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的产权归属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9:22:52 135 人看过

可以。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产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方转让,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房屋,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自建房拆迁兄弟能分吗?

农村自建房拆迁兄弟是否能分就需要由双方协商;

自建房拆迁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口进行分配,要是两个兄弟和老人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要分一份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在,那么分一份也是合理的,具体的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
    归户主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
    2023-04-15
    158人看过
  • 房产继承权归属问题研究
    房产继承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后继承的房产,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个是有例外的,那就是夫妻一方在继承房产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房产是由夫妻一方个人继承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能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3-07-02
    421人看过
  • 安置房产权归属权的研究与分析
    安置房50年后产权归谁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安置房的房产期限虽然在房产证上写的是50年,但是可以采取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的方式继续使用房子。这时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如果房子要被拆迁,那么能拿到拆迁补偿以及安置的地方,这时房子就是属于国家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安置房产权有多少年安置房如使用的土地为国有土地,其产权一般为7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
    2023-07-02
    430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产权归谁?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离婚时如何处理房子的产权归属?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情况比较特殊,有的地方农村自建宅基地住房是有产权证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会使房屋的产权问题变得更复杂。涉及的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的问题,要咨询当地律师,一定是当地律师。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其次夫妻共有部分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鉴于农村土地特殊性,农村房屋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意出售,想把房子卖掉分割卖房款较困难。所以该房由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有,由补偿另一方建房款较合适。
    2023-06-10
    302人看过
  • 婚前购房,婚后产权归属研究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有的标准: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关于婚后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的问题,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配合具体法律规定来适用进行分割,如果有特殊复杂的情况应交给相关部门来认定,待相关答复明确后实施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2023-07-05
    393人看过
  • 继承权归属研究
    享有继承权的主体有:1、法定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应当承担公民生葬义务,享有遗赠权。享有法律权利的主体称为享有法律权利的主体称为权利人。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主体称为义务人。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允许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任何公民都是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统一体,把依法履行义务作为他人依法享受权利的实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2
    71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农村自建房子的产权归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3
      归户主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较少,不能保证一个家庭拥有一个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农村村民建设房屋,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编
    • 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7
      1、归户主所有。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
    • 农村自建房屋权属争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且土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原则。
    • 农村房屋周围产权归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没有默认一说。如果对村民委员会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请求解决争议..。
    • 农村自建房产权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