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5 19:46:09 219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程序是: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就诊;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等程序。需要的材料的有: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等材料。

二、具体的步骤如下

1、工伤报告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发生了工伤需要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结果想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其中涉及到的资料以及索赔的程序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想要享受工伤待遇的赔偿是必须要进行工伤等级的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的协助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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