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元环境纠纷解决机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34:50 144 人看过

环境纠纷多发,案件复杂,为建设和谐社会需完善我国多元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当前,无论是环境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还是非诉讼解决机制都存有明显的缺陷,宜有针对性地对它们进行完善。

一、环境纠纷与完善我国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纠纷解决机制是指有关纠纷解决的方式、手段以及具体的制度设计的总和或体系[2]。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部分,是指有关环境纠纷解决的方式、手段以及具体制度安排的总和或体系。根据纠纷解决与诉讼的关系来划分,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一般可划分为环境诉讼解决机制和非诉讼解决机制。诉讼机制形式比较单一,是指通过司法裁判解决纠纷。而非诉讼机制则形式多样,如:仲裁、调解、行政复议、信访、协商等。从纠纷解决所使用手段的法律性质来看,纠纷解决机制又可分为司法手段解决、行政手段解决和民间手段解决。司法手段是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等裁判手段和法院使用的非裁判性手段,如诉讼中的调解等;行政手段是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信访处理等;而民间手段主要是指协商、调解、仲裁等手段。

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方式的合理性在于社会主体对环境纠纷解决方式需求的多样性,多种环境纠纷解决方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要使每一种方式都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其制度安排是否合理,即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指出的那样:国家和国际的法律往往落后于事态的发展。今天,迅速加快和范围日益扩大的对环境基础的影响,将法律制度远远抛在后面。人类的法律必须重新制定,以使人类的活动与自然界的永恒的普遍规律相协调。迫切需要的是加强现有的避免和解决环境纠纷的方法,并发展新的方法。因此,建立健全多元性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多元化价值理念的需要。多元化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了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同时以每一种选择的特定价值为选择者提供引导,而防止因为解决程序的单一而导致的滞后和僵化。

二、我国现有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考察

应当肯定,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个以诉讼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但是,各纠纷解决机制在众多而复杂的环境纠纷的解纷实践中暴露出很多缺陷,有的是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有的是功能发挥不尽如意等等。

除了现行诉讼机制普遍存在的缺陷,如诉讼迟延、法院难以独立判案、执行难等以外,我国环境纠纷诉讼机制还存在自己独特的困难:

1.立案难。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而1997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这种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不一致,造成环境纠纷诉讼立案难。有的法官将事实根据理解为证据或胜诉证据,而环境纠纷案件中有些证据是受害者难以提供的,这就导致了难以立案。2008年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只有环境污染纠纷案由,而没有环境破坏损害赔偿案由,在出现环境破坏要求损害赔偿的,立案法官很可能会因找不到合适的案由而拒绝立案。同时,有些针对政府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纠纷案件,可能由于政府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而未被立案。

2.诉讼时效不合理。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相对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而言,环境污染纠纷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但是,这种较长的诉讼时效仍然不尽合理。因为,环境污染损害后果能够真正体现出来,常常需要较长时间的持续积累才最终爆发出来,有的甚至需要几十年或更长的时间,同时,受害人即便知道自己受到了污染损害,但无法确定污染致害人怎么办?比如,在存在多个污染源的情况下,受害人很难确定谁排放的何种污染物导致其受到了侵害。立法者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3年诉讼时效规定有无科学依据令人怀疑。更为严重的是涉及到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没有及时行使诉权,则诉讼期间经过后,公共利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实践表明,现行的环境污染侵权诉讼时效很难满足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我国农业应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提起生态文明建设,公众更多的关注点可能聚焦在重工业、汽车尾气、植树造林、绿色节能等方面。其实,粮食安全也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在日前于北京举行的2014中国粮食与食品安全战略峰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某表示,目前我国所实现的粮食生产能力中相当部分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的,我国单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大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也远远超过合理的使用水平。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如何去掉这些不健康的产能,促进农业资源涵养,又不使粮食减产,这是我们农业大国的一个重要挑战。李某介绍说,从田间到餐桌、从地头到舌尖的多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产生不小的安全事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很多方面,其中的产能严重透支将是未来长期面临的、潜在的、重大的矛盾。正如李某所说,媒体在日常的采访中了解到,为了实现高产,除了改良种子,更多的则是加大化肥的使用量。而化肥使用超量直接导致了土地
    2023-04-24
    433人看过
  • 【环境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环境污染损害可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08
    341人看过
  • 当前我国环境法制建设亟需解决的三大问题
    在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的情况下,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如何为解决这个瓶颈问题做出贡献?本文基于对我国资源环境管理现状的分析,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相关政府失灵”问题的基本原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指出我国当前的环境法制建设应当以克服政府失灵”现象为工作重点,提出并论证通过修改《环保法》或者制定新法来解决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环境管制的‘政府失灵”’和建立和加强对行政部门影响环境的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三个重大问题。【关键词】环境法;环境管制;政府失灵;行政行为;社会监督【写作年份】2008年【正文】当前,我国的环境法制由于资源环境压力增大和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而面临着新的重大挑战。这个挑战提出的核心问题是: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如何更好地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来自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在这个挑战面前,作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事业的重要参加者,环境资
    2023-06-11
    493人看过
  • 论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种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环境决策的质量和执行,控制污染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环境事件频发,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2005年底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本文正是从国内相关重大水污染事件出发,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为进一步完善提供相应意见。【英文摘要】PblicAccesstoenvironmentalinformationisanewapproachinenvironmentalmanagement.Thisapproachcanrgepollterstothinkmch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strengthenpolltioncontrol,andavoidgovernments’wrongperformanceinenvironmenta
    2023-06-11
    493人看过
  •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日益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侵权诉讼,它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侵犯了社会的公众利益,而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能对这些侵犯社会公众利益的侵权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这就使得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基本上是采取行政手段予以制裁。而传统的行政制裁又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和处罚的软弱性,而使得其惩罚效果不尽人意。因此,突破传统的诉讼法体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才能为维护环境公益提供强有力的程序保障。一、环境公益诉讼概述公益诉讼制度起源于罗马时期,现代意义的公益诉讼是以诉讼标的为基准命名的一种诉讼形式。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公民个人,根据法律,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而环
    2023-06-06
    364人看过
  • 探究群体性环境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粗放推进,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引发的群体纠纷层出不穷。此类纠纷具有利益牵涉面广、当事人范围不确定,因果关系复杂、举证困难,隐性矛盾多、冲突容易激化等难以调处的新特性。若因循传统的司法救济模式,则会使审判工作背离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给社会公众留下司法能力不足的观感。基于保障公民环境诉权的平等行使和群体性纠纷有效解决以及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实际需要,迫切需要对现行司法救济机制进行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特定主体代表受害群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发挥社会力量来推动环境司法接近正义;二是拓展现有的法律机制,为业环境受害群体提供支持,使其不仅能在程序上享有平等权,而且能够在实质上平等地捍卫合法利益。【关键词】环境侵害;群体性纠纷;司法【正文】一、环境群体纠纷对传统司法审判机制的挑战环境侵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特征。环境侵权的损害结果往往是日积月累,慢慢形成的,当损害为人们所认识时,往往因时
    2023-05-05
    261人看过
  • 论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
    作者:佚名2006-6-3010:25:09来源:来源:审计与理财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及现代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控制措施和控制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实际上是单位内部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一种寓于管理制度中、渗透在企业经营各环节、各个方面的机制。它与一般业务的管理制度是密切联系、相互储存的,没有一般业务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就形同虚设,无法具体实施;反之,没有内部控制制度,一般业务的管理制度就可能会产生偏差。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企业管理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从最初单纯的内部牵制发展到今天的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等五要素组成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二)现代内部控制的
    2023-06-07
    80人看过
  • 如何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2、改革消费税制度。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2)在继续实行对
    2023-05-05
    398人看过
  • 浅论在我国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
    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要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简便的纠纷调解服务。而据了解,保险业的合同纠纷类投诉目前已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8%,位居第一。而其中人身险低保额合同纠纷的大量涌现,既不利于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维护寿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以及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及时妥善解决人身险低保额纠纷势在必行。一、用裁决机制解决低保额纠纷是国际上的成功做法英国早在1981年就成立了保险纠纷裁决机构(IOB),该机构由英国当时的嘉定、皇家和保众等三家较有影响的保险公司发起,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由各大保险公司参加组成。裁决机构的裁决委员会两年一个任期,人员82人。其中设立正副主裁人2人、助手80人,下设三个部门,具体负责客户投诉,组成人员以律师居多。至1996年笔者在英研习时该机构已有会员单位390多家,主要职责是负责客户对会员公司的投诉。二、我国建立低保额
    2023-04-23
    115人看过
  • 农地仲裁将获立法支持纠纷解决向多元机制迈进
    12月12日,陈正有一早就从县城赶到农村,去调查一起土地承包纠纷。陈是重庆綦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主任。土地问题千头万绪,这是陈正有2006年以来,投身这项工作的最多感慨。据农业部统计,在全国,有近200个这样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由于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缺乏直接的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多根据地方制定的相关仲裁条例,在探索和困惑中展开工作。这种情况有望改变,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将有法可依。本报获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已在11月19日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并将在今年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出台,对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化解承包经营权纠纷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法律并不是解决土地问题的唯一办法。立法填补农地仲裁空白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
    2023-06-07
    234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一、在我国如何解决医疗纠纷?一是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四是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
    2024-01-30
    39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诉讼法》经由全国人大通过是在1989年清明节前,其时天安门广场已是人头攒动,两个月后发生震惊世界的六四风波。这样的背景下,有人认为《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出台超前了。《行政诉讼法》实施19年来,渐渐地,人们对其意义理解愈益深入,随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行政审判,140余万件行政案件得到受理和审结,人们已经可以用比较平常的心来看待民告官,不再有人说其超前,行政诉讼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一项新制度诞生,伴随着它的生长,必然是无数的议论如影随形。今天,《行政诉讼法》19岁了,纪念的文字铺天盖地,我们以行政法为职业的人,应当说点什么呢?阳光下没有新鲜的东西,任何话题都可能是老生常谈,只是有时候老生常谈在有许多议论基础上,可以算作小结吧。一、关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这似乎是个很虚的问题,但是它确实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对行政诉讼的根本性认识,直接涉及对《行政诉讼法》的总体把握,有
    2023-06-06
    233人看过
  • 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国的适用
    [摘要]: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鉴于案件数量大、诉讼拖延严重、诉讼费用昂贵、正义质量受损等实际问题,大力开发新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了多种形式的ADR机制及相应的理论体系,到九十年代已日臻完善。ADR的出现与发展不仅大大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也给特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多种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民事纠纷增长的压力和司法资源的有限增长之间的矛盾使形势更加严峻。若干年来诉讼案件以每年10%到20%的速度增长,案件类型不断增加,司法管辖范围不断扩大,法官的工作任务压力日益繁重,而司法资源的增加却不可能与案件的增加同步。这在东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加之法院审理方式的传统形式仍处强势,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现象已经出现。法院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最值得投入的重要法律问题的解决上。司法程序所固有的反效率因素与现实的需
    2023-06-06
    255人看过
  •  我国环境污染赔偿制度的研究
    该段内容讲述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该原则,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行为人则需要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多个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情况下,责任的大小将根据多种因素来确定。如果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造成严重后果,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何种根据的基础上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解决的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在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
    2023-09-05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 更多>

    #民事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物业环境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纠纷的调解,物业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 2、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 3、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民间的调解和行政
    • 哪些属于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4-15
      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包含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行政裁决、信访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 当前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突出表现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6
      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境外旅游民事纠纷是如何解决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若干原告与若干被告,须是同一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以共同被告、共同原告的方式体现,这类案件多体现在与合伙人的纠份或共同侵权的案件中,我曾经历过7被告20原告的诉讼案(个人合伙与雇工之间的劳务纠份)。 起诉状的写法与单一相对当事人的起诉状是一样的,在原告中将参与的起诉人分别列上,在被告人将具有共同责任的被告人分别列上即可。 格式: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