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历史起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30:57 298 人看过

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不把侵权人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遭受损害,且损害后果与侵权人的行为有关系,即可得到经济赔偿,受害人和侵权人都不需要证明有无过错存在。

1972年新西兰率先建立了无过错责任赔偿体系,赔偿范围覆盖了包括医疗损害在内所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损害。运行费用主要取自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车辆所有人和政府税收。

1975年瑞典创设了医疗保险制度,保险费取自地方医疗单位和执业医师。制度规定凡是因不合理医疗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医学上原本可以避免但实际发生了的医疗损害,致使患者至少住院10天或至少误工30天的,都可得到无过错责任赔偿。

1988年挪威实施了与瑞典相似的制度。丹麦和芬兰也先后建立了强制性患者保险制度。

近年来美国采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处理医疗纠纷的步伐逐渐加快,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可快速赔偿医疗事件和指定性可赔偿医疗事件等法律概念,一些特定的医疗损害无需证明过错存在就可得到赔偿。在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已经选择性采用无过错责任赔偿处理医疗纠纷,但仅限于与分娩有关的新生儿神经损伤和因接种疫苗导致的医疗损害。

加拿大职能部门则建议采用有限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同时推行多项制度改革,如降低律师风险代理费、加强医疗案件管理、加快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时间、探索医疗纠纷的其他解决方法、严格控制医疗质量以及有效管理医疗风险等。

比较巧合的是,英国医疗法律专家倡导的改革建议与加拿大非常相似。不难看出,各国都在积极探索解决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而且愈来愈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和试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商标无效宣告制度浅谈
    简述商标的无效宣告制度是:1、绝对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情形。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具体包括:相同或近似、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商标是复制、模仿、翻译知名商标情形。恶意注册他人商标、地理标志的误导、商标注册申请类似、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些商标侵权案件在处理起来的时
    2023-07-04
    225人看过
  • 浅谈中国商账追收业的发展历史
    2023-06-08
    289人看过
  • 四责的来源和历史
    四责协同主要指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四责协同体现了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体现了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导向,体现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改革创新精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推动走出一条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新路子。一岗四责指的是哪四责一、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在做经济建设、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三、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安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预
    2023-07-02
    324人看过
  • 监护权的历史起源
    现代监护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的监护和保佐制度。罗马法时期的监护权是家父权的延伸,其目的主要在于保护家族财产,免得被监护人和被保佐人挥霍浪费自己的财产,或者其财产被他人侵吞,侵害被监护人和被保佐人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监护人的行为是通过行使一定的职权来进行的。可以说,监护制度在其产生之时,的确是监护人享有的一种权利。但是,监护发展到了今天,其意义已经不在于保护家族的财产,而是被监护人个人利益的维护。而监护究竟是作为一种权利还是义务,或者是否具有其他的性质,又直接关系到一国立法中监护的具体内容,影响到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所以说,确定监护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
    2023-03-12
    493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评估其对保险业的影响
    该制度无需证明医方过错,也无需法律诉讼,只要患者受到的医疗损害属于赔偿范围,就可以获得经济赔偿。这样的制度可以救济更广泛的医疗行为受害人,从根本上化解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抗,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优点:无需证明医方过错,也无需法律诉讼,只要患者受到的医疗损害属于赔偿范围,就可以获得经济赔偿。2,此制度救济面广泛,更多医疗行为受害人从中受益。3,彻底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而受害人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4,从根本上化解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对抗,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彻 底 解 决 诉 讼 问 题 , 化 解 医 患 利 益 对 抗标题:彻底解决诉讼问题,化解医患利益对抗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频发,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诉讼程序繁琐、赔偿额度难以达成一致,给患者和医疗机构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首先,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政府应加强对医疗机构
    2023-09-02
    442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历史渊源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人格独立的实质内容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有独立的财产,即股东的出资形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以其代表人的名义独立行使对该财产的权利。二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公司以其全部独立的财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而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债权人并无直接联系,其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仅是一种特殊规则,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公司人格独立被作为一种一般规则,是帝王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弥补,我们不能因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而否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被
    2023-07-07
    389人看过
  • 劳动法的历史起源
    劳动法最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十月革命后,1918年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早在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
    2023-07-04
    429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制度适用哪些情况
    一、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8.单位用工;9.个人家人用工;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
    2023-09-21
    367人看过
  • 哪些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
    一、哪些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二、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
    2023-07-06
    285人看过
  • 浅谈浮动抵押制度
    【关键词】浮动抵押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该部法律突破原有的基础,结合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提出了许多新的制度。其中,《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即“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明确规定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是对我国原有一般抵押制度的一大突破。现笔者从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各国有关立法、我国在《民法典》上的立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一、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包括现在的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浮动抵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数量大量增加,这些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生产的需要往往需
    2023-04-21
    268人看过
  • 浅谈建立清算制度
    我国已经正式加入WTO,加入WTO使我国的经济建设走进了国际市场,因而我国市场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主体必然要退出市场。建立清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市场主体退出市场行为的管理,维护和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平保护各权利人的利益。所谓清算制度是指用于调整劣势主体在退出市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又可称为主体退出市场制度。具体涵义为:市场主体(被清算主体)在解体、申请注销登记、停业、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依法申请宣告破产及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清理时,由清算主体(投资者、开办单位、业主)和其他有关机构人员组成清理小组,对被清算主体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产及形成的债权债务,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以全部资产公平偿还债务的制度。它与现行破产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二者目的相同,都是主体在面临困境时,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妥善处理遗留
    2023-05-03
    458人看过
  •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责任会计
    责任会计是企业管理的有效制度之一。财政部在《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要建立起以责任会计为主要形式的会计管理体系。为了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现代企业的管理科学水平,有必要建立一套比较健全的责任会计制度,以适应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现代企业制度迫切需要建立责任会计。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解决好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必须确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总体目标,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责任会计能很好地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因为责任会计需要将企业总体目标中的价值指标进行分解,按照经济责任归属,传递、控制、考核、报告经济信息,并对经营活动的业绩与规定的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全员参与,保证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责任会计强调按确定的经济指标进行事前、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考核,做到经济责任、经济权
    2023-04-24
    430人看过
  • 浅谈价格论证制度
    价格听证制度的引入打破了建立在高度保密基础上的传统定价机制,具有公开性和公正性,使代表各方利益的人有了发言的机会,突显了消费者主权观念。在市场消费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权利也常常受到侵害,该制度的确立从价格产生的雏形阶段既融入了消费者权利的意识,对消费者利益保护无疑是一道强行针。相较其他国家,我国的价格听证起步晚,因而在有关制度及具体问题的实施上存在储多不足,其中矛盾的焦点便集中在价格听证会,本文仅就价格听证会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展开论述:1、对听证代表名单保密。对于这一现象,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为方便代表免受打扰,以集中精力做好准备,也可防止其公正立场受到影响。”这种理由显然说不通,它断绝了代表者与被代表者应有的联系。另外,我认为相关部门这一举措有另一潜在原因——稳定。不可否认的,代表名单一经公开,社会反映将相当剧烈,但是一个国家所追求的稳定并不可能绝对(不稳定不可能带来公正),稳定和
    2023-06-07
    71人看过
  • 2023年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
    一、国家赔偿责任判错制度从10月1日起,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开始生效。该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扩充了已有的确认程序的功能,在上诉和审判监督之外,明文规定了即使没有无罪判决或其他纠正误判的正式决定,个人或团体也可以求权向管辖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申请有关职务行为侵权的确认之诉。第二,在提出确认之诉之前,有关当事人必须穷尽申诉、审判监督等上的救济手段,除非已经获得足以证明职务行为侵权的权威性文件(包括无罪判决、纠偏决定等)。第三,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5项判断审判人员职务行为的违法性的标准。其中14种职务行为涉及司法程序上的诉讼指挥权和法警或执行官的命令权的行使,判决及其他审判活动并没有明文包括在内。虽然第(15)项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也可用来审查判决内容,但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有关人员指出,“适用这项条款应十分慎重,
    2023-02-12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有效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
      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点: 1、只要属于赔偿范围,就可以获得赔偿,方便救济; 2、救济范围广,更多的医疗行为受害者从中受益; 3、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受害者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
    • 侵权责任中的过错与无过错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2-07
      过错侵权责任是指,当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时,被告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则是指,当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原告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被告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并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
    • 无过错责任责任不够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30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仍不足的; 剩余部分应当由双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 目前过错赔偿制度相关制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