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制定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11:11 279 人看过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是依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进行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民建设基金。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基本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补偿安置方案相关文章
  • 房县方家畈水库征地补偿和安置的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搬迁范围、对象及期限1、征地搬迁范围:毛尖山乡板舍村、平精村的王坳、楼河等10个村民组。项目四界以该项目用地规划图为准。各村民组及农户的具体征迁面积,以有资质测绘单位实地测绘的数据为准。2、征地搬迁对象: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3、搬迁期限: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二、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农用地征地补偿(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为36750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8375元/亩。2、征地青苗补偿:由征地实施单位组织登记,分户造册,其补偿标准按宜政秘[2015]164号文件执行。3、迁坟补偿:以迁坟公告的标准为准。三、征用林地、林木及散生木补偿标准征用林地、林木及散生木由林业部门实地丈量,分户分类别登记造册。其补偿标准按照相关
    2023-06-02
    444人看过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什么依据来制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什么依据来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当地省级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村民意见等依据制定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4-01-22
    243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年)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
    2023-07-13
    337人看过
  • 谁能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征地批复流程
    一、谁能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
    2023-06-17
    162人看过
  • 2024灵山征地补偿法规定的征地流程是什么
    一、灵山征地补偿法规定的征地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
    2024-03-16
    22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详细规定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公益性事业征用土地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023-07-02
    415人看过
  • 太原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有什么规定?
    一、太原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有什么规定?《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发布。据悉,此《规定》规范的是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是以不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建设,不同于商业性开发,涉及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长远利益。1、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规定》明确,对未经登记的建筑,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住建、规划、国土、财政、房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具体内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住宅屋一律不予补偿。集体、私有企业非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按照房屋评估价扣除土地出让价格后予以补偿。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障,土地收归政府,房屋不予补偿。2、补偿要签订协议确定被征收房屋予以补偿,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
    2023-06-03
    337人看过
  • 甘肃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怎么规定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安置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省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第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与履行房屋征收职能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并按要求向房屋征收部门报送单位和人员的有关资料。第六条房屋征收项目所在街道、社
    2023-06-20
    7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1、发布征地告知,告知农民要征地!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标准;安置途径等。2、现状调查及确认,确定面积和附着物等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3、征询听证,农民发表意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协调解决。同时告知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很多当事人往往忽略这个听证权,要知道这里听证的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这两个因素几乎直接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视。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2024-01-17
    83人看过
  • 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基本含义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者国土资源所工作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二、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2023-06-24
    237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款安置的方案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二〇〇年月日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为保证市区项目的顺利进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围征用的土地位于市区,四至范围:南至,西至,北至,东至,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征用土地的面积该项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积约为亩,以实际勘测为准。征地补偿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付乙方征地补偿费万元/亩,具体分配标准包括以下三项:1、所有土地补偿综合地价每亩万元(土地补偿费万元,安置补偿费万元)。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计每亩万元(含青苗,看护房)。3、根据相关政策,农民保障、保险万元(详见保障、保险分配方案)
    2023-06-02
    35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制定主体是谁
    一、2019年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执行。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
    2023-04-23
    275人看过
  • 西安湾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征收湾子村所有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10.8329万元/亩。二、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本次拟征收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青苗按1.5万元/亩进行补偿。2.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转账等方式支付给所有权人。三、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湾子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产权置换)和货币化安置两种安置
    2023-03-11
    274人看过
  •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新规定?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一、定向土地拆迁补偿
    2023-04-06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补偿安置方案包含内容的有,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口具... 更多>

    #补偿安置方案
    相关咨询
    •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是什么,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走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
    • 制定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怎样办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7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程序是什么,对征地补偿有哪些要求要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
    • 征地安置补偿流程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3
      1、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进行调查。 3、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