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对于小时工来说怎么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2 06:50:07 220 人看过

兼职工作保险所需手续包括:提供兼职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增员表1式2份并盖章、个人信息登记表1式2份并盖章、户籍簿主页和本人页面复印件1份。这些手续需在社会保险局办理工作保险,退休人员只能购买商业事故伤害保险。

以下是兼职工作保险所需的手续的改写:

1.需要提供兼职合同复印件。

2.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需要提供增员表1式2份,并盖章。

4.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登记表1式2份,并盖章。

5.需要提供户籍簿主页和本人页面复印件1份。

这些手续需要在社会保险局办理工作保险。退休人员只能购买商业事故伤害保险。

请问兼职工作如何办理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职工个人也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兼职工作人员在办理社保时需要明确自己的用工主体,即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

如果兼职工作人员与用工主体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应当由用工主体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兼职工作人员需要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个人所得税中申报社会保险费的扣除。

同时,兼职工作人员应当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兼职工作人员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会面临罚款、扣留社会保险金等处罚。

综上所述,兼职工作人员在办理社保时需要明确自己的用工主体和参保范围,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工主体也应当积极配合兼职工作人员的参保工作,确保其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

兼职工作人员在办理社保时需要明确自己的用工主体和参保范围,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工主体也应当积极配合兼职工作人员的参保工作,确保其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对于工伤保险基数怎么算
    对于工伤保险基数是按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来计算的,即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的工资总额。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本身而遭受的自身损害,所提供的保险保障。在劳动者于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因此遭受身体损伤的情况下,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劳动者自身无需缴纳,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基数,乘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所得。全国各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一、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程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
    2023-02-08
    392人看过
  • 临时身份证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怎么办理?
    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办理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办理临时身份证怎么办办临时身份证具体申领程序是:1、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
    2023-08-04
    361人看过
  • 小工地未入保险工人临时受伤怎么处理
    不管是否能认定劳动关系,也不管认定工伤的可能有多低,建议赶快做“工伤认定”,因为这是案件定性为工伤的前提,“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材料。如果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等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人工地受伤怎么处理工人工地受伤如下处理:1.将受伤职工送医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认定为工伤的,按照认定结论办理工伤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
    2023-08-11
    113人看过
  • 在我国对于临时工工伤保险咋上?
    应该拿着劳动合同去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一般最高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费率比较低。很划得来的。另外,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2个月开始,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所以,在此提醒用工单位,临时雇工有风险,如果只需要干几天,则可以采取劳务用工的形式来规避劳动法律风险。一、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
    2023-02-21
    447人看过
  • 加班对于临时工来说是否有必要?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事业单位春节可以不加班吗不可以。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的春节加班或是值班安排,都是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属于单位组织决定的事项,这种单位决定是带有体制特有的行政命令性质的,工作人员是必须服从而不得拒绝的。如果工作人员确有实际情况而难以执行单位的决定,可以向单位申请调整或是申请个别取消,但无论单位最后如何决定,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单位决定,而无权直接拒绝单位的决定。这就是体制内单位特有的管理特色,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绝对不允许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的自由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
    2023-07-12
    272人看过
  • 不续签合同对于工伤员工来说是否合法
    一、不续签合同对于工伤员工来说是否合法不续签合同对于工伤员工来说不合法。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应当顺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
    2023-11-15
    346人看过
  • 小时工如何买工伤保险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时工如何买工伤保险小时工买工伤保险可以由用人单位在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小时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小时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三、小时
    2023-11-13
    52人看过
  • 就业补助对于工伤十级伤残者来说有多长时间?
    工伤十级伤残就业补助几个月,视当地情况而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十级伤残的补助有哪些?工伤十级伤残的补助如下: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
    2023-07-02
    308人看过
  •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一、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
    2023-04-28
    130人看过
  • 工伤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应该做些什么
    一、工伤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应该做些什么1.劳动者应该及时让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若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受工伤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没有劳动合同算不算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2023-10-10
    86人看过
  • 长沙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小工伤处理办法
    长人社发〔2013〕75号关于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小工伤”快速处理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事故处理效率,更好地服务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因工受到伤害的职工,针对医疗费用较少且无伤残等级的“小工伤”事故,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对“小工伤”实行快速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授权委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受理并做出“小工伤”快速处理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快速处理的“小工伤”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伤害事故发生时用人单位及其受伤害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二)伤害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情形;(三)职工所受伤害程度较轻,伤情稳定后,达不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四)治疗终结后其医疗费用总额在2000元及以下;(五)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
    2023-05-30
    271人看过
  •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在处理三方关系时应注意什么
    进行“代位求偿”有三个前提: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的形成必须是由第三方所造成的;保险人必须首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超出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金额必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不能运用代位求偿权利而获得超出其所承担的实际赔偿责任的利益。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在处理三方关系时应注意:1.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失赔偿的,保险人将在赔偿保险金时,相应地扣减被保险人已获得的赔偿金额;2.即使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也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保险人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3.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未与保险人商量,便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被保险人的行为无效;5.由于被保
    2023-06-15
    62人看过
  • 职工工伤时,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职工发生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如下: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
    2023-07-15
    51人看过
  • 工伤期间护理费单位说是工伤保险
    一、工伤期间护理费单位说是工伤保险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二、要求:生活护理费(不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出工伤怎么处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
    2023-12-3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报工伤说48小时了工伤审理出不来了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1
      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如果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对于派遣工来工伤保险怎样划分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在我国对于临时工工伤保险咋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2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统畴的用人单位,与该临时工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因此应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中对于员工伤残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前提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认定完成工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