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35:08 150 人看过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4、组成仲裁庭;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等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先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5类情形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处理,或由所在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类情形下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及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当事人如何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应向相应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市投资、建设、商贸三大资产管理公司和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特区内各类企业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辖区内除上述市管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宝安区、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有申请时限,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并应提供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诉的时间符合仲裁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诉书之日起7个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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