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来单位里曾有档案里缺报到证的,调工作单位后回原单位开证明信即可。
1、可要求原单位补充缺失档案材料,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原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补办档案、赔偿损失。
2、人事档案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由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用工单位负有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负有责任。
一、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要怎么办
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单位要协助去解决新的,补办,单位要负主要职责。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二、教师辞职,教育局不批准,不给档案,怎么办
自动离职的话档案在原单位会保存三年,找到新单位后可以直接把档案转到新单位。
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1、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2、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离职人员档案的处理
1、退档手续的办理离职人员持经核准的《离职(调动)交接表》到档案室办理。
2、人事管理专员需将离职人员离职资料归档,按分类目录排放装订,并在档案袋(盒)上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
人事档案的调转
1、员工可在被公司正式聘用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
2、人力资源有义务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3、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整理。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所以最好还是跟单位好好沟通,走正常的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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