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损失?
1、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要求相对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有意见认为不可以,笔者认为可以,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相对方完全履行合同,守约的当事人就不会因此而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就会获得可得利益。解除合同的责任在相对方,相对方应当承担这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守约方不解除合同,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而如果守约方解除合同,就不能要求赔偿可得利益,这显然不合理。因此,应否赔偿可得利益的依据,是守约方是否有可得利益损失,而不是是否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与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两者并不冲突。
第三,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此,法律并未排除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当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第四,合同解除的效力要解决的是合同订立后,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是把当事人从一个无望的合同中及时解脱出来并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如果不保护合同解除权人的可得利益赔偿请求权,有可能造成权利人坐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损害效率;还可能使违约方因此获利,事实上造成鼓励违约的不良后果。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要求相对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有意见认为不可以,笔者认为可以,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相对方完全履行合同,守约的当事人就不会因此而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就会获得可得利益。解除合同的责任在相对方,相对方应当承担这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守约方不解除合同,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而如果守约方解除合同,就不能要求赔偿可得利益,这显然不合理。因此,应否赔偿可得利益的依据,是守约方是否有可得利益损失,而不是是否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与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两者并不冲突。
第三,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此,法律并未排除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当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第四,合同解除的效力要解决的是合同订立后,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是把当事人从一个无望的合同中及时解脱出来并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如果不保护合同解除权人的可得利益赔偿请求权,有可能造成权利人坐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损害效率;还可能使违约方因此获利,事实上造成鼓励违约的不良后果。
二、承揽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损失赔偿吗?
符合解除条件可不赔偿,不符合解除条件就要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担人损失的,对于损失的具体部分,没有明文进行规定,由当事人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人行使随时解除权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虽然本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随时实际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合同履行完毕前的任何时间。根据解除的含义,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效力存续期间,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如果承揽人已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已支付报酬等费用,合同已终止,定作人此时如果不需要工作成果的,不能提出解除合同。
2.定作人根据本条解除的,应当通知承揽人。解除通知到达承揽人时,解除生效,合同终止,承揽人可以不再进行承揽工作。
3.定作人根据本条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些损失主要包括承揽人已完成的工作部分所应当获得的报酬、承揽人为完成这部分工作所支出的材料费以及承揽人因合同解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X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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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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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损失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9合同解除按照以下方式赔偿损失: 1、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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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怎样赔偿损失?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241、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要求相对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有意见认为不可以,笔者认为可以,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相对方完全履行合同,守约的当事人就不会因此而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就会获得可得利益。解除合同的责任在相对方,相对方应当承担这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守约方不解除合同,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而如果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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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1、解除合同后赔偿损失的方式是:过错方或者违约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损失,赔偿额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当事人预期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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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后损失怎样赔偿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7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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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怎么样赔偿损失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解除合同后赔偿损失的方式是:过错方或者违约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损失,赔偿额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当事人预期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