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今年46岁的赵晓丽(化名)与丈夫王大民(化名)已于2008年11月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王大民应支付双方婚姻期间共同债务分割后应承担的份额,但王大民至今分文未付。赵晓丽无奈上诉法院。
【争议】
赵晓丽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王璐璐由妈妈赵晓丽抚养,爸爸王大民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建行贷款109000元及其他欠款合计149000元由双方各半承担,因建行贷款由赵晓丽归还,故王大民应于2008年12月25日支付14500元,2009年12月25日支付20000元,2010年12月25日支付2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三套归女儿王璐璐所有,其中联建房由王大民居住,商品房由赵晓丽居住,但双方对上述房屋无处分权。
王大民辩称,在离婚协议中涉及的三套房屋虽约定了赠予女儿,但至今未办理过户、转移占有手续,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联建房应当由王大民居住使用,但是其中的部分房屋被前妻赵晓丽擅自出租给他人,侵害了他的权益。所以对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应当重新确认,请求法庭驳回诉讼请求。
【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晓丽与王大民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三条对债务的分担约定明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王大民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逾期不付,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王大民认为其居住的部分房屋被赵晓丽擅自出租给他人,租金收益应抵消其欠债务,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三套房屋赠予女儿王璐璐,以王璐璐为出租方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无不当,赵晓丽收取租金后以女儿名义存入银行及投资已足以证明她未将该款用于自身。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王大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赵晓丽人民币34500元,延期利息2508.97元,二项合计37008.97元;于2008年12月25日支付原告沈丽萍人民币20000元。本案受理费1225元减半收取612.50元,由王大民负担。
-
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374人看过
-
如何分配离婚后分居期间夫妻的债务
39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356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应如何划分共同财产
500人看过
-
夫妻债务的划分:如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
477人看过
-
夫妻双方婚姻期间有共同债务,离婚怎么办
384人看过
-
婚姻期间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分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5婚姻期间,离婚后一般共同承担债务。但仅限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债务人应当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2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日常生活中负债的生产经营负债的夫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负债。下列情形,一般被认定为个人债务:1、一方在婚内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一方在婚内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
-
如何认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1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房子、装修房子、为支付乙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家里老人生病,为看病所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
-
婚姻法离婚时如何确定共同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
婚姻中,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划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二婚姻 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婚姻处理 1、协议离婚2、到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财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