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无效婚姻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9:33:47 483 人看过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

(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

(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

(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对无效婚姻导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完全相同;

(4)当法院在审理由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为了保障合法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准许其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到诉讼之中;

(5)宣告婚姻效力的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不适用调解。

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

1、重婚。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并与其缔结的婚姻;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缔结的婚姻;

3、未成年结婚。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者程序,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结合。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调解,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损失,法院只能判决双方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支持双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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