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到底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0:42:24 61 人看过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因此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一、法院可以异地立案吗

法院不可以异地立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在哪里去办理?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如何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地

确定起诉离婚管辖地,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

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欠债属于哪种纠纷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限,多数情况下应交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若被告属于自然人身份,其居住地点与实际常驻地区并不完全重合的话,那么理应由该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相应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倘若被告系法人或其它社团组织,则由被告实际所在地点的同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相关案件。在涉及多名被告的复杂案件中,若各被告的居住地或常驻地区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针对债务纠纷类案件,若债务人为自然人身份,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生效地或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当债务人为法人或其它社团组织时,债权人同样可向债务人生效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多个债务人均需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且各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或常驻地区分属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向其中任意一家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2024-07-22
    360人看过
  • 欠款的法院管辖是哪个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人在外地能不能起诉离婚人在外地能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起诉状和离婚应当准备或提交的证据,主要是能够双方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一般是在被告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2023-06-27
    428人看过
  • 无主遗产到底属于哪个法院?
    法院判定无主遗产归属于国家所有,属于集体的,则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认定财产无主,是指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依法将某项财产宣布为无主财产,判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财产无主的情况,大致有如下情形:1、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3、财产所有人死亡,其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一、遗失物与无主物区别是什么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二、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一)须为遗失物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之物。
    2023-06-23
    398人看过
  • 公司设立纠纷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欠款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借贷纠纷法院的管辖权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知,欠款起诉时,可以选择已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若无约定,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具体规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2023-06-20
    267人看过
  • 拖欠工资属于什么部门管辖
    一、拖欠工资属于什么部门管辖被拖欠工资找劳动行政部门。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二、拖欠工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拖欠工资的概念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2023-04-14
    327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的管辖权属于哪个法院
    关于抚养费纠纷哪个法院管辖,按照我国法院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抚养费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一般不可以约定管辖。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原告可以选择在本方住所地法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5
    15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哪个法院管辖破产衍生诉讼所涉及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仍然属于一类第三人撤销之诉,因此应当遵循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的管辖法规适用。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所有的破产衍生诉讼均须由负责受理破产申请事宜的人民法院实施集中管辖。此项立法的基本考虑因素是为了让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能够更为全面、精准地把握破产企业所涉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确保他们能对破产企业进行更为全面且科学的破产清理工作,并切实保护破产企业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当然,其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一个新生的诉讼类别,其审理的焦点在于原有的生效裁判是否出现错误或者瑕疵,以及这是否侵犯到了案外人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审查并不关注于破产企业及其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合法,或者这些债权是否能够被纳入到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中。因此,从逻辑上说,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应归属于破产衍
    2024-07-24
    312人看过
  • 哪个法院对建设工程款纠纷有管辖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属于合同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受房地产纠纷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房地产所在地法院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
    2023-05-07
    10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哪个司法管辖范围?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争议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
    2023-06-21
    185人看过
  • 海事法院属于专属管辖吗
    一、海事法院属于专属管辖吗1.当案件涉及海事侵权或海事合同纠纷时,这些案件通常由海事法院进行专属管辖。2.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当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时,这些案件便会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管辖权的一种转移。因此,虽然海事法院在处理海事海商纠纷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并非所有海事海商纠纷都完全属于海事法院的专属管辖范畴。二、海事纠纷由谁管辖海事纠纷的管辖通常首先由海事法院负责。1.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定,某些案件可能会被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船员因海难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失踪,并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并据此主张相关权利。3.在这一过程中,海事事故的调查机构如海事局或有权调查事故的境外机构、出于公益目的调查事故的民间组织,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关机关”。三、海事纠纷的管
    2024-07-20
    57人看过
  • 和服刑人员离婚的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
    2023-06-12
    75人看过
  • 申请破产属于哪级法院管辖
    一、申请破产属于哪级法院管辖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理论上应该属于专属管辖。对于这个一般性的规定,还有一些例外。二、什么是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三、破产申请债权人相关知识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
    2023-06-06
    315人看过
  •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属于哪里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
    2023-06-14
    215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属于哪个法院
    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
    2023-02-07
    41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 拖欠工程款" 管辖权归哪个法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所有。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所以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所有。
    •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属于哪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按照不动产纠纷地所在确定管辖。
    • 拖欠工程款算什么法院,拖欠工程款多少人民法院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原因是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非法集资被抓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2.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3.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 如何确定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因此属于专属管辖,应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