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1:53:38 202 人看过

1、递交意向书

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

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独立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

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独立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

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

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

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

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

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

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

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1、董事会改组

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2、正式手续

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只有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收购才正式生效。一般地,在交易完成后,应给顾客、供应商和代理商等发出正式通知,必要时还将重新安排契约。

13、重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要求是哪些
    (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3)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营业收入指标二选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暂无要求。(4)净资产及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18
    500人看过
  • 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
    由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有限,即使全部收购也很难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此外,由于国有股的价格远低于流通股,且收购过程中可以得到强制要约豁免,与要约收购相比,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能够降低收购成本,缩短收购时间。尤其是在外资进入A股市场的限制没有取消之前,通过收购流通股来并购上市公司还难以实现。但是,如果外资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就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我国外资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有一段曲折的历史,其分界线是1995年。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汽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与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北旅)达成协议,一次性购买北京北旅的不可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不包括国有法人股。这样,日商占到北京北旅总股本的25%。这次并购开创了外资直接收购中国上市公司法人股的先例。199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
    2023-06-09
    399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应注意什么
    1、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注意事项(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前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协议向收购人转让股份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书面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及时公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债务,或者未解除公司对其债务的担保,或者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并提出解决办法(1)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非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二)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编制详细的股权变动报告(1)编制详细的股权变动报告(2)聘请财务顾问出具审核意见“如果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还应聘请财务顾问
    2023-05-07
    401人看过
  • 收购上市公司是否间接上市
    上市公司收购是否视为间接上市上市公司收购不属于间接上市。非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属于间接上市或者借壳上市第五十六条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股东,而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收购的,收购人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不超过30%的,收购人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普通股要约;预计收购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无法进行全面要约收购的,应当督促控股股东在该30日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以下,并在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收购人或者其控股股东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要约收购;依照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申请豁免的,投资者虽不是上市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控制权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达到前条规定的比例,对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有重大影响的,依照前条的规定履行报告和
    2023-05-07
    341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收购,公司收购的风险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收购?公司收购是指二手设备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二手设备,废旧物资,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取得对拆除的控制权。公司收购的风险:公司收购最大的风险是信誉问题,这个信誉有两层,一层是银行、税务、工商的信誉;另一层就是社会信誉,下面我们会一一解释。企业如果有之前的经营过程中,没事老欠税、逃税、不参加年检等等不良行为,那么在银行税务工商的历史记录里自然是不好的。这种事往往一些收购方不好查到,当你接手了这样的公司,去工商税务办事时,你会发现专管员很不好讲话,这时你才发现这家公司是多么的“招人烦”。社会信誉方面,就是跟企业有合作关系,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这种信誉收购方也不太好查,你总不能一个个电话去问吧,如果你找的是信誉不好的公司,收购过来也是个麻烦,比如进个货都要先付全款,如果信誉好往往就不需要了。在现在这种商誉至上的年代,企业的信誉往往被视为无形资产,信誉值可以影响企业在经营
    2023-06-16
    418人看过
  •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定程序谋取不正当收益的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定程序,利用上市公司收购谋取不正当收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借用股票账户属于违法吗借用股票账户违法,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投资者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3-06-23
    253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人指的是谁?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2023-06-09
    399人看过
  • 上市公司有哪些收购流程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具体如下:1、投资者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2、收购方依照协议或者要约的约定收购上市公司股权;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非上市公司收购流程1、意向性洽谈;2、双方尽职调查;3、商定收购协议条款;4、双方股东会决议;5、签订正式收购协议;6、必要时还需审计、评估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7、涉及国资的,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国资审批;8、涉及外资的审批;9、其他特殊项目涉及的政府审批;10、现金收购支付收购价款,其他方式收购按照协议办理相关支付手续;11、验资;12、工商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七十六条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
    2023-08-11
    301人看过
  • 收购物业公司程序
    优先购买权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这点是基于的《公司法》规定而作出的相应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
    2023-03-01
    325人看过
  • 简述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反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作为一种证券交易行为,其主体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与目标公司经营者无关。但由于公司购的结果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者的改变和公司经营策略的变化,这对目标公司原经营者的利益、目标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都至关重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或公司股东的利益,目标公司经营者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一些措施防止收购的发生或挫败已经发生的收购。一般说来,收购人在收购要约中都会向目标公司股东提出高于当时市场股价的有吸引力的溢价,股东可以由此获利。所以,对收购的阻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但是目标公司经营者也可能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收购人提出的要约价格仍然没有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或者收购人提出的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会损害公司的发展,因而收购行动并不符合公司股东的最大利益,应当对收购行动予以防范和回击。由于目标公司经营者与公司股东之间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因而如何既要鼓励公司董事会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023-06-09
    230人看过
  • 法律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后果是什么?
    (一)收购成功。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50%时,为收购成功,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如果被收购公司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则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形式。(二)收购失败。当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的50%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三)公司合并。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一、企业并购的风险有什么?风险之一。即并购前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增加了合并后企业的税收负担。风险之二。即并购前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直接影响并购后企业的财务状况。风险之三。即并购前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纳税义务,将虚增目标企业的净资产,
    2023-05-07
    243人看过
  • 一般上市公司收购公司意味着什么
    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股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称为“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种类:1、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2、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3、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一、公司没有上市可以被收购吗公司未上市可以被收购。【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
    2023-03-09
    91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收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在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今日,并购已经不单单是上市公司才有的资本运作方法,现在许多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也开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选用并购的方法来扩大自已的产业链或进步企业在产业升级的方面的进程。非上市公司并购的流程一般分为:1、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寻觅并购标的并拟定并购计划;2、向并购标的发出并购意向书;3、与并购方开始答成并购意向后,对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4、将并购计划,尽调结果及并购方提出的条件材料进行聚集,拟定商洽计划;5、进行屡次协商商洽,并购双方构成抉择,赞同并购;6、签定并购合同;7、并购整合。公司收购个人独资企业的收购流程(一)收购方的内部决策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
    2023-07-01
    19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子公司新三板收购的流程是哪些样的
    1.持股5%报告制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2.持股30%继续收购时的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还应当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
    2023-02-19
    7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收购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收购公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4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流程是否有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是如何走的?上市公司收购在各国证券法中的含义各不相同,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即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的行为;广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除要约收购以外,还包括协议收购,即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达成收购协议的方式进行收购。那么,收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2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管理办法是,非上市公众公司需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进行股份收购交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使股权清晰,机制健全,依法履行收购信息披露义务。
    • 上市公司收购股票需要哪些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四)收购目的;(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
    •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上市的程序是什么, 有哪些步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