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31:23 156 人看过

自2011年10月起,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的意见》要求,陕西省将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

据了解,外国及台港澳地区企业(经济组织)、自然人在各自辖区内投资设立企业及变更事项,凡属于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项目,审批权限由项目投资总额1亿美元(榆林、杨凌2亿美元),一律提高至3亿美元;凡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以及商务部规定由省商务厅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变更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超过审批权限的项目,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审核,由商务部审批。另外,各设区市辖区内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与商务主管部门享有同等审批权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指引
    一、审批/管理部门及审批权限(一)审批/管理部门商务部是外商投资商业(分销)领域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商业(分销)领域的审批管理部门。(二)审批权限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及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方式销售的企业或从事音像制品批发,图书、报纸、期刊销售的除外)。上述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申请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以及经商务部批准已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的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商务部审批事项经委托,可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2、商务部审批权限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鼓励类、允许类及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限制类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变更由商
    2023-06-06
    264人看过
  • 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一、武陵区招商合作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许可事项: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许可对象: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设定依据:1、《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许可条件:1、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2、已签订了合同、章程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许可收费:不收费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1、项目核准批复(独资企业为申请报告批复)2、合同、章程(独资公司无合同)及审批报告;3、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董事个人简历;4、合营各方资信证明及合法开业证明;5、名称核准通知书;6、组织机构代码预赋通知单;7、环保证明;8、国有资产评估及确认书、国有资产转移审
    2023-06-06
    482人看过
  • 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
    审批名称: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审批依据:《行政许可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对《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修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申请条件:(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50万元人民币;(四)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五)是旅行社或者是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六)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七)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八)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旅游业的有关法规;(九)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十)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十一)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的
    2023-06-06
    460人看过
  • 商务部将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放核准权限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今天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最近制定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下放核准权限,仅保留对少数重大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发言人称,商务部最近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世界经济合作与竞争。发言人指出,与现行规定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下放核准权限。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对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投资证书。三是突出管理重点,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四是强化引导服务。建立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五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2023-06-05
    159人看过
  • 河北外商投资审批试点审批时限不超5个工作日
    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我省将开展外商投资快速审批试点,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试点地区将享受便捷的审批流程,符合试点要求的申请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最多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日前,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的通知》,明确对新设及单次增加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增资、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实行以告知承诺、要件审核和快速审批为主要特点的外资审批流程。所谓告知承诺,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所申请事项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应办理的前置手续。而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要承诺所申请事项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损害环境、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如实提供项目信息及合法有效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承诺表。要件审核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审批试点申报
    2023-06-06
    396人看过
  • 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企业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文号】商资函[200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新增投资总额及新增注册资本属于限额(《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二、限额以下(转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算)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变更(包括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其他有关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涉及事项除外)。三、外商投资有专项规定的行业、特定产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继续按现行规定办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仍按有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核。四、各地外资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2023-06-09
    307人看过
  • 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的审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外经贸局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外经贸局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咨询电话:87185537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审批层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终审审批关联部门本部门单独审批与其他部门联合审批本部门为: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名称:设定或实施的主要依据(文件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2条、第24条,《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12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附件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办理时限法定时限:独资企业3个月;合资企业3个月;合作企业45天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报国家审批的除外)申报条件依据的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2条、第24条,《指导
    2023-06-06
    148人看过
  • 外商投资公司合并审批程序
    外商投资公司合并的审批程序。文件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号《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条例》,2001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逐一准备相关资料。目前,商务局、工商局均执行本文件规定。审计要点:公司章程1.如为国有控股企业,需经国资委批准,批准对张成有明确意见。2.合并后最好有新的章程。如果是旧宪法加上宪法修正案,会在工商部门遇到障碍第三,国税局批准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中,所以应该先取消国税。注销前,我们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了三年的关注,对各项税收进行了复核,并对会计问题进行了准备。一般纳税人核销相当困难,特别是重点税源,已接近年底第四,地方税取消。因为企业的地税税种少,税源少,同时取消后等于1+1=2,取消前后都在一个管理部门,除了验资报告,取消的难度远远小于国税,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有企业变更登记与商务审批全套数据相同。企业注销比较简单,需要注销国税、地税、户口和所有印章。变更
    2023-05-07
    203人看过
  • 外资投资审批的手续
    房地产估价
    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的申领。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申请事项: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办理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外经贸部[1997]国资办发第26号《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1997年4月7日)办理条件:1、中国评估机构应是获得了国家资产局统一印制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2、外国评估机构应是具有先进专业技术和良好信誉,年收入不少于2000万美元,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200人,且具有和中国资产评估高级人员进行业务交流水平的机构。来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须已取得所在国家(地
    2023-07-08
    102人看过
  • 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申请事项: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办理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外经贸部[1997]国资办发第26号《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1997年4月7日)办理条件:1、中国评估机构应是获得了国家资产局统一印制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2、外国评估机构应是具有先进专业技术和良好信誉,年收入不少于2000万美元,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200人,且具有和中国资产评估高级人员进行业务交流水平的机构。来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须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资产评估资历和丰富的资产评估知识与经验。3、外商投资评估机构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50万美元,并须有与其申办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4、外商投资评估机构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申
    2023-03-16
    35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章程审批
    1、申请批准章程及设立企业的请示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复;3、章程(一式五份),由审批机构骑缝盖章;4、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关于同意的书面答复;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6、投资者营业执照(如是个人投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7、投资企业法定代表证明,原件为外文的要有中文翻译件;8、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及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10、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文件或购买土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证明文件;11、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12、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上述材料除第7项及个人存款证明提供复
    2023-06-06
    461人看过
  • 平顶山放宽限制鼓励外商投资
    从河南平顶山市工商局了解到,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该局将积极落实九个放宽,鼓励在我市的外资企业投资发展。九个放宽的优惠措施是:放宽名称限制。鼓励在我市设立的服务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行业字词作为行业表述。对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可以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能够体现其功能特点的文字表述,其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申请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放宽投资主体限制。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社。积极支持外国(地区)投资者与我市企业和个人共同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支持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放宽出资限制。对已缴付
    2023-06-06
    399人看过
  • 对外商投资公司加强审批管理
    商资函[2011]1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规范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审批和外汇管理,推动外商投资性公司进一步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外商投资性公司审批统计信息的审核管理。对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需在《外商投资企业基础信息表》中标注投资性公司,并录入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对其他各类型企业均不得标注投资性公司或投资控股等类似名称。上述内容将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重点检查事项。二、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内贷款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三、外商投资性公司可将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的人
    2023-06-06
    25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审批
    (一)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审批或审核)(二)设定依据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3、《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1995〕外经贸法发第366号)等。(三)受理条件1、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确有正当的减少投资总额或注册资金的理由;2、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3、不侵犯债权人利益;4、企业按规定程序在省级以上报纸至少已公告3次;5、有关文件资料已按要求准备齐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
    2023-06-06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需要审批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4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的有关问题 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行为,维护企业、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融资环境,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工商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制定了《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债权转股权审批登记试行办法》。 办法中所称的债权转股权是指本市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其对本企业(以下称“被投资企业”)的合法现
    • 在陕西省外商投资实施什么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5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来我省投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 外资企业审批权限权限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
      外资企业审批权限有这些: 外企代表处的职能说白了就是业务联络处,是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是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的,只是主要税款要交到总公司所在地,而且一些审批手续及业务活动是受总公司限制的,很多重要材料需要总公司盖章。至于代理商和合作伙伴,那是具体经营问题,总之代表处是代替不了的,但代表处可联络代理商或合作伙伴,或者也可以说是代理商和合作伙伴的上一级部门。
    • 境外机构境内投资商务部审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 并购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
      就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的审批问题,a)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规定:171号、192号、50号文b)与审批机关权限相关的规定:A.并购规定(10号)------商务部门;B.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主管机关(各级发改委);C.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商务部门c)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