受伤,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学校赔偿刘某经济损失9万余元。刘某诉称:2007年7月8日,原告在被告学校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逾越前滚翻时,由于被告违反训练规范且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原告右锁骨骨折和右肩峰撕脱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被告只支付了医药费4500元,拒绝支付其他费用。于是,刘某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上述经济损失。同时,刘某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刘某经鉴定,右锁骨骨折构成9级伤残,右肩峰撕脱骨折构成10级伤残。而学校则认为自己是免费对刘某进行训练的,自己对刘某的受伤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刘某的经济损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学校招收刘某进行体育训练,对刘某负有安全保护义务。刘某在训练中受伤致残,被告应承担主要赔
    2023-06-07
    436人看过
  • 学生在外面玩水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学校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在校外出事的,学校一般没有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应当怎样做好安全保障义务:第一,确保校园的各种教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第二,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第三,为避免人身损害赔偿事件的发生,学校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即使发生事故,学校也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害的学生,避免损失扩大。第四,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学校应尽到更大的注意义务。
    2023-06-13
    374人看过
  • 学生突发疾病死亡学校未尽职责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学生刘某在参加体育达标测试时,由于激烈运动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刘某的父母以学校未尽充分注意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漯河市某中学赔偿原告刘某父母医疗费、法医鉴定等费用1.4万余元。2004年3月18日,漯河市某中学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学生刘某参加完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立正跳远等五项体育达标后,便参加1000米长跑。在将过三圈半时,刘某突然觉得身体不支,脸色苍白,倒地不省人事。学校用一辆面包车送刘某到医院抢救,但经医院多方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诉称:3月18日上午,我儿子高高兴兴去上学,8点左右参加学校体育达标测试。当我儿子参加完五项体育达标后,在参加千米长跑时,同学们发现我儿子脸色腊黄,体力不支,想坐下休息,老师说:“别坐下”,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情况下,扶我儿子继续向前走,我儿子突然坠地不省人事。学校没有打“120”急救
    2023-06-04
    233人看过
  • 学生体育课后猝死学校承担责任吗
    具体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义务与及时施救的义务。如果没有就是学校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
    2023-04-17
    184人看过
  • 学生死亡校长被抓怎么判
    一、学生死亡校长被抓怎么判这个要看学生在学校死亡的具体原因了,看学校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过失,如果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校长的仕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二、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如何界定(一)直接的责任形态和间接的责任形态。这是侵权责任的最基本的责任形态。这种判断的标准主要是责任是有行为人自己承担,还是有与其有特定关系的相关责任人或与某种物件有管领关系的人来承担,如果是前者就是直接的责任形态,如果是后者就是间接的责任形态。(二)单方的责任形态和多方的责任形态这种判断的标准主要看侵权责任是有侵权关系中的一方主体还是有双方的主体来承担,如果是前者就是单方责任形态,如果是后者就是多方责任心态。(三)单独责任形态和共同责任形态这种类型的判断
    2023-06-07
    483人看过
  • 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学校要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时效是多久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时效是三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
    2023-04-26
    292人看过
  • 新生军训遭校园暴力致死学校是否负有责任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生军训遭校园暴力致死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187人看过
  • 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
    一、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二、小学生在校意外死亡谁小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学校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判断,如果学校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对意外造成有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
    2023-03-04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军训学校,因学生不听话,老师叫来训练老师加训,加训后学生死亡,训练老师应付什么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2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 体校的学生在训练时发生车祸算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不属于工伤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武校学生在校训练受伤怎么理赔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武校的学生每个新生入校,学校都会给与学生购买保险!你们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理赔!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这个要看学校保险买的份额和保险的具体规定,此外还要看治疗的花费。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军训练练意外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对于校园人身伤害这类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如果学校有过错的话,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据你以上所说的情况,孩子因为军训导致晕倒摔伤,学校是有过错的,因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留下残疾的话,还可以根据评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赔偿金这一项。
    • 在学校训练中摔骨折,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可以向学校索赔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还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