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遭受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职工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p>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收缴,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用人单位公示工伤保险的有关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执行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中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承担第六条制定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时,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组成,工伤保险基金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基金的利息第八条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不同行业的不同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的使用情况和工伤发生率确定各行业的若干费率。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等级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p>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等级的方案,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是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标准的乘积,对于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具体缴纳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省级逐步统筹,生产流动性大的跨地区产业可以提取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支付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工伤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费用提取比例的具体办法,工伤预防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经营、建设、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等,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用于支付本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金;公积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先行支付。准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种:一种是职工所在单位,另一种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责任原则,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中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确诊后,为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工伤申报的首要责任。同时,单位申报时间以事故或职业病确诊后30天为限。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申报时间才能延长
(2)申请工伤认定是受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受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远远超过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在许多工伤案件中,受伤职工大多在医疗机构抢救或治疗,工伤申请困难。因此,工伤职工的家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成为工伤保险的适用主体
此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特殊群众组织,在工伤保险方面也要承担许多义务。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
总之,工伤管理条例的主体是指已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限于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伤保险的投保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者其家属、所在工会。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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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何认定工伤?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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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是如何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6《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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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工伤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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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工伤保险条例》显示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